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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运用司法大数据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庞景玉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04-06 17:43:04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司法大数据不仅是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的基础,更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实现法院工作从粗放运行到精细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只有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融入大数据时代,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社会治理,服务法院工作决策。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量,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而其中不同法院的员额差异、同一法院不同业务口的员额差异以及辅助人员配比比例等目前尚无统一的考量标准,不少地方还是依靠结案数等简单指标匡算,造成与实践工作量误差过大,不利于审判力量的充分发挥。应以大数据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案件工作量的不同信息点予以区分,设置标准案件工作量或工作时数,其他案件以一定的权重系数比例予以增减,形成可以量化比较的个案或个体工作量。根据比较结果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平衡不同个体办案任务,避免忙闲不均,影响工作效率。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案件办理难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在司法供给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司法需求采取有针对性、有差异的供给,才能保证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足额供给,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应通过大数据在大量裁判案例基础上,测算不同案件的办理难度差异,筛选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繁简分流,建构裁判模型,简化不必要的例行程序,简化裁判文书的制作。通过简案快审、疑案精审,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将法官从繁杂的庭审事务中解放出来。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可能,完善高效快捷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要强化对案件稳定风险、当事人对判决意见、公众对法院判决认同度、司法热点等大数据的采集,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的联系,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大范围的社会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对群众的矛盾纠纷能诉前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减少其转化为案件的可能;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进行早期风险评估,对风险系数较高的案件引导相关部门协同介入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后果;对同意接受诉前、诉中调解的当事人提供适合其纠纷类型和利益需求的解纷方式,分类委托给对应的调解机构,实现纠纷的专业化解决。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审判执行内部流转成本,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不仅能够实现对案件流程节点的有效控制,规范办案程序,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大数据的集合效应,减少人工运行的环节和时间,提高案件送达、审判、执行效率。“互联网+”的智慧法院模式将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缴费、网上执行、网上接访、信息公开、网上阅卷等功能;基于大数据的多部门信息共享及分析,将会使“老赖”无处遁形,在较大范围内解决执行难;通过大数据对海量案件数据进行挖掘、关联、分析,形成标准化的类案规范,能够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降低案件成本。

关键字:案件权重系数网上阅卷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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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运用司法大数据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庞景玉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04-06 17:43:04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司法大数据不仅是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的基础,更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实现法院工作从粗放运行到精细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只有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融入大数据时代,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社会治理,服务法院工作决策。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量,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而其中不同法院的员额差异、同一法院不同业务口的员额差异以及辅助人员配比比例等目前尚无统一的考量标准,不少地方还是依靠结案数等简单指标匡算,造成与实践工作量误差过大,不利于审判力量的充分发挥。应以大数据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案件工作量的不同信息点予以区分,设置标准案件工作量或工作时数,其他案件以一定的权重系数比例予以增减,形成可以量化比较的个案或个体工作量。根据比较结果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平衡不同个体办案任务,避免忙闲不均,影响工作效率。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案件办理难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在司法供给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司法需求采取有针对性、有差异的供给,才能保证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足额供给,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应通过大数据在大量裁判案例基础上,测算不同案件的办理难度差异,筛选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繁简分流,建构裁判模型,简化不必要的例行程序,简化裁判文书的制作。通过简案快审、疑案精审,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将法官从繁杂的庭审事务中解放出来。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可能,完善高效快捷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要强化对案件稳定风险、当事人对判决意见、公众对法院判决认同度、司法热点等大数据的采集,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的联系,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大范围的社会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对群众的矛盾纠纷能诉前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减少其转化为案件的可能;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进行早期风险评估,对风险系数较高的案件引导相关部门协同介入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后果;对同意接受诉前、诉中调解的当事人提供适合其纠纷类型和利益需求的解纷方式,分类委托给对应的调解机构,实现纠纷的专业化解决。

要通过大数据科学测算审判执行内部流转成本,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不仅能够实现对案件流程节点的有效控制,规范办案程序,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大数据的集合效应,减少人工运行的环节和时间,提高案件送达、审判、执行效率。“互联网+”的智慧法院模式将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缴费、网上执行、网上接访、信息公开、网上阅卷等功能;基于大数据的多部门信息共享及分析,将会使“老赖”无处遁形,在较大范围内解决执行难;通过大数据对海量案件数据进行挖掘、关联、分析,形成标准化的类案规范,能够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降低案件成本。

关键字:案件权重系数网上阅卷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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