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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区块链,通往数字文明之路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6-18 22:51:42 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近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教授做客清华空间为清华学生讲授区块链有关课程。

以下为课程全文。

全新的商业逻辑

我作为国内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学者之一,一直认为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完全和传统的金融模式不同,它是一套全新的商业逻辑、金融模式。

我作为一名法学院教授,之所以选择投身到互联网金融,并且进一步投身区块链研究,就是因为其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有根本的不同。对传统的金融模式来说,最困难的不是理解金融学和经济学的逻辑,而是监管的底线。

在这之前我总结了美国金融危机事件以来中国近10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写了《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这本书,这是中国第一本写入区块链内容的书。以往市场上有很多比特币、数字货币相关的书籍,但是很少提到区块链——虽然此技术当时已经存在,但是没有书籍对此进行系统的介绍。互联网金融中核心的思想、观点,包括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业态、金融模式本质上有一个特点,就是众筹金融。

众筹就是打破中介、打破垄断,打破资本主义近几百年所形成的金融垄断模式,真正实现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打造普惠的、人人可得的金融,所以也叫自金融。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现在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的院长吴女士提出过“自金融”的概念,我把它理解为一种众筹模式——点对点的连接,点对点信息价值传递,没有中介。

2015年5月27日在贵阳成立众筹金融交易所时,我把区块链介绍到贵阳,从而区块链开始在地方落地。所以我非常能够理解区块链在金融场景的应用需求。

区块链和众筹模式是相互融合的

众筹作为新金融模式,和区块链技术有着非常高的融合度。众筹是基础,金融是核心,区块链是基础技术。这是一种Token体系下的共享权益模式,众筹是其内核,通过技术手段(区块链等各种链的技术)实现外在的、各种各样的Token金融。

Token一般被翻译成“通证”或者“代币”,是共享权益的表现,它具有股权属性,也被叫做“IP”知识产权,总的来说是具有广泛的权益属性。共享权益区别于资本主义话语体系中的“股份”。股份制成就了资本主义,成就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Token的机制会打破资本主义的垄断,实现员工、股东、消费者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共享。所以才会出现像中本聪这样的技术团队,造就了“只有技术没有资本的码农也会成为全球首富”的社会现象。所以我认为,Token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金融体系和模式。众筹有改变传统金融模式的内核技术和权益表征。

区块链能够成为监管和治理的一个主要工具。区块链可以通过技术改造金融,从而区别于资本主义。而区块链同时又能够改造政府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模式,如同十九大报告当中所说的,帮助实现“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目标,真正服务于政府。所以区块链政务将会带来一场新的变革。

金融场景和政府的场景将是区块链技术实现的重要场景,将彻底改变政府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模式。例如湖南市的娄底就宣布在区块链上的股权的登记、转让等同于工商登记,区块链上的税务登记等同于国税地税登记,在区块链上的房地产登记等同于不动产部门登记。这不光是全中国范围内的创新,其在人类历史上也是一个伟大的创新。这也就意味着理论上来讲,全球的公司都可以到娄底“上链”,可以在链上完成注册、转让、交易和流转,如果这一措施真正实现,这将是革命性的。

由此我提出一个新的理论——“数字文明理论”。这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新文明体系理论。全球工业4.0也好,第四次工业革命也好,我认为人类文明归根结底其实会进入到基于区块链的新数字革命,从而取代工业革命和工业文明。区块链就是通向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一把钥匙,一个“通行证”,一个“ID”,一个“高速公路”,一个“基础设施”。同时我发现整个数字生态体系当中,大数据、人工智能离不开区块链,我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许多技术大咖的认同。

关于区块链基本的概念、基本的特点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去中介、多中心、分布式的、可靠性、透明性、可塑造性、全球性、共识、安全、开放等这样一些属性,经过前几次课的学习,同学们应该已经了解了。

区块链——低成本的共识机制

将区块链应用到监管当中,必须要构建新的一套监管思路。区块链在支付清算等很多场景当中都有各种各样的应用,尤其是在数字货币方面,比特币的应用最终成就了区块链。为什么比特币如此成功?因为区块链是人类社会第三个实现共识的一套机制(前两个分别是国家政权和宗教)。区块链第一次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通过和平的手段让人类实现共识。虽然我们不承认比特币是货币,但实际上它已经发挥了比国家法币更重要的货币机制作用,实现了不同国家之间、不同民族之间、不同宗教之间的共识。

虽然挖矿耗费电,但是若要应用其他的共识机制,人类社会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远远高于比特币技术的成本,而且风险很大。比起这些高成本的法币或者其他的共识机制,比特币已经是一种非常低成本的机制了。挖矿而不是为挖矿而挖矿,挖矿本身可以达到公平竞争,这是能让大家达到共识的、真正公平竞争的机制,民主的机制。到现在人类社会还找不到一种比比特币更加低成本,更加有共识的竞争机制,除非将来有新的技术,有更好的币取代比特币。但是目前我们还看不到能取代比特币的事物。因为比特币是人类社会的共识机制,而不单纯是一种货币。

我们都知道因为受到美元的压力,广场协议签订,导致日元的升值,使得日本这一对外贸易型的国家遭到巨大的重创,最终导致日本失去了30多年经济发展的机会。当时我在日本,对此也是有真切的见证。所以日本今日如此重视比特币,重视数字货币,正是跟当年日元被美元欺负造成的惨痛教训有深刻关系。

区块链能够增强政府管控

世界各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各有不同。去年我们的央行对ICO、比特币交易所发布禁令。但是实际上“9.4”之后,世界各国应该对ICO、比特币采取堵疏结合的监管方式。虽然比特币有非常大的犯罪风险,对央行的宏观控制能力可能造成具有颠覆性的影响,但是关于新闻事件上链的事情,我们不必惶恐——我们的《人民日报》,我们的新华社也可以上链,在链上发挥超级节点的巨大作用,正能量传播也可以通过链或跨链进行传播。因为是分布式的传输,所以传统的大媒体、中心化的媒体能够在链上发挥巨大的效力。

你们现在仔细想一想,会发现即便是没有区块链,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一个小小自媒体发挥的作用真的不亚于官方的大媒体。主流的《人民日报》也好,或者是中央电视台或新华社也好,他们在很多方面已经被那些很多的自媒体、或者说非主流的媒体抢占了市场。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这样看待:其实并不是有了区块链,舆论控制力一定会减弱;恰恰相反,按照我的理论,区块链不但不削弱政府的管控能力,反而能够增强政府的监管能力,例如一旦出现了金融犯罪,链上就可以追踪。

区块链具有特有的安全性

前段时间火币交易所被盗,媒体没怎么报道。无独有偶,2013年日本最大的交易所的币被盗了,损失了2000多万美元,导致这个交易所倒闭了。但后来出现了非常滑稽的情况,这个交易所属于破产阶段,但是由于比特币涨价,它的资产远远超过破产债务,想破产也破不了。

最近的盗币模式是:抓住了币的漏洞,大量发行模仿它的币,“假币”在火币网卖了将近两三千万人民币。这种方式相当于把发币方本身的币偷走了。因为增加了新的币,发币方需要把这些币买回来,最终效果就相当于这些币被盗了。但是,我们能够轻松追踪“盗贼”,因为我们现在的交易必须实名认证,有手机认证、内部识别等措施,理论上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账户卖了这个币”;只要能找到卖币的账户,理论上就能够追回被盗的币。所以区块链机制带来的效果之一就是:你只要干了什么事,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都能够被追踪。

区块链能够创造信用,这促使人越来越不敢干坏事,因为只要干了坏事就会被在链上记录,有了记录就要受到处罚,从而让你的信用记录受到很大的打压。这跟芝麻信用分“高分能够免押金”的原理一样,只有分数够高,才能获得一些权益。所以说没有信任寸步难行,而有了区块链就能够创造信用的世界,能够让人们向善。同时,我们不光建立信用体系,更应该形成一个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德法兼修的良性社会体系。区块链具备改造人的道德的可能性,因为你不敢干坏事,干坏事就会被抓起来了。

区块链推进的初步设想

日本对待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做到了三个“唯一”:全球第一个通过法律修改承认比特币合法化的国家;全球第一个允许数字货币交易所的合法化国家;全球第一个允许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可以和日元1:1兑换的国家。这三个唯一是日本做的最好的方面。

我们初步的设想是,先不谈ICO和其他关于发币的敏感问题,而是主要从“区块链能够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主张出发,像雄安一样,开展进一步的探索。贵阳就是中国第一个把区块链在地方政府实践、并且建立交易所的地区,像股权、债权、经营权、收益权、知识产权IP和产品众筹都在这个交易所里可以进行交易,它服务于大中小微、服务于政府、PPP、公共事业、餐饮企业、娱乐、主权类金融资产众筹等等。遗憾的是,虽然当时地方政府非常积极,但是因为2015年股灾以后中国证监会取消所有金融创新,这又导致数字货币交易所进一步的发展,最终才导致了2017年ICO的爆发,ICO就是众筹。

上海有中国第一个ICO的案例。其基本思想是:公开不能非法集资,但是如果众筹的是币,那么这个币不是金钱,最多是普通数字商品,此时你就等于把商品众筹过来,所以不违法。ICO的交易模式成就了中国第一个交易案例,从而2017年ICO爆发,使得对比特币的需求成为一种刚需。2017年币为什么涨?涨的原因就在于众筹的理论。

主权区块链机制

大数据的发展离不开区块链,所以贵阳当时就发布了第一个区块链地方政府白皮书,并且于2016年12月份提出了主权区块链的概念。这是当时我们建议的。贵阳市政府强调一定要合法合规,一定要强调区块链尽管是去中心的,但是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可以主导的主权区块链。

如果主张区块链是无政府主义、去中心的,就是歪门邪道,这是错误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是真正为国家,为社会治理,为监管助力的好机制。同时它具备自动履行智能合约的功能,也有很强的激励机制。它可以改变社会财富的激励与社会价值的均衡,而不再单纯以资本为唯一的标准实现财富的分配,这是根本上跟垄断资本主义的金融体系的区别。

我们还提出“主权经济体”的概念,提倡构建包括网络结构、监管层、治理层、数据层、合约层、共识层、激励层在内的体系,从而形成一种动态的、平衡的体系,实现从价值流通到增值,到价值互认,到分享的过程。这种从科技、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一整套的国家主权经济体的体系,都是基于区块链的一个新的国家数字的体系。

这个体系离不开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主权区块链上的价值认定和流通的最终实现方式。这也就意味着,法定数字货币和各种虚拟货币之间肯定会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国家层面上,我们肯定可以实现一种新的突破。

所以监管层要设立一个“超级后门”,对整个区块链应用的运行具有上帝视角,从而实现有效控制。区块链不会削弱我们政府的监管,反而让我们政府监管层可以拥有“超级后门”,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把控。

通过区块链点对点控制之后,政府的控制能力肯定能增强,一旦中间环节减少、信息对称,腐败就很难出现。所以主权区块链要尊重网络主权、国家主权,而绝对不是超主权和无主权。

所以,我们必须对区块链进行监管,实现“区块链+监管”,也就是RegChain(法链)的模式,从技术上提供监管节点的控制和干预能力,让区块链整体为政府服务。这一套体系在贵阳已经实现。

区块链建设在地方政府的应用

雄安

2016年的12月份我们提出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最后到秩序互联网的“三部曲”,这是我们认为互联网在人类数字空间发展的一种规律。最近雄安也在进一步做探索,进行雄安区块链的建设。

尤其雄安是不能够买房的,雄安都是租房子,那谁能租,谁不能租?如果按照现在的链家中介模式,必须押一个月,付三个月,成本非常高。

如果是按照区块链信用体系,那就不要抵押了,完全是基于信用分设计一套租房体系,按照信用分来构建租房的价格。怎么构建信用体系?必须基于区块链,才让雄安的市场有效,价格透明。

不光是雄安,通州也在打造“千年城市”,从地下的管道设施铺设,整个基础设施建的非常的完备。通州的地下体系,管道完全是在世界上拥有绝对地位。

区块链的建设就像建第二个北京通州,建第二个首都雄安一样,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而基础设施的核心就是数字区块链。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经济体,核心就在于“技术驱动监管”。

而且,要构建一个新的模式——“绳网结构”,即把不同应用目的的“链”联结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网”。这些链怎么能够跨链转换,实现信息资源的跨链共享呢?答案就是要有一个绳网。链与链之间怎么构建一个网络体系。现在跨链技术也是比较热的话题,怎么能够做到,这也是下一步需要探讨的。

在这个网络中,有一些特殊的节点会拥有“穿透”整个网的能力。而且这些节点还可以“干涉”,一旦发现节点出现问题,司法部门可以对账户和节点上的资产进行冻结,甚至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冻结、自动履行、自动执行。监管机构有予以撤销或者强制停止的权利,这也是充分体现RegChain的方面,即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直接实现技术监管。

互联网金融,例如易租宝等,往往动不动就卷入几百万人口,这让我们思考,在整个金融流动过程当中怎么利用区块链。政府完全可以作为“特权节点”和“超级节点”进行控制。如果有不合适的新闻上链了,我们政府可以通过超级结点和特权节点来控制,所以还是有很多方法的,比方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区块链应用,就是当时贵阳探索的一个模式。通过网络中介、监管机构、区块链的API服务,面向个人借款人,包括企业组织借款人等等,实现一种监管模式。

青岛

第二个政府层面的应用落地在青岛,青岛在这些方面也是做了很多尝试,青岛的特点是通过研究院来进行“监管沙盒”。通过“监管沙盒”,保护创新来进行全方位的构建。青岛在这方面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工作,包括区块链生态,包括引进项目,包括十大应用案例,包括2018年还有大的设想以及重点的项目等。

特别是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这是当前比较重要的一个板块。在贸易、在信用传递、可信的业务方面,在自动执行(根据债券的拆分、流转,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方面,在偿付能力方面,在贸易关系方面,在参与方身份方面,区块链金融都能够实现可信的发展。

包括公共基础链,政府管理、社区管理、健康医疗、社会救济、城市治理、物业管理、公益、征信、绿色回收、公示公正等等,都可以应用自治社会业务、分布式账本、区块链节点网络到跨链的通信节点等技术,利用区块链的新节点构建价值流转,数据流转安全、高性能的一套体系。这可以重新打造一套城市治理的基础链,实现基于区块链服务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娄底

从基础设施到资本,到产业,这是做的比较成功的一种发展路径。娄底在智慧政务、区块链政务方面做了四网互通等非常好的尝试,其可拓展性、先进性、可维护性、稳定性方面都做的非常好。

关键是国地税、不动产登记、房管局再加工商,加起来之后就能够实现每一个部门的业务系统+数据交换器和区块链的基础网络链接,通过网络把地方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打通了。这就既服务于普通的小微企业,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老百姓,同时还把往来相互割裂的政府内部数据孤岛打通。这是在号称中国“数谷”的贵阳也一直没做到的事情。

娄底比贵阳小多了,也就三四百万人口;而贵阳是六百万人口。挑选这么一个小城市做大胆的创新,完全是有道理的。今天还有人故意恶搞娄底,说这么小一个城市,“小屁孩”,还想搞区块链,还想搞国家创新,荒诞不经。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不要小看小城市,不要小看偏远的地方,伟大的创新往往来自于小的地方,往往来自于边远的地方,尤其整个人类社会巨大变革时代更是如此。

娄底这么一个狭小的四线城市,竟然能够大胆的去探索,在业务流程方面从网签、新房登记、交易信息录如、税款缴纳、交易过户、产权证件签发,凭证发行、凭证信息、凭证交易、资产登记等等这一套过程都实现无缝的连接。真的是非常了不起的。

打造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的管理体系,实现高效便民,目标先税后证,严格从计算机操作活动系统上先纳税后备案,进行技术性的锁定。第二优化纳税的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纸质资料的传递,缩短办税服务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拓展性强,搭建数据共享的通用性平台,为未来从“四网”互联互通拓展至到多网互通的平台。目前是四网,未来几乎所有政府的网都会上链,一旦上链就都能打通,理论上具备这样的能力。拓展性强,搭建数据共享的平台。

场外的股权流转体系

场外的股权流转体系如何真正做到呢?这是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一个领域。十九大报告专门指出这一问题。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资金的发展,实现场外股权的登记、转让、交易,实现OTC场外股权从企业征信、底层的区块链系统、资产登记、清算、结算到平台的登记转让、发行、购买,完成整套体系。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在区块链全球的标准、规则制定方面不落后。我们要掌握主导权。

我们要抛弃偏见,要拥抱,要去学习,总书记在博鳌的讲话上专门引用这么一句话,“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告诉我们当前重启新的改革,将改革进行到底,更何况区块链等新的技术,正在构建伟大的革命。

区块链和互联网、人工智能相比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区块链是通过技术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规则层面的重构,共识机制的形成,法律制度的改变。所以它比单纯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更具有革命性和颠覆性。所以我认为区块链是通向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钥匙”、“通行证”和“基础设施”。

现场问答Q&A

Q:政府希望自己可以走在区块链行业的最前端,这样的话它才能够拥有最大的区块链网络,当然政府在对区块链的管控方面是最好的,也建立了很多机制。对于民间发展区块链,未来政府未来会采取什么措施,或者秉持什么样的态度来进行监管?未来是要把他们入到政府的主网里,还是给他们制定一些政策规则?

A:这是政府比较纠结的地方。我对这一问题感触颇深,因为我几乎参与了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所有政策、法规的制定。特别是我三年前作为区块链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的成员的时候,负责主导设计电子支付,还有电子商务的竞争等相关的条款,当年也参考了央行他们的很多意见。另外我也是全国人大监管法起草组的成员。我们看政府的时候,会发现其实政府的作为非常伟大。央行在没有法定授权的情况下,通过部门规章给支付宝发了牌照,成就了中国第一的移动支付;如今蚂蚁金服已经有1500亿美元的市值,全球各国都承认其具有世界领先地位。如果没有当年央行非常超前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之下给牌照的话,无法想象今天会不会有阿里巴巴。

五年前中国金融如此落后,如此封闭的时候,我们尚有如此的魄力;今天我们的信息金融已经引领世界。中国有很多互联网金融科技方面的书籍,比其他国家要多,这更说明中国在互联网金融是世界第一,引领世界潮流。

但是最近这一年,政府为了风险的防范需要,不得不把ICO一刀切,把比特币交易所、现金贷进行一刀切。这也是不得已的,是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不能永远一刀切,即“要么不管,要么管死”的做法是不行的。

我们内部讨论的时候,也认为其实政府也不是说非要一刀切,真正的症结是什么呢?就是政府缺乏能力,缺少识别好人坏人,识别风险多大,识别你干的是好事还是坏事的识别能力——就是风险评估能力、利弊衡量能力,一级创新与安全二者的平衡能力。

那怎么办呢?RegChain(法链)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政府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特别区块链技术,提升智慧政府、智能监管的水平,如果RegChain让政府作为“超级节点”,作为“特权节点”平等地和所有的创新主体在一个链上参与规则,对你们创新的业态了如指掌,那么一旦发现违规,就直接可以自动履行自动合约予以强制执行。

当前已经开发出一种程序,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可以自动屏蔽不雅的,不符合主流的图片,新闻,而且对方用户、消费者看不到。这也是通过区块链实现自动识别监管的体现。这样做的话,政府就很轻松了,自动监管了。你问的问题是我作为法律学者这么多年很痛苦的问题,我一直研究怎么解决中国这些问题研究,希望通过RegChain能够找到答案。

Q:青岛区块链沙盒,是什么样的机制,如何运行的?对于多中心化的机制政府怎么监管?新华社、《人民日报》应该如何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众筹从监管者角度能不能给比较详细的建议?

A:越是创新的领域,往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直接去监管的,甚至全球范围内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告诉你怎么做。英国最早有监管沙盒,其实也是RegChain的一种方式,虽然有点类似于我们国家经常做的试点、自贸区等特区,但是他们彼此又不一样。

这不是一种地域性的,而是一种虚拟空间,更强调创新的主体符不符合做创新,从你的资质、能力、市场空间,你对投资者、消费者的保护,你的贡献,你的利大于弊,这一整套的复杂设计机制,就是要通过“监管沙盒”的设计来进行构建——规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六个月左右,期间你来试一下,符合条件就进来,在没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标准让你试验;经过六个月或者一年看看怎么样,如果好了继续推广,如果不好了就退出,不让你干。

所以这一套相对灵活的机制有很大的适用空间。尤其中国这种大的产业国家,不像日本经常通过国会完成法律修改,中国法律的修改往往耗时十几年。中国法律变弱才有今天的互联网金融、数字经济的繁荣,给了创新更多的空间,甚至有时候歪打正着了。中国运气比较好,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引领者,具体还要看有一整套机制。在贵阳,在青岛、赣州,包括最近在娄底,包括广州、深圳和成都、重庆都在设计这样的方案,这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对区块链来说,非金融场景可能好一点,金融场景风险比较大。但没关系,只要能够真正解决痛点,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就行。

所以为什么我一直强调区块链+监管?因为区块链政府要率先做起来,只有政府监管能力提升了,政府才能够有能力、有信心让大家放心去做。政府知道坏人干什么事,如何为好人创造好的环境。要塑造良币驱逐劣币的环境。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否则大家干坏事能生存,干好事不能生存,这是非常可怕的。你问的其他问题意思都差不多,年轻的网信办的干部能够有这么多的想法,说明我们的监管最终靠人。像你这样年轻的专家,青年的干部,能够有这么多的想法,本身就标志着我们政府监管能力水平的提升。

Q:以太坊等数字货币,以现在时间节点来看受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有些以太币被盗或者被骗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A:这个问题很简单,在日本,因为日本民法没有修改,日本在2014年最高法院不认为比特币是财产,得不到保护;这种现状逼迫日本在2015年修改法律,通过《金融法》承认比特币是个支付工具。这是歪打正着,日本不承认是数字资产,日本通过金融法承认是支付工具,而中国是相反,中国因为恰好我们在去年通过了民法总则,在111条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一旦被盗,法院可以根据民法总则判定这是你的财产,如果盗窃,如果侵权,如果违约你可以根据民法总则获得保护。

关键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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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区块链,通往数字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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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教授做客清华空间为清华学生讲授区块链有关课程。

以下为课程全文。

全新的商业逻辑

我作为国内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学者之一,一直认为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完全和传统的金融模式不同,它是一套全新的商业逻辑、金融模式。

我作为一名法学院教授,之所以选择投身到互联网金融,并且进一步投身区块链研究,就是因为其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有根本的不同。对传统的金融模式来说,最困难的不是理解金融学和经济学的逻辑,而是监管的底线。

在这之前我总结了美国金融危机事件以来中国近10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写了《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这本书,这是中国第一本写入区块链内容的书。以往市场上有很多比特币、数字货币相关的书籍,但是很少提到区块链——虽然此技术当时已经存在,但是没有书籍对此进行系统的介绍。互联网金融中核心的思想、观点,包括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业态、金融模式本质上有一个特点,就是众筹金融。

众筹就是打破中介、打破垄断,打破资本主义近几百年所形成的金融垄断模式,真正实现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打造普惠的、人人可得的金融,所以也叫自金融。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现在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的院长吴女士提出过“自金融”的概念,我把它理解为一种众筹模式——点对点的连接,点对点信息价值传递,没有中介。

2015年5月27日在贵阳成立众筹金融交易所时,我把区块链介绍到贵阳,从而区块链开始在地方落地。所以我非常能够理解区块链在金融场景的应用需求。

区块链和众筹模式是相互融合的

众筹作为新金融模式,和区块链技术有着非常高的融合度。众筹是基础,金融是核心,区块链是基础技术。这是一种Token体系下的共享权益模式,众筹是其内核,通过技术手段(区块链等各种链的技术)实现外在的、各种各样的Token金融。

Token一般被翻译成“通证”或者“代币”,是共享权益的表现,它具有股权属性,也被叫做“IP”知识产权,总的来说是具有广泛的权益属性。共享权益区别于资本主义话语体系中的“股份”。股份制成就了资本主义,成就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Token的机制会打破资本主义的垄断,实现员工、股东、消费者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共享。所以才会出现像中本聪这样的技术团队,造就了“只有技术没有资本的码农也会成为全球首富”的社会现象。所以我认为,Token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金融体系和模式。众筹有改变传统金融模式的内核技术和权益表征。

区块链能够成为监管和治理的一个主要工具。区块链可以通过技术改造金融,从而区别于资本主义。而区块链同时又能够改造政府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模式,如同十九大报告当中所说的,帮助实现“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目标,真正服务于政府。所以区块链政务将会带来一场新的变革。

金融场景和政府的场景将是区块链技术实现的重要场景,将彻底改变政府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模式。例如湖南市的娄底就宣布在区块链上的股权的登记、转让等同于工商登记,区块链上的税务登记等同于国税地税登记,在区块链上的房地产登记等同于不动产部门登记。这不光是全中国范围内的创新,其在人类历史上也是一个伟大的创新。这也就意味着理论上来讲,全球的公司都可以到娄底“上链”,可以在链上完成注册、转让、交易和流转,如果这一措施真正实现,这将是革命性的。

由此我提出一个新的理论——“数字文明理论”。这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新文明体系理论。全球工业4.0也好,第四次工业革命也好,我认为人类文明归根结底其实会进入到基于区块链的新数字革命,从而取代工业革命和工业文明。区块链就是通向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一把钥匙,一个“通行证”,一个“ID”,一个“高速公路”,一个“基础设施”。同时我发现整个数字生态体系当中,大数据、人工智能离不开区块链,我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许多技术大咖的认同。

关于区块链基本的概念、基本的特点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去中介、多中心、分布式的、可靠性、透明性、可塑造性、全球性、共识、安全、开放等这样一些属性,经过前几次课的学习,同学们应该已经了解了。

区块链——低成本的共识机制

将区块链应用到监管当中,必须要构建新的一套监管思路。区块链在支付清算等很多场景当中都有各种各样的应用,尤其是在数字货币方面,比特币的应用最终成就了区块链。为什么比特币如此成功?因为区块链是人类社会第三个实现共识的一套机制(前两个分别是国家政权和宗教)。区块链第一次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通过和平的手段让人类实现共识。虽然我们不承认比特币是货币,但实际上它已经发挥了比国家法币更重要的货币机制作用,实现了不同国家之间、不同民族之间、不同宗教之间的共识。

虽然挖矿耗费电,但是若要应用其他的共识机制,人类社会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远远高于比特币技术的成本,而且风险很大。比起这些高成本的法币或者其他的共识机制,比特币已经是一种非常低成本的机制了。挖矿而不是为挖矿而挖矿,挖矿本身可以达到公平竞争,这是能让大家达到共识的、真正公平竞争的机制,民主的机制。到现在人类社会还找不到一种比比特币更加低成本,更加有共识的竞争机制,除非将来有新的技术,有更好的币取代比特币。但是目前我们还看不到能取代比特币的事物。因为比特币是人类社会的共识机制,而不单纯是一种货币。

我们都知道因为受到美元的压力,广场协议签订,导致日元的升值,使得日本这一对外贸易型的国家遭到巨大的重创,最终导致日本失去了30多年经济发展的机会。当时我在日本,对此也是有真切的见证。所以日本今日如此重视比特币,重视数字货币,正是跟当年日元被美元欺负造成的惨痛教训有深刻关系。

区块链能够增强政府管控

世界各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各有不同。去年我们的央行对ICO、比特币交易所发布禁令。但是实际上“9.4”之后,世界各国应该对ICO、比特币采取堵疏结合的监管方式。虽然比特币有非常大的犯罪风险,对央行的宏观控制能力可能造成具有颠覆性的影响,但是关于新闻事件上链的事情,我们不必惶恐——我们的《人民日报》,我们的新华社也可以上链,在链上发挥超级节点的巨大作用,正能量传播也可以通过链或跨链进行传播。因为是分布式的传输,所以传统的大媒体、中心化的媒体能够在链上发挥巨大的效力。

你们现在仔细想一想,会发现即便是没有区块链,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一个小小自媒体发挥的作用真的不亚于官方的大媒体。主流的《人民日报》也好,或者是中央电视台或新华社也好,他们在很多方面已经被那些很多的自媒体、或者说非主流的媒体抢占了市场。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这样看待:其实并不是有了区块链,舆论控制力一定会减弱;恰恰相反,按照我的理论,区块链不但不削弱政府的管控能力,反而能够增强政府的监管能力,例如一旦出现了金融犯罪,链上就可以追踪。

区块链具有特有的安全性

前段时间火币交易所被盗,媒体没怎么报道。无独有偶,2013年日本最大的交易所的币被盗了,损失了2000多万美元,导致这个交易所倒闭了。但后来出现了非常滑稽的情况,这个交易所属于破产阶段,但是由于比特币涨价,它的资产远远超过破产债务,想破产也破不了。

最近的盗币模式是:抓住了币的漏洞,大量发行模仿它的币,“假币”在火币网卖了将近两三千万人民币。这种方式相当于把发币方本身的币偷走了。因为增加了新的币,发币方需要把这些币买回来,最终效果就相当于这些币被盗了。但是,我们能够轻松追踪“盗贼”,因为我们现在的交易必须实名认证,有手机认证、内部识别等措施,理论上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账户卖了这个币”;只要能找到卖币的账户,理论上就能够追回被盗的币。所以区块链机制带来的效果之一就是:你只要干了什么事,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都能够被追踪。

区块链能够创造信用,这促使人越来越不敢干坏事,因为只要干了坏事就会被在链上记录,有了记录就要受到处罚,从而让你的信用记录受到很大的打压。这跟芝麻信用分“高分能够免押金”的原理一样,只有分数够高,才能获得一些权益。所以说没有信任寸步难行,而有了区块链就能够创造信用的世界,能够让人们向善。同时,我们不光建立信用体系,更应该形成一个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德法兼修的良性社会体系。区块链具备改造人的道德的可能性,因为你不敢干坏事,干坏事就会被抓起来了。

区块链推进的初步设想

日本对待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做到了三个“唯一”:全球第一个通过法律修改承认比特币合法化的国家;全球第一个允许数字货币交易所的合法化国家;全球第一个允许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可以和日元1:1兑换的国家。这三个唯一是日本做的最好的方面。

我们初步的设想是,先不谈ICO和其他关于发币的敏感问题,而是主要从“区块链能够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主张出发,像雄安一样,开展进一步的探索。贵阳就是中国第一个把区块链在地方政府实践、并且建立交易所的地区,像股权、债权、经营权、收益权、知识产权IP和产品众筹都在这个交易所里可以进行交易,它服务于大中小微、服务于政府、PPP、公共事业、餐饮企业、娱乐、主权类金融资产众筹等等。遗憾的是,虽然当时地方政府非常积极,但是因为2015年股灾以后中国证监会取消所有金融创新,这又导致数字货币交易所进一步的发展,最终才导致了2017年ICO的爆发,ICO就是众筹。

上海有中国第一个ICO的案例。其基本思想是:公开不能非法集资,但是如果众筹的是币,那么这个币不是金钱,最多是普通数字商品,此时你就等于把商品众筹过来,所以不违法。ICO的交易模式成就了中国第一个交易案例,从而2017年ICO爆发,使得对比特币的需求成为一种刚需。2017年币为什么涨?涨的原因就在于众筹的理论。

主权区块链机制

大数据的发展离不开区块链,所以贵阳当时就发布了第一个区块链地方政府白皮书,并且于2016年12月份提出了主权区块链的概念。这是当时我们建议的。贵阳市政府强调一定要合法合规,一定要强调区块链尽管是去中心的,但是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可以主导的主权区块链。

如果主张区块链是无政府主义、去中心的,就是歪门邪道,这是错误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是真正为国家,为社会治理,为监管助力的好机制。同时它具备自动履行智能合约的功能,也有很强的激励机制。它可以改变社会财富的激励与社会价值的均衡,而不再单纯以资本为唯一的标准实现财富的分配,这是根本上跟垄断资本主义的金融体系的区别。

我们还提出“主权经济体”的概念,提倡构建包括网络结构、监管层、治理层、数据层、合约层、共识层、激励层在内的体系,从而形成一种动态的、平衡的体系,实现从价值流通到增值,到价值互认,到分享的过程。这种从科技、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一整套的国家主权经济体的体系,都是基于区块链的一个新的国家数字的体系。

这个体系离不开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主权区块链上的价值认定和流通的最终实现方式。这也就意味着,法定数字货币和各种虚拟货币之间肯定会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国家层面上,我们肯定可以实现一种新的突破。

所以监管层要设立一个“超级后门”,对整个区块链应用的运行具有上帝视角,从而实现有效控制。区块链不会削弱我们政府的监管,反而让我们政府监管层可以拥有“超级后门”,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把控。

通过区块链点对点控制之后,政府的控制能力肯定能增强,一旦中间环节减少、信息对称,腐败就很难出现。所以主权区块链要尊重网络主权、国家主权,而绝对不是超主权和无主权。

所以,我们必须对区块链进行监管,实现“区块链+监管”,也就是RegChain(法链)的模式,从技术上提供监管节点的控制和干预能力,让区块链整体为政府服务。这一套体系在贵阳已经实现。

区块链建设在地方政府的应用

雄安

2016年的12月份我们提出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最后到秩序互联网的“三部曲”,这是我们认为互联网在人类数字空间发展的一种规律。最近雄安也在进一步做探索,进行雄安区块链的建设。

尤其雄安是不能够买房的,雄安都是租房子,那谁能租,谁不能租?如果按照现在的链家中介模式,必须押一个月,付三个月,成本非常高。

如果是按照区块链信用体系,那就不要抵押了,完全是基于信用分设计一套租房体系,按照信用分来构建租房的价格。怎么构建信用体系?必须基于区块链,才让雄安的市场有效,价格透明。

不光是雄安,通州也在打造“千年城市”,从地下的管道设施铺设,整个基础设施建的非常的完备。通州的地下体系,管道完全是在世界上拥有绝对地位。

区块链的建设就像建第二个北京通州,建第二个首都雄安一样,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而基础设施的核心就是数字区块链。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经济体,核心就在于“技术驱动监管”。

而且,要构建一个新的模式——“绳网结构”,即把不同应用目的的“链”联结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网”。这些链怎么能够跨链转换,实现信息资源的跨链共享呢?答案就是要有一个绳网。链与链之间怎么构建一个网络体系。现在跨链技术也是比较热的话题,怎么能够做到,这也是下一步需要探讨的。

在这个网络中,有一些特殊的节点会拥有“穿透”整个网的能力。而且这些节点还可以“干涉”,一旦发现节点出现问题,司法部门可以对账户和节点上的资产进行冻结,甚至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冻结、自动履行、自动执行。监管机构有予以撤销或者强制停止的权利,这也是充分体现RegChain的方面,即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直接实现技术监管。

互联网金融,例如易租宝等,往往动不动就卷入几百万人口,这让我们思考,在整个金融流动过程当中怎么利用区块链。政府完全可以作为“特权节点”和“超级节点”进行控制。如果有不合适的新闻上链了,我们政府可以通过超级结点和特权节点来控制,所以还是有很多方法的,比方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区块链应用,就是当时贵阳探索的一个模式。通过网络中介、监管机构、区块链的API服务,面向个人借款人,包括企业组织借款人等等,实现一种监管模式。

青岛

第二个政府层面的应用落地在青岛,青岛在这些方面也是做了很多尝试,青岛的特点是通过研究院来进行“监管沙盒”。通过“监管沙盒”,保护创新来进行全方位的构建。青岛在这方面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工作,包括区块链生态,包括引进项目,包括十大应用案例,包括2018年还有大的设想以及重点的项目等。

特别是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这是当前比较重要的一个板块。在贸易、在信用传递、可信的业务方面,在自动执行(根据债券的拆分、流转,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方面,在偿付能力方面,在贸易关系方面,在参与方身份方面,区块链金融都能够实现可信的发展。

包括公共基础链,政府管理、社区管理、健康医疗、社会救济、城市治理、物业管理、公益、征信、绿色回收、公示公正等等,都可以应用自治社会业务、分布式账本、区块链节点网络到跨链的通信节点等技术,利用区块链的新节点构建价值流转,数据流转安全、高性能的一套体系。这可以重新打造一套城市治理的基础链,实现基于区块链服务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娄底

从基础设施到资本,到产业,这是做的比较成功的一种发展路径。娄底在智慧政务、区块链政务方面做了四网互通等非常好的尝试,其可拓展性、先进性、可维护性、稳定性方面都做的非常好。

关键是国地税、不动产登记、房管局再加工商,加起来之后就能够实现每一个部门的业务系统+数据交换器和区块链的基础网络链接,通过网络把地方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打通了。这就既服务于普通的小微企业,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老百姓,同时还把往来相互割裂的政府内部数据孤岛打通。这是在号称中国“数谷”的贵阳也一直没做到的事情。

娄底比贵阳小多了,也就三四百万人口;而贵阳是六百万人口。挑选这么一个小城市做大胆的创新,完全是有道理的。今天还有人故意恶搞娄底,说这么小一个城市,“小屁孩”,还想搞区块链,还想搞国家创新,荒诞不经。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不要小看小城市,不要小看偏远的地方,伟大的创新往往来自于小的地方,往往来自于边远的地方,尤其整个人类社会巨大变革时代更是如此。

娄底这么一个狭小的四线城市,竟然能够大胆的去探索,在业务流程方面从网签、新房登记、交易信息录如、税款缴纳、交易过户、产权证件签发,凭证发行、凭证信息、凭证交易、资产登记等等这一套过程都实现无缝的连接。真的是非常了不起的。

打造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的管理体系,实现高效便民,目标先税后证,严格从计算机操作活动系统上先纳税后备案,进行技术性的锁定。第二优化纳税的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纸质资料的传递,缩短办税服务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拓展性强,搭建数据共享的通用性平台,为未来从“四网”互联互通拓展至到多网互通的平台。目前是四网,未来几乎所有政府的网都会上链,一旦上链就都能打通,理论上具备这样的能力。拓展性强,搭建数据共享的平台。

场外的股权流转体系

场外的股权流转体系如何真正做到呢?这是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一个领域。十九大报告专门指出这一问题。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资金的发展,实现场外股权的登记、转让、交易,实现OTC场外股权从企业征信、底层的区块链系统、资产登记、清算、结算到平台的登记转让、发行、购买,完成整套体系。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在区块链全球的标准、规则制定方面不落后。我们要掌握主导权。

我们要抛弃偏见,要拥抱,要去学习,总书记在博鳌的讲话上专门引用这么一句话,“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告诉我们当前重启新的改革,将改革进行到底,更何况区块链等新的技术,正在构建伟大的革命。

区块链和互联网、人工智能相比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区块链是通过技术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规则层面的重构,共识机制的形成,法律制度的改变。所以它比单纯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更具有革命性和颠覆性。所以我认为区块链是通向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钥匙”、“通行证”和“基础设施”。

现场问答Q&A

Q:政府希望自己可以走在区块链行业的最前端,这样的话它才能够拥有最大的区块链网络,当然政府在对区块链的管控方面是最好的,也建立了很多机制。对于民间发展区块链,未来政府未来会采取什么措施,或者秉持什么样的态度来进行监管?未来是要把他们入到政府的主网里,还是给他们制定一些政策规则?

A:这是政府比较纠结的地方。我对这一问题感触颇深,因为我几乎参与了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所有政策、法规的制定。特别是我三年前作为区块链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的成员的时候,负责主导设计电子支付,还有电子商务的竞争等相关的条款,当年也参考了央行他们的很多意见。另外我也是全国人大监管法起草组的成员。我们看政府的时候,会发现其实政府的作为非常伟大。央行在没有法定授权的情况下,通过部门规章给支付宝发了牌照,成就了中国第一的移动支付;如今蚂蚁金服已经有1500亿美元的市值,全球各国都承认其具有世界领先地位。如果没有当年央行非常超前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之下给牌照的话,无法想象今天会不会有阿里巴巴。

五年前中国金融如此落后,如此封闭的时候,我们尚有如此的魄力;今天我们的信息金融已经引领世界。中国有很多互联网金融科技方面的书籍,比其他国家要多,这更说明中国在互联网金融是世界第一,引领世界潮流。

但是最近这一年,政府为了风险的防范需要,不得不把ICO一刀切,把比特币交易所、现金贷进行一刀切。这也是不得已的,是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不能永远一刀切,即“要么不管,要么管死”的做法是不行的。

我们内部讨论的时候,也认为其实政府也不是说非要一刀切,真正的症结是什么呢?就是政府缺乏能力,缺少识别好人坏人,识别风险多大,识别你干的是好事还是坏事的识别能力——就是风险评估能力、利弊衡量能力,一级创新与安全二者的平衡能力。

那怎么办呢?RegChain(法链)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政府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特别区块链技术,提升智慧政府、智能监管的水平,如果RegChain让政府作为“超级节点”,作为“特权节点”平等地和所有的创新主体在一个链上参与规则,对你们创新的业态了如指掌,那么一旦发现违规,就直接可以自动履行自动合约予以强制执行。

当前已经开发出一种程序,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可以自动屏蔽不雅的,不符合主流的图片,新闻,而且对方用户、消费者看不到。这也是通过区块链实现自动识别监管的体现。这样做的话,政府就很轻松了,自动监管了。你问的问题是我作为法律学者这么多年很痛苦的问题,我一直研究怎么解决中国这些问题研究,希望通过RegChain能够找到答案。

Q:青岛区块链沙盒,是什么样的机制,如何运行的?对于多中心化的机制政府怎么监管?新华社、《人民日报》应该如何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众筹从监管者角度能不能给比较详细的建议?

A:越是创新的领域,往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直接去监管的,甚至全球范围内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告诉你怎么做。英国最早有监管沙盒,其实也是RegChain的一种方式,虽然有点类似于我们国家经常做的试点、自贸区等特区,但是他们彼此又不一样。

这不是一种地域性的,而是一种虚拟空间,更强调创新的主体符不符合做创新,从你的资质、能力、市场空间,你对投资者、消费者的保护,你的贡献,你的利大于弊,这一整套的复杂设计机制,就是要通过“监管沙盒”的设计来进行构建——规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六个月左右,期间你来试一下,符合条件就进来,在没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标准让你试验;经过六个月或者一年看看怎么样,如果好了继续推广,如果不好了就退出,不让你干。

所以这一套相对灵活的机制有很大的适用空间。尤其中国这种大的产业国家,不像日本经常通过国会完成法律修改,中国法律的修改往往耗时十几年。中国法律变弱才有今天的互联网金融、数字经济的繁荣,给了创新更多的空间,甚至有时候歪打正着了。中国运气比较好,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引领者,具体还要看有一整套机制。在贵阳,在青岛、赣州,包括最近在娄底,包括广州、深圳和成都、重庆都在设计这样的方案,这是非常不错的;尤其对区块链来说,非金融场景可能好一点,金融场景风险比较大。但没关系,只要能够真正解决痛点,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就行。

所以为什么我一直强调区块链+监管?因为区块链政府要率先做起来,只有政府监管能力提升了,政府才能够有能力、有信心让大家放心去做。政府知道坏人干什么事,如何为好人创造好的环境。要塑造良币驱逐劣币的环境。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否则大家干坏事能生存,干好事不能生存,这是非常可怕的。你问的其他问题意思都差不多,年轻的网信办的干部能够有这么多的想法,说明我们的监管最终靠人。像你这样年轻的专家,青年的干部,能够有这么多的想法,本身就标志着我们政府监管能力水平的提升。

Q:以太坊等数字货币,以现在时间节点来看受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有些以太币被盗或者被骗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A:这个问题很简单,在日本,因为日本民法没有修改,日本在2014年最高法院不认为比特币是财产,得不到保护;这种现状逼迫日本在2015年修改法律,通过《金融法》承认比特币是个支付工具。这是歪打正着,日本不承认是数字资产,日本通过金融法承认是支付工具,而中国是相反,中国因为恰好我们在去年通过了民法总则,在111条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一旦被盗,法院可以根据民法总则判定这是你的财产,如果盗窃,如果侵权,如果违约你可以根据民法总则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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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搜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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