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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区块链项目,合规关键因素是什么?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6-02 18:58:56 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跨国集团,会选择适当法域落地不同的项目,对于某些激进类项目将与战略顾问、律师共同商定,是否将一年的重头投资放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税务界有“合理避税”之说,那么,法律界就有“合理选择管辖地”的技术了。

逻辑起点和共识

由于区块链创业项目,在世界范围内是创新项目,各国政府和法律对其的态度不一,也就是说在不同国家同样的项目将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有一个共识,飒姐必须点破,那就是:无论在哪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区块链创业,都必须严守红线即该国的刑法。道理很简单,刑法保护的法益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看重的价值,侵犯这个价值,无异于挑战这个国家的法律底线。要想在该国顺利发展,站稳脚跟,当然不能把牢底坐穿。

既然如此,我们选择在哪个国家落地项目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税收和某些承诺,不仅要考虑地理情况和人文环境,还考虑入狱的几率,不该冒险的时候,万不可冒险。

属地管辖

属地原则是一国司法权的体现。

凡是在一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国法律。凡是在一国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国法律。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一国境内的,就认为是在该国领域内犯罪。

抛开半殖民地时代和地区,殖民地的法律适用宗主国法律。一般而言,全世界国家对于在本国土地上的犯罪都具有管辖权,在该国的飞机、轮船上的行为也构成犯罪。有一次,某项目老板说,我们的传销会议到公海上去开,谁敢管呢?俺只能苦笑一声,租用国内船舶,到哪里都视为“我国领土”,何必费劲去花钱奔公海呢。

同时,有人说我们的做法都在海外,只是在中国境内销售代币,也构成犯罪吗?我们只能说,中国法律对于犯罪结果地在中国领域内的案件必然管辖。所以,某些“出口转内销”的代币销售,具有被中国法律打击的风险。

属人管辖

近期来聊天的区块链技术咖,总会刻意提醒,飒姐,我可是有外籍的,中国法律管不着。

俺又要掩面而泣了,无论你是泰国、加拿大还是美国、新加坡,只要符合属地原则和保护管辖的内容,还是要被中国法律规制的。

就我国刑法而言,根据刑法第7条,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土之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对于一些有特定身份的人,刑法适用更严格,那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通过属人原则,普通中国公民在海外犯罪,应当适用中国刑法;但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期在3年以下的,实际上就“豁免”了。

先别乐,区块链创业中常见的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等,都是最高刑期三年以上,所以,都不是豁免之列。

保护管辖

前述中有些华人为了逃避中国法律制裁,而转换了外籍身份,那么,我们看看外国人刑法的适用问题。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本法规定的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您可能发现了,外国人犯罪的管辖问题,关键点是“双犯罪”在国内国外都是犯罪,那就要每个国家的法律各自研究,根据我们经验,美国等国家对于金融诈骗都会认定为犯罪。因此,空气币等问题,即便有海外身份也难逃法网。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要看当事国是否认为非吸为犯罪,如果不认为其为犯罪则这个刑法风险是解除了。

同时,我国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普遍管辖

企业有企业责任,大国有大国责任。

根据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也就是说,通过G20或其他各国磋商会议,得出的成果,缔结、参加了某打击犯罪的条约,我国会严格执行。目前对于反恐怖融资、反洗钱等领域,我国刑警与国际刑警的合作很紧密。因此,利用智能货币从事前述两类行为,可能被全世界警察围堵。

小结

想要进行全球布局的区块链团队或矿机生产商,建议比对我们的管辖分类,对于落地国的刑事管辖作一一了解,为后期投入做必要的法律调查。

同时,外籍身份不是金钟罩,结合我国属地原则中,对于行为地和结果地都纳入管辖,那就要注意中国境内是不是结果发生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无论服务器在哪里,都可能构成犯罪。因此,KYC不是幌子,而是必须要完成的义务。

关键字:国际

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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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区块链项目,合规关键因素是什么?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6-02 18:58:56 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跨国集团,会选择适当法域落地不同的项目,对于某些激进类项目将与战略顾问、律师共同商定,是否将一年的重头投资放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税务界有“合理避税”之说,那么,法律界就有“合理选择管辖地”的技术了。

逻辑起点和共识

由于区块链创业项目,在世界范围内是创新项目,各国政府和法律对其的态度不一,也就是说在不同国家同样的项目将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有一个共识,飒姐必须点破,那就是:无论在哪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区块链创业,都必须严守红线即该国的刑法。道理很简单,刑法保护的法益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看重的价值,侵犯这个价值,无异于挑战这个国家的法律底线。要想在该国顺利发展,站稳脚跟,当然不能把牢底坐穿。

既然如此,我们选择在哪个国家落地项目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税收和某些承诺,不仅要考虑地理情况和人文环境,还考虑入狱的几率,不该冒险的时候,万不可冒险。

属地管辖

属地原则是一国司法权的体现。

凡是在一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国法律。凡是在一国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国法律。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一国境内的,就认为是在该国领域内犯罪。

抛开半殖民地时代和地区,殖民地的法律适用宗主国法律。一般而言,全世界国家对于在本国土地上的犯罪都具有管辖权,在该国的飞机、轮船上的行为也构成犯罪。有一次,某项目老板说,我们的传销会议到公海上去开,谁敢管呢?俺只能苦笑一声,租用国内船舶,到哪里都视为“我国领土”,何必费劲去花钱奔公海呢。

同时,有人说我们的做法都在海外,只是在中国境内销售代币,也构成犯罪吗?我们只能说,中国法律对于犯罪结果地在中国领域内的案件必然管辖。所以,某些“出口转内销”的代币销售,具有被中国法律打击的风险。

属人管辖

近期来聊天的区块链技术咖,总会刻意提醒,飒姐,我可是有外籍的,中国法律管不着。

俺又要掩面而泣了,无论你是泰国、加拿大还是美国、新加坡,只要符合属地原则和保护管辖的内容,还是要被中国法律规制的。

就我国刑法而言,根据刑法第7条,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土之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对于一些有特定身份的人,刑法适用更严格,那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通过属人原则,普通中国公民在海外犯罪,应当适用中国刑法;但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期在3年以下的,实际上就“豁免”了。

先别乐,区块链创业中常见的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等,都是最高刑期三年以上,所以,都不是豁免之列。

保护管辖

前述中有些华人为了逃避中国法律制裁,而转换了外籍身份,那么,我们看看外国人刑法的适用问题。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本法规定的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您可能发现了,外国人犯罪的管辖问题,关键点是“双犯罪”在国内国外都是犯罪,那就要每个国家的法律各自研究,根据我们经验,美国等国家对于金融诈骗都会认定为犯罪。因此,空气币等问题,即便有海外身份也难逃法网。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要看当事国是否认为非吸为犯罪,如果不认为其为犯罪则这个刑法风险是解除了。

同时,我国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普遍管辖

企业有企业责任,大国有大国责任。

根据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也就是说,通过G20或其他各国磋商会议,得出的成果,缔结、参加了某打击犯罪的条约,我国会严格执行。目前对于反恐怖融资、反洗钱等领域,我国刑警与国际刑警的合作很紧密。因此,利用智能货币从事前述两类行为,可能被全世界警察围堵。

小结

想要进行全球布局的区块链团队或矿机生产商,建议比对我们的管辖分类,对于落地国的刑事管辖作一一了解,为后期投入做必要的法律调查。

同时,外籍身份不是金钟罩,结合我国属地原则中,对于行为地和结果地都纳入管辖,那就要注意中国境内是不是结果发生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无论服务器在哪里,都可能构成犯罪。因此,KYC不是幌子,而是必须要完成的义务。

关键字:国际

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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