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权保护存在很多问题,也挺大,大数据要获得专利保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数据本身是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说。
在林秀芹看来,大数据用于收集分析的软件,在有的国家可以获得专利,数据汇编有可能得到版权的保护,但总体来说,大数据的版权保护很难,因为大数据本身没有什么创新,是不能给予版权保护的。
林秀芹认为,大数据的产权保护,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从国家宏观的角度来讲,数据应该尽量公开、广泛使用,越用越有价值。但是从单个的企业来讲,数据是话语权的一个基础,有些数据不一定愿意开放,会和社会利益发生矛盾。大数据产权保护,产业界可以用合同、用商业惯例先去解决,然后提高律法制约。”林秀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