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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数据强国”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武锋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1-15 14:23:56 本文摘自:中国城市报

针对我国在打造“数据强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们可以实施以下几项政策措施。

建设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

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技术支撑,推进“三融五跨”,即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新一轮的行业割据和重复建设。国家大数据中心将分别和各地区、各部门乃至一些重要的龙头企业的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各数据中心所保存的数据需进行碎片化、脱敏性处理,相关数据目录将存入国家大数据中心。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各类用户,将根据不同的权限,得到各自需要的分类分级的数据信息。

推动基础性技术突破

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政产学研用资源优势联合攻关,研发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计算、分析、应用和可视化等关键技术。一是重点突破面向大数据的操作系统、集群资源调度系统、分布式文件系统、内存计算等底层基础技术。二是研发面向多任务的通用计算框架技术,突破流计算、图计算技术、联机数据分析处理(OLAP)等计算引擎技术。三是结合行业应用特点,研发大数据分析、预测及决策支持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四是突破面向大数据的新型计算、存储、传感、通信等芯片及融合架构、内存计算、高速互连、亿级并发、EB级存储、绿色计算等技术,加强软硬件协同发展。

推广自主可控基础设施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突破存储设备、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推动国产软硬件的应用推广,提升我国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可控水平。尽快实现对关键装备、核心领域与人才的自主可控。一要加快自主研发关键装备。对技术成熟的国产设备,建议在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推广使用,加快国产化替代步伐。对尚不成熟的设备领域,要集中力量和资源进行重点攻关。二要尽快切入核心领域。对于一时无法完全用国产设备替代的关键核心领域,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在使用中完善,在完善中替代。三要尽快形成中国标准。通过试点示范,从各地、各企业在长期形成的先进做法中选出公认的、普适的部分,作为全国大数据标准,并迅速向国内外推广。

推进大数据社会治理

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带头,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提升政府决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应用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重点在财税、金融、统计等经济管理领域,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服务领域,以及信息安全、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环境监测保护等社会管理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完善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利用。

培育壮大新业态

大力支持大数据产业及其衍生的新业态发展,重点支持初创期、种子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融资;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的投入和引进高端人才并直接从事创新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薪金,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依法免征增值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于创新型大数据企业,进一步简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证合一”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做到工商登记一窗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一是制定数字经济优惠政策。政府在用地、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给数字经济创业者政策支持,支持专业的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办公软件、财务和法律等专业知识、信息化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数字经济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提供减免利息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提高制度和政策灵活性。着力提高数字经济时代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灵活性,探索按小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办法;调整数字经济模式下的财税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和政府的合法权益;健全数字经济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建立数字经济就业新形态和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

三是重点发展平台型经济。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降低企业信用认证成本。创新平台型组织的管理模式,积极采用和推广“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企业”的模式。制定平台企业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平台经济统计监测。

四是培训数字化工作技能,提高重点人群新的就业能力。试点推广“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新技能培训,提高重点人群适应数字经济的就业能力。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创新培训补助方式。

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

中央财政资金要强化引导,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当前,我国在金融、交通、气象、电子商务、社交、地理位置等领域积累了海量数据,基于这些领域的大数据应用,能迅速提升企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要以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以重大应用为突破口,推动大数据重大工程。

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领域,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社会企业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数据、物流销售数据、投诉举报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感知、洞察企业行为,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升政府决策支持和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在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领域,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移动穿戴设备数据的汇聚整合,鼓励社会机构开展应用研究,开发便民服务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在工业制造、新型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领域,提升大数据资源采集获取能力和分析利用能力,充分发掘数据资源的创新支撑潜力,带动传统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创新、生产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实施大数据开放行动计划,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组织开展大数据全民创新竞赛。依托政府开放大数据,引导和鼓励全社会企业、公众进行挖掘分析,开发应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战略规划研究室副主任)

关键字:数据中心股份转让系统

本文摘自:中国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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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数据强国”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武锋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1-15 14:23:56 本文摘自:中国城市报

针对我国在打造“数据强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们可以实施以下几项政策措施。

建设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

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提供公共技术支撑,推进“三融五跨”,即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新一轮的行业割据和重复建设。国家大数据中心将分别和各地区、各部门乃至一些重要的龙头企业的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各数据中心所保存的数据需进行碎片化、脱敏性处理,相关数据目录将存入国家大数据中心。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各类用户,将根据不同的权限,得到各自需要的分类分级的数据信息。

推动基础性技术突破

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政产学研用资源优势联合攻关,研发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计算、分析、应用和可视化等关键技术。一是重点突破面向大数据的操作系统、集群资源调度系统、分布式文件系统、内存计算等底层基础技术。二是研发面向多任务的通用计算框架技术,突破流计算、图计算技术、联机数据分析处理(OLAP)等计算引擎技术。三是结合行业应用特点,研发大数据分析、预测及决策支持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四是突破面向大数据的新型计算、存储、传感、通信等芯片及融合架构、内存计算、高速互连、亿级并发、EB级存储、绿色计算等技术,加强软硬件协同发展。

推广自主可控基础设施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突破存储设备、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推动国产软硬件的应用推广,提升我国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可控水平。尽快实现对关键装备、核心领域与人才的自主可控。一要加快自主研发关键装备。对技术成熟的国产设备,建议在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推广使用,加快国产化替代步伐。对尚不成熟的设备领域,要集中力量和资源进行重点攻关。二要尽快切入核心领域。对于一时无法完全用国产设备替代的关键核心领域,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在使用中完善,在完善中替代。三要尽快形成中国标准。通过试点示范,从各地、各企业在长期形成的先进做法中选出公认的、普适的部分,作为全国大数据标准,并迅速向国内外推广。

推进大数据社会治理

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带头,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提升政府决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应用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重点在财税、金融、统计等经济管理领域,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服务领域,以及信息安全、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环境监测保护等社会管理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完善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利用。

培育壮大新业态

大力支持大数据产业及其衍生的新业态发展,重点支持初创期、种子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融资;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的投入和引进高端人才并直接从事创新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薪金,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依法免征增值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于创新型大数据企业,进一步简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证合一”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做到工商登记一窗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一是制定数字经济优惠政策。政府在用地、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给数字经济创业者政策支持,支持专业的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办公软件、财务和法律等专业知识、信息化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数字经济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提供减免利息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提高制度和政策灵活性。着力提高数字经济时代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灵活性,探索按小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办法;调整数字经济模式下的财税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和政府的合法权益;健全数字经济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建立数字经济就业新形态和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

三是重点发展平台型经济。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降低企业信用认证成本。创新平台型组织的管理模式,积极采用和推广“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企业”的模式。制定平台企业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平台经济统计监测。

四是培训数字化工作技能,提高重点人群新的就业能力。试点推广“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新技能培训,提高重点人群适应数字经济的就业能力。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创新培训补助方式。

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

中央财政资金要强化引导,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当前,我国在金融、交通、气象、电子商务、社交、地理位置等领域积累了海量数据,基于这些领域的大数据应用,能迅速提升企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要以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以重大应用为突破口,推动大数据重大工程。

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领域,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社会企业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数据、物流销售数据、投诉举报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感知、洞察企业行为,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升政府决策支持和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在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领域,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移动穿戴设备数据的汇聚整合,鼓励社会机构开展应用研究,开发便民服务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在工业制造、新型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领域,提升大数据资源采集获取能力和分析利用能力,充分发掘数据资源的创新支撑潜力,带动传统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创新、生产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实施大数据开放行动计划,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组织开展大数据全民创新竞赛。依托政府开放大数据,引导和鼓励全社会企业、公众进行挖掘分析,开发应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战略规划研究室副主任)

关键字:数据中心股份转让系统

本文摘自:中国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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