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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监管 政府民生信息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赖皓阳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7-05 17:15:03 本文摘自:大众网

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处处受限

烟台出台意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近日,烟台正式出台《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府信息电子化,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运用大数据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年底前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诚实守信者享受“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政策,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在线失信投诉举报等制度,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等惩戒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向社会开放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集中向社会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化程度,优先加快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文化、科技、环境、金融、企业登记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烟台”官网,公示和推送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运用大数据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共性、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全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引导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为企业、行业提供信用风险分析监测和预警服务,面向“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

食品药品年底前实现电子追溯系

大数据时代,我市将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2017年年底前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先行在乳制品、猪肉、蔬菜等方面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品种,2020年前全市所有大型生产企业产品和重点品种实现全程可追溯。

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义务及平台规则制度,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

关键字: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文摘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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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监管 政府民生信息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赖皓阳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7-05 17:15:03 本文摘自:大众网

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处处受限

烟台出台意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近日,烟台正式出台《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府信息电子化,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运用大数据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年底前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诚实守信者享受“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政策,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违法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在线失信投诉举报等制度,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等惩戒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向社会开放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集中向社会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化程度,优先加快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文化、科技、环境、金融、企业登记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烟台”官网,公示和推送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运用大数据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共性、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全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引导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为企业、行业提供信用风险分析监测和预警服务,面向“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

食品药品年底前实现电子追溯系

大数据时代,我市将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2017年年底前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先行在乳制品、猪肉、蔬菜等方面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品种,2020年前全市所有大型生产企业产品和重点品种实现全程可追溯。

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义务及平台规则制度,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

关键字: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文摘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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