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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监管的混业挑战

责任编辑:editor005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10-31 14:48:42 本文摘自:财经国家周刊

各部委动起来,更多是意识到大数据能够为己所用,但相互间仍处于割裂状态。

在大数据金融时代,“大数据监管”模式也将应运而生,即围绕数据的生成、传输和使用等环节,采取实时、互动方式,实现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一行三会”的实际监管工作,“大数据监管”都已经在筹备和应用中。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各部委动起来,更多是意识到大数据能够为己所用,但相互间仍处于割裂状态。

“一行三会”动起来

“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共享借款人信用记录的平台。”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根据央行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1951万户,个人征信系统累计收录自然人数8.5亿,其中,收录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约3.4亿,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

近几年新金融业态,譬如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都对央行征信系统提出新要求。这些新业态的数据是否纳入征信系统也一直为各界所讨论。

“从法律层面没有任何障碍。”王晓蕾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由央行征信中心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经发起设立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开始收集P2P借贷机构上报的信息。

大数据给监管机构带来的压力日增。“银监会既要管好每家银行,又要关注整个银行体系,还要参与宏观调控,这就可想而知所需要的数据统计量了。”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苗雨峰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证监会则充分利用了大数据这一神器,如稽查“老鼠仓”。证监会一位司局级官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捕鼠”的线索就是来自交易所日常监控下的大数据。他透露,每天下午4点钟,监管部门就能拿到全国基金公司报送的交易和净值数据,“基金获益率是否异常,通过大数据检测一眼就能看出。”

2014年,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负责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集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建立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体系。

协调不易

《财经国家周刊》获悉,一个关于中国金融业的大数据库早在2012年就已酝酿,目前正加紧推进。

9月24日,“一行三会”主管统计或调统的负责人齐聚央行,关于中国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建设的讨论会正在召开,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参加。

会议讨论筹建中国规模最大、涵盖最广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它将在集合“一行三会”现有数据,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甚至将银行业表外业务数据进行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国金融业信息统计平台。

“金融业综合信息统计是决策层特别提出的,从2012年就开始酝酿。”央行一位司局级领导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建立金融业综合信息统计平台,主要出于两点:一是中国金融数据历来以银行业为主,当下混业趋势日渐明显,如何建立全维度、全覆盖的大数据系统,是“一行三会”的共同难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层出不穷,对监管统计工作提出重大挑战。

但是,中国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建设的细节问题仍需解决。9月24日会上,一行三会人士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首先,金融综合统计平台的建设亟须在统计方式、指标、对象、主体上实现标准化,包括金融机构代码、企业代码和个人代码都需要制定标准;

其次,这一新型数据系统要实现综合化覆盖,囊括新型金融业态,这就涉及新型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如何统计、是否强制性纳入等问题;

再次,是该系统最终要实现共享,需要解决社会服务共享中是否收费、如何收费等问题。

前述知情人士还表示,建设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必须打破现有分业监管“画地为牢”的思想,“有些部委的数据库,不准别人插手,目前协调的难度仍相当大”。

民间数据对接难题

通过10余年积累,电商巨头已经积累了海量的信用数据,如今这些数据的商业价值正逐步显现。政府机构是否可以利用这些数据?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目前我国最大的数据库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主要集中在信贷系统,而对于个人其他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尚缺乏信用报告。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曾公开表示,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也欢迎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进入征信体系建设。

但是,一位接近央行征信中心的监管人士却表示,目前电商数据库很难被直接纳入官方数据库。《征信管理条例》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电商数据来源是否合法难以界定。

此外,“电商平台上的差评是否算不良信息?目前很难说。”这位监管人士强调,在不知道电商数据质量如何的情况下,不会盲目将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杭州同盾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蒋韬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说,在美国,金融、互联网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数据体系。“民间、官方的数据很难放到一个数据库里去,只能是开放的心态,双方在数据层面上达到共建共享。”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也表示,所有拥有海量数据的机构,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原则上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数据外,都应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积极的行动促进大数据的深度应用,通过立法保障各方在大数据应用中的共享共赢。

关键字: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对接

本文摘自: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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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监管的混业挑战

责任编辑:editor005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10-31 14:48:42 本文摘自:财经国家周刊

各部委动起来,更多是意识到大数据能够为己所用,但相互间仍处于割裂状态。

在大数据金融时代,“大数据监管”模式也将应运而生,即围绕数据的生成、传输和使用等环节,采取实时、互动方式,实现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一行三会”的实际监管工作,“大数据监管”都已经在筹备和应用中。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各部委动起来,更多是意识到大数据能够为己所用,但相互间仍处于割裂状态。

“一行三会”动起来

“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共享借款人信用记录的平台。”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根据央行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1951万户,个人征信系统累计收录自然人数8.5亿,其中,收录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约3.4亿,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

近几年新金融业态,譬如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都对央行征信系统提出新要求。这些新业态的数据是否纳入征信系统也一直为各界所讨论。

“从法律层面没有任何障碍。”王晓蕾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由央行征信中心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经发起设立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开始收集P2P借贷机构上报的信息。

大数据给监管机构带来的压力日增。“银监会既要管好每家银行,又要关注整个银行体系,还要参与宏观调控,这就可想而知所需要的数据统计量了。”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苗雨峰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证监会则充分利用了大数据这一神器,如稽查“老鼠仓”。证监会一位司局级官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捕鼠”的线索就是来自交易所日常监控下的大数据。他透露,每天下午4点钟,监管部门就能拿到全国基金公司报送的交易和净值数据,“基金获益率是否异常,通过大数据检测一眼就能看出。”

2014年,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负责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集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建立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体系。

协调不易

《财经国家周刊》获悉,一个关于中国金融业的大数据库早在2012年就已酝酿,目前正加紧推进。

9月24日,“一行三会”主管统计或调统的负责人齐聚央行,关于中国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建设的讨论会正在召开,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参加。

会议讨论筹建中国规模最大、涵盖最广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它将在集合“一行三会”现有数据,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甚至将银行业表外业务数据进行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国金融业信息统计平台。

“金融业综合信息统计是决策层特别提出的,从2012年就开始酝酿。”央行一位司局级领导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建立金融业综合信息统计平台,主要出于两点:一是中国金融数据历来以银行业为主,当下混业趋势日渐明显,如何建立全维度、全覆盖的大数据系统,是“一行三会”的共同难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层出不穷,对监管统计工作提出重大挑战。

但是,中国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建设的细节问题仍需解决。9月24日会上,一行三会人士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首先,金融综合统计平台的建设亟须在统计方式、指标、对象、主体上实现标准化,包括金融机构代码、企业代码和个人代码都需要制定标准;

其次,这一新型数据系统要实现综合化覆盖,囊括新型金融业态,这就涉及新型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如何统计、是否强制性纳入等问题;

再次,是该系统最终要实现共享,需要解决社会服务共享中是否收费、如何收费等问题。

前述知情人士还表示,建设金融综合统计平台必须打破现有分业监管“画地为牢”的思想,“有些部委的数据库,不准别人插手,目前协调的难度仍相当大”。

民间数据对接难题

通过10余年积累,电商巨头已经积累了海量的信用数据,如今这些数据的商业价值正逐步显现。政府机构是否可以利用这些数据?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目前我国最大的数据库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主要集中在信贷系统,而对于个人其他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尚缺乏信用报告。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曾公开表示,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也欢迎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进入征信体系建设。

但是,一位接近央行征信中心的监管人士却表示,目前电商数据库很难被直接纳入官方数据库。《征信管理条例》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电商数据来源是否合法难以界定。

此外,“电商平台上的差评是否算不良信息?目前很难说。”这位监管人士强调,在不知道电商数据质量如何的情况下,不会盲目将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杭州同盾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蒋韬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说,在美国,金融、互联网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数据体系。“民间、官方的数据很难放到一个数据库里去,只能是开放的心态,双方在数据层面上达到共建共享。”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也表示,所有拥有海量数据的机构,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原则上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数据外,都应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积极的行动促进大数据的深度应用,通过立法保障各方在大数据应用中的共享共赢。

关键字: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对接

本文摘自: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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