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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化大数据快速流通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刘修兵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0-31 11:43:51 本文摘自:中国文化报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中国文化大数据共享机制,以促进文化大数据的快速流通,加快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大文化’监管技术标准和平台的建立。”日前,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开题。

文化大数据共享面临诸多挑战

“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是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徐剑率领团队中标该项目。在开题报告会上,徐剑就课题前期取得的阶段性进展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对该课题的总体框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预期目标进行了扼要介绍。专家评审组对课题进行了评审。

徐剑表示,文化大数据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目前讨论较多的还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并未形成比较统一的定义。文化大数据的格式包括全文、空间、静态图像、静态图形、动画、视频、音频、音乐等,它们大多是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数据。行业的实践多集中在某一文化领域或某一媒体类型,跨行业、跨媒体的文化大数据发展模式基本空白。在谈到文化大数据的代表性成果时,徐剑表示,相关研究很多,但尚未针对文化大数据开展系统研究。现有的理论探讨也缺乏完整的分析框架。此外,单形态的文化数据研究较多,多形态文化数据的跨学科研究缺乏。“目前有关大数据技术相关标准的研制还处于起步,对文化大数据标准化的研究尚处于空白,因而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工作极具挑战。”徐剑教授说。

目前,在我国进行文化大数据研究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我国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及技术相对滞后,政府部门之间缺少统一的建设标准,缺乏数据共享交换意识,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体系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安全,缺乏统一数据的共享交换平台,制约了大数据的流通和相应产业的发展;二是,版权是文化大数据的产权基础,在网络时代,一方面,面临着版权侵害的挑战,另一方面,又要在开放共享平台上协调好各方权利人的利益。在这种政策环境和研究现状下提出并研究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连接

徐剑表示,“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将知识管理、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相结合,构建起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实现不同数据形式(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之间的内容识别、匹配和连接;实现文化大数据跨部门、跨行业的共享连接;建立起“大文化”监管的技术平台并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从创新性看,该课题有3个创新点。首先是理论创新,提出了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其次是标准创新,将文化大数据标准化,为快速标注、关联、匹配文化大数据提供了技术规范和准则。最后是技术创新,通过数据挖掘、神经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起文化大数据的连接网络。”他说。

该课题预期目标有3个层面。从理论层面上,结合知识管理、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构建起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从应用层面上,实现文化大数据的全媒体、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文化”实时监管;最后,由理论层面和应用层面上升为政府服务层面,以期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管理水平。“实现这3个层面目标的重点在于构建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构建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标签语义库,以及形成文化大数据的跨部门整合机制。”徐剑表示。

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徐剑详细介绍了拟采用的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研究团队拟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数量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从理论支持入手,建立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理论,在此基础上,构建文化大数据标签库。通过对文化大数据的连接,建立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他说,在上述研究思路、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将“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分为5个子课题,子课题之间彼此关联,层次分明地构成了文化大数据研究的整体框架。

子课题一“文化大数据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文化大数据的定义及内涵,二是基于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三是中国文化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模型C-DOS。

子课题二“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标签语义库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建立文化大数据编码指标体系库,构建多形态文化数据标签标准化体系。

子课题三“文化大数据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共享机制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3个层面,一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网站和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二是从政策和法律层面构建文化大数据共享机制的保障体系。三是从操作化层面构建基于文化领域本体的内容标注体系。

子课题四“文化大数据的版权溯源机制研究”主要研究思路是通过对文化数据来源和文化数据格式的规范以及对文化数据的抽取和存储,构建文化大数据的版权溯源机制。

子课题五“文化大数据可视化和共享平台建设研究”主要是建设“文化大数据在线共享平台”。

“基于上述5个维度和视角,对我国文化大数据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构建学术理论。同时,将文化大数据标准化,提供快速标注、关联、匹配文化大数据技术规范和准则,建立文化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最终实现文化大数据的全媒体、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文化实时监管。”徐剑表示。

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共享管理水平

评审组专家在听取课题设计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这项重大项目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认为课题立意新颖,切入点精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研究重点突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合理可行,该课题是一项深入的跨学科研究课题。该项目创造性地结合现有理论构建起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理论模型,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产业的迅速发展。

与会专家们针对课题研究思路和各子课题的汇报内容,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具体的建议。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特聘教授单世联指出,文化大数据是一个较大的范畴,该项课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文化大数据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研究的范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黄瑚建议将“文化”定义为狭义的文化,在此基础上对“文化大数据”的内涵、外延进行定义。他同时指出,大数据是当今的世界性议题,梳理世界文化强国的文化大数据体系及其发展路径,从中发现国内外文化大数据发展模式和支持体系的差异,吸取和借鉴海外的模式和经验,对课题的深入研究有重要的意义。总的来说,此课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科研价值。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授张国良指出,要区分出文化大数据与政治、经济大数据的区别,首先是定义何种作品或产品属于文化范畴,只有在准确定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具有科学性的研究成果。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教授葛岩指出,要确定何为共享机制,并对共享机制数据库的数据应用和内容选择提出探讨。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胡智锋认为,该课题提出在学术层面上进行理论构建,可对文化大数据的概念进行严谨的论证,并实现跨学科的学术孵化。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处长、教授吴建南指出,课题应在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框架下聚焦文化内容,既要不离大数据共享机制研究的普遍性,又要有文化内容的特殊性。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严三九认为,做好一个课题有3个要点,首先,立意要高,此课题要以为国家文化战略服务为目标;其次,成果要实,即提出一套可行性的方案;最后,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社会认知与行为科学研究院教授蒋宏认为,要找到课题的价值取向,发展出一套研究文化数据的方法。评审专家组成员同时对文化数据库建设的目的、如何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共享之间的关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共享、如何利用现有的工具处理文化大数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专家组期望项目组成员进一步细化研究工作,尽快开展研究工作,争取早日取得研究成果。

关键字:单形态数据安全数据挖掘

本文摘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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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化大数据快速流通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刘修兵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0-31 11:43:51 本文摘自:中国文化报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中国文化大数据共享机制,以促进文化大数据的快速流通,加快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大文化’监管技术标准和平台的建立。”日前,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开题。

文化大数据共享面临诸多挑战

“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是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徐剑率领团队中标该项目。在开题报告会上,徐剑就课题前期取得的阶段性进展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对该课题的总体框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预期目标进行了扼要介绍。专家评审组对课题进行了评审。

徐剑表示,文化大数据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目前讨论较多的还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并未形成比较统一的定义。文化大数据的格式包括全文、空间、静态图像、静态图形、动画、视频、音频、音乐等,它们大多是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数据。行业的实践多集中在某一文化领域或某一媒体类型,跨行业、跨媒体的文化大数据发展模式基本空白。在谈到文化大数据的代表性成果时,徐剑表示,相关研究很多,但尚未针对文化大数据开展系统研究。现有的理论探讨也缺乏完整的分析框架。此外,单形态的文化数据研究较多,多形态文化数据的跨学科研究缺乏。“目前有关大数据技术相关标准的研制还处于起步,对文化大数据标准化的研究尚处于空白,因而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工作极具挑战。”徐剑教授说。

目前,在我国进行文化大数据研究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我国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及技术相对滞后,政府部门之间缺少统一的建设标准,缺乏数据共享交换意识,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体系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安全,缺乏统一数据的共享交换平台,制约了大数据的流通和相应产业的发展;二是,版权是文化大数据的产权基础,在网络时代,一方面,面临着版权侵害的挑战,另一方面,又要在开放共享平台上协调好各方权利人的利益。在这种政策环境和研究现状下提出并研究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连接

徐剑表示,“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将知识管理、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相结合,构建起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实现不同数据形式(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之间的内容识别、匹配和连接;实现文化大数据跨部门、跨行业的共享连接;建立起“大文化”监管的技术平台并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从创新性看,该课题有3个创新点。首先是理论创新,提出了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其次是标准创新,将文化大数据标准化,为快速标注、关联、匹配文化大数据提供了技术规范和准则。最后是技术创新,通过数据挖掘、神经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起文化大数据的连接网络。”他说。

该课题预期目标有3个层面。从理论层面上,结合知识管理、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构建起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模型;从应用层面上,实现文化大数据的全媒体、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文化”实时监管;最后,由理论层面和应用层面上升为政府服务层面,以期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管理水平。“实现这3个层面目标的重点在于构建基于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共享理论,构建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标签语义库,以及形成文化大数据的跨部门整合机制。”徐剑表示。

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徐剑详细介绍了拟采用的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研究团队拟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数量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从理论支持入手,建立知识创新的文化大数据理论,在此基础上,构建文化大数据标签库。通过对文化大数据的连接,建立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他说,在上述研究思路、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将“文化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分为5个子课题,子课题之间彼此关联,层次分明地构成了文化大数据研究的整体框架。

子课题一“文化大数据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文化大数据的定义及内涵,二是基于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三是中国文化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模型C-DOS。

子课题二“文化大数据的标准化标签语义库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建立文化大数据编码指标体系库,构建多形态文化数据标签标准化体系。

子课题三“文化大数据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共享机制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3个层面,一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网站和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二是从政策和法律层面构建文化大数据共享机制的保障体系。三是从操作化层面构建基于文化领域本体的内容标注体系。

子课题四“文化大数据的版权溯源机制研究”主要研究思路是通过对文化数据来源和文化数据格式的规范以及对文化数据的抽取和存储,构建文化大数据的版权溯源机制。

子课题五“文化大数据可视化和共享平台建设研究”主要是建设“文化大数据在线共享平台”。

“基于上述5个维度和视角,对我国文化大数据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构建学术理论。同时,将文化大数据标准化,提供快速标注、关联、匹配文化大数据技术规范和准则,建立文化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最终实现文化大数据的全媒体、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文化实时监管。”徐剑表示。

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共享管理水平

评审组专家在听取课题设计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这项重大项目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认为课题立意新颖,切入点精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研究重点突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合理可行,该课题是一项深入的跨学科研究课题。该项目创造性地结合现有理论构建起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理论模型,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大数据的共享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产业的迅速发展。

与会专家们针对课题研究思路和各子课题的汇报内容,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具体的建议。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特聘教授单世联指出,文化大数据是一个较大的范畴,该项课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文化大数据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研究的范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黄瑚建议将“文化”定义为狭义的文化,在此基础上对“文化大数据”的内涵、外延进行定义。他同时指出,大数据是当今的世界性议题,梳理世界文化强国的文化大数据体系及其发展路径,从中发现国内外文化大数据发展模式和支持体系的差异,吸取和借鉴海外的模式和经验,对课题的深入研究有重要的意义。总的来说,此课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科研价值。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授张国良指出,要区分出文化大数据与政治、经济大数据的区别,首先是定义何种作品或产品属于文化范畴,只有在准确定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具有科学性的研究成果。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教授葛岩指出,要确定何为共享机制,并对共享机制数据库的数据应用和内容选择提出探讨。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胡智锋认为,该课题提出在学术层面上进行理论构建,可对文化大数据的概念进行严谨的论证,并实现跨学科的学术孵化。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处长、教授吴建南指出,课题应在大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框架下聚焦文化内容,既要不离大数据共享机制研究的普遍性,又要有文化内容的特殊性。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严三九认为,做好一个课题有3个要点,首先,立意要高,此课题要以为国家文化战略服务为目标;其次,成果要实,即提出一套可行性的方案;最后,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社会认知与行为科学研究院教授蒋宏认为,要找到课题的价值取向,发展出一套研究文化数据的方法。评审专家组成员同时对文化数据库建设的目的、如何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共享之间的关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共享、如何利用现有的工具处理文化大数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专家组期望项目组成员进一步细化研究工作,尽快开展研究工作,争取早日取得研究成果。

关键字:单形态数据安全数据挖掘

本文摘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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