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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现场·区块链项目不断涌现,VC投资着眼何处?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7-01 10:24:14 本文摘自:极客网

6月29日下午,“世界区块链大会•乌镇”分会场“发现下一个独角兽——乌镇区块链投资论坛”上举行的圆桌论坛上,时戳资本CEO李宗乘、点亮资本合伙人郭峰、普华资本合伙人蒋纯、中伦律师事务所于鲁平、乐米资本创始人张璐萍以及DCG创始成员、Coindesk前CEO Ryan Seliks以《发现下一个独角兽》为议题进行了讨论。
乌镇现场·区块链项目不断涌现,VC投资着眼何处?
普华资本合伙人蒋纯表示他在投资区块链项目时看中三个方面:第一位是社区,不管技术多精巧,没有社区的支持,项目是空的;第二就是技术,大家都在探索,试图跳出现有的技术;第三则是经济体系,一旦运营起来,会发现运营一个项目和管理一个国家的经济是一样的,利益之间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鲁平则从法律角度表达了自己对区块链投资的看法。他认为合规性带来投资安全性的影响,其次投资的领域在习惯于自己获取财富的便捷性的同时,可能往往关注这个财富再次获得的便捷性,而忽视了本身没有一个合规、法治体系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很多投资人在古典投资者的稳健与新型投资者的眼界和勇气两者的平衡中,往往会面临很多法律甚至刑事风险。一定要脚踏实地,让金融为实体服务。

另外,于鲁平也针对传统企业向区块链方向转型和与区块链进行连接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表示,区块链所带来的通证经济学实际上将原来的公司股权架构进行了通证化改造,股权的作用是风险规避、责任共担和风险绑定,但是Token是由团队、由个人发行,一旦出现道德性的问题就会给投资人和被投资人带来很大的问题。准备做区块链的企业,要加强内控,对企业架构要做好应对准备,应对监管和应对投资人。

以下为蒋纯和于鲁平在圆桌论坛的发言速记,由巴比特整理发布(有删减):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我想问一问各位,你们的投资过程当中,刚才几位嘉宾聊到,我投资一个和区块链相关项目到底看重哪些方面?是技术吗?是团队还是其他?

蒋纯:区块链项目比如说像钱包、交易所,更像是传统互联网项目,这种流量运营,谁能够把流量运营得好就占优势。如果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比如说公链项目,我认为其实是要看三个东西:

第一,社区,这可能是第一位的。不管多么精巧的技术,没有社区支撑这个东西是空的。哪怕是比特币,如果没有几个人挖矿,很容易被攻击掉。如果社区里人很少,你真的不知道里面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是做一个大联盟链体系,全部是封闭的话,人家也会说不是区块链,所以社区是第一位。

第二位就是技术。虽然区块链技术也有很多很成熟了,但是大家都在探索,企图跳出这个技术,包括刚才说到像加密技术,里面有很多的内容可以探讨。大家有的时候是门户之争,有人说EOS的技术没有以太坊好,但EOS的重心是在社区运营方面,社区做的非常好,这是两条路线。社区、技术都很重要,都可能在一个地方做出很成功的事情。

最后是关于经济体系的。一旦运营起来我们发现和管理一个国家的经济一样,整个利益之间的平衡非常重要。这个投早期项目不一定能够看的出来,但是这个非常重要。

于鲁平:我们对投资人的理解分两个方面:第一,传统型的投资人,我们称之为古典投资人。第二,创新型投资人,也叫新型投资人。传统投资人更考虑的是资产投资安全以及对企业的可控性,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吸纳了所谓古典投资策略,但是着重考虑了现在创新型的要求。新型投资者对这些所谓的架构、所谓的投资风险、所谓的规避风险、所谓的价值传导体系不那么在意,更在意是如何有效、尽快地让投资价值尽快实现,这就是通证经济学引起了更多的新型投资者关注的原因。我们注意到一个问题,新型投资者带来的投资风险是远远高于古典型投资者,因为本身他们就有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看到的问题就非常之多。首先,合规性带来投资安全性的影响,其次投资的领域在习惯于自己获取财富的便捷性的同时,可能往往关注这个财富再次获得的便捷性,而忽视了本身没有一个合规、法治体系所带来的巨大风险。

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数字资产应该如何配置和使用,有效的项目应该如何进行监管,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法律是有边界的。例如数字资产项目底线是众筹,如果突破了众筹就会引起众筹类法律监管;同样上限可能是证券,这也是很多国家都在倡导的。如果你的Token设计、经济层面的设计引起了IPO的监管和证券类监管,就要受到证券法律制约,同样两边还有刑法的边界性问题,这种边界是非常清晰地。

合格投资项目的设定我希望是既有古典投资者的稳健,一定要考虑到你这笔投资出去以后如何有效的进行一种架构的保障,同时有新型投资者的眼界和勇气。在找平衡的过程当中,我们看到很多项目从开始投到产生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最后是法律风险。一个好的项目,我希望一开始做的时候带一点理想、带一点幻想,但是要脚踏实地,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金融一定要为实体服务。

主持人:最后问题问一下于律师,传统企业希望向区块链方向转型和进行连接,这个过程当中请您从法律角度再给一些具体建议。

于鲁平:区块链企业的发展刚开始的思路和普通互联网企业是一样的。区块链技术刚刚引进到中国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企业正在想做区块链如何实际落地,也在想如何吸引投资人,然后怎样去上市,怎样解决问题。但是后来ICO的横空出世,让原来很多投资人在等着区块链企业相互残杀出现类似独角兽苗头的时候,这些企业全部转身自己做自己的数字资产去了。

我们注意到目前区块链所谓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技术出身,真正做技术,有技术大牛在研究。这种新的理念必然带来新的技术模式的开发和研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应用场景。第二,原来就有自己的资本,结合新的技术以后意识到要承接新的未来。对于后一种企业而言,实际上也是需要格外引起我们重视的。

从传统的领域过渡到区块链,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进行投资,以并购形式进入;二是对自己产业进行区块链改造,和区块链布局。区块链所带来的通证经济学实际上将原来的公司股权架构进行了通证化改造。为什么很多投资人既要Token还要股权,而且明知道股权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我们更关注Token经济学,所有公司价值流转通过通证,股权有什么作用?股权的作用是风险规避、责任共担和风险绑定。律师最传统的业务就是对投资、对股权进行有效股权的控制,但是Token是由团队、由个人发行,一旦出现道德性的问题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问题,同样投资人也会给另外一方带来影响,因为现在很多人在采用通证进行投资。

我们在全国搜集了1980多个法院的判决,分析以后发现,通证涉及的买卖、投资活动,绝大多数法院认为是无效的行为。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认定无效,这个投资行为最终的结论到底是什么,值得每一个人思考。 前几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刚刚通过一个判决,第一次通过司法判决的形式确认了区块链是一个可信的、不可撤销的、不可修改的数据库。这种认定非常重要,这是中国首次,很高兴是杭州的互联网法院所确认的。区块链被纳入到司法确认的认可范围内,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区块链被认可了,只是溯源、身份确认、链上应用被确认,但是不代表所生成的通证一定被确认。

无论投资者还是被投资者,如果以新型投资者的心态进行通证投资还要考虑另外一条风险性保障,就是对团队、对项目,尤其对公司的一些协助性的、传统性的控制。反过来说你是准备做区块链的企业,要对企业内控也要投入很大的精力物力研究,对企业架构要做好应对准备,应对监管和应对投资人。如果没有这两方面的准备,一旦出现道德风险和价格风险,受损害的都是双方。我们接触到的很多项目,大家往往看到币马上要涨了,项目马上要启动了赶紧冲进去,但是冲进去以后有怎样的法律风险,很多人没有考虑,这就是集合性投资带来的盲目性。

随着区块链相关实践越来越逐步完善,尤其是吃亏的人多了,良币驱逐劣币。法律监管和市场竞争阶段还没有出现所谓的针对性监管的过程,我希望在座的投资人、在座的这些项目人、在座的区块链研发人员大家能够形成一种共识机制,就是如何用有效的、踏踏实实的态度真正做事,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想骗别人的钱,总有一天找到原罪根源的出现。我们加强内控、研发新的科技项目、做好金融产品,就会在未来的发展当中有一条合规、合法,这样才能够持续走下去。

关键字:投资VC

本文摘自:极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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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现场·区块链项目不断涌现,VC投资着眼何处?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7-01 10:24:14 本文摘自:极客网

6月29日下午,“世界区块链大会•乌镇”分会场“发现下一个独角兽——乌镇区块链投资论坛”上举行的圆桌论坛上,时戳资本CEO李宗乘、点亮资本合伙人郭峰、普华资本合伙人蒋纯、中伦律师事务所于鲁平、乐米资本创始人张璐萍以及DCG创始成员、Coindesk前CEO Ryan Seliks以《发现下一个独角兽》为议题进行了讨论。
乌镇现场·区块链项目不断涌现,VC投资着眼何处?
普华资本合伙人蒋纯表示他在投资区块链项目时看中三个方面:第一位是社区,不管技术多精巧,没有社区的支持,项目是空的;第二就是技术,大家都在探索,试图跳出现有的技术;第三则是经济体系,一旦运营起来,会发现运营一个项目和管理一个国家的经济是一样的,利益之间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鲁平则从法律角度表达了自己对区块链投资的看法。他认为合规性带来投资安全性的影响,其次投资的领域在习惯于自己获取财富的便捷性的同时,可能往往关注这个财富再次获得的便捷性,而忽视了本身没有一个合规、法治体系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很多投资人在古典投资者的稳健与新型投资者的眼界和勇气两者的平衡中,往往会面临很多法律甚至刑事风险。一定要脚踏实地,让金融为实体服务。

另外,于鲁平也针对传统企业向区块链方向转型和与区块链进行连接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表示,区块链所带来的通证经济学实际上将原来的公司股权架构进行了通证化改造,股权的作用是风险规避、责任共担和风险绑定,但是Token是由团队、由个人发行,一旦出现道德性的问题就会给投资人和被投资人带来很大的问题。准备做区块链的企业,要加强内控,对企业架构要做好应对准备,应对监管和应对投资人。

以下为蒋纯和于鲁平在圆桌论坛的发言速记,由巴比特整理发布(有删减):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我想问一问各位,你们的投资过程当中,刚才几位嘉宾聊到,我投资一个和区块链相关项目到底看重哪些方面?是技术吗?是团队还是其他?

蒋纯:区块链项目比如说像钱包、交易所,更像是传统互联网项目,这种流量运营,谁能够把流量运营得好就占优势。如果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比如说公链项目,我认为其实是要看三个东西:

第一,社区,这可能是第一位的。不管多么精巧的技术,没有社区支撑这个东西是空的。哪怕是比特币,如果没有几个人挖矿,很容易被攻击掉。如果社区里人很少,你真的不知道里面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是做一个大联盟链体系,全部是封闭的话,人家也会说不是区块链,所以社区是第一位。

第二位就是技术。虽然区块链技术也有很多很成熟了,但是大家都在探索,企图跳出这个技术,包括刚才说到像加密技术,里面有很多的内容可以探讨。大家有的时候是门户之争,有人说EOS的技术没有以太坊好,但EOS的重心是在社区运营方面,社区做的非常好,这是两条路线。社区、技术都很重要,都可能在一个地方做出很成功的事情。

最后是关于经济体系的。一旦运营起来我们发现和管理一个国家的经济一样,整个利益之间的平衡非常重要。这个投早期项目不一定能够看的出来,但是这个非常重要。

于鲁平:我们对投资人的理解分两个方面:第一,传统型的投资人,我们称之为古典投资人。第二,创新型投资人,也叫新型投资人。传统投资人更考虑的是资产投资安全以及对企业的可控性,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吸纳了所谓古典投资策略,但是着重考虑了现在创新型的要求。新型投资者对这些所谓的架构、所谓的投资风险、所谓的规避风险、所谓的价值传导体系不那么在意,更在意是如何有效、尽快地让投资价值尽快实现,这就是通证经济学引起了更多的新型投资者关注的原因。我们注意到一个问题,新型投资者带来的投资风险是远远高于古典型投资者,因为本身他们就有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看到的问题就非常之多。首先,合规性带来投资安全性的影响,其次投资的领域在习惯于自己获取财富的便捷性的同时,可能往往关注这个财富再次获得的便捷性,而忽视了本身没有一个合规、法治体系所带来的巨大风险。

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数字资产应该如何配置和使用,有效的项目应该如何进行监管,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法律是有边界的。例如数字资产项目底线是众筹,如果突破了众筹就会引起众筹类法律监管;同样上限可能是证券,这也是很多国家都在倡导的。如果你的Token设计、经济层面的设计引起了IPO的监管和证券类监管,就要受到证券法律制约,同样两边还有刑法的边界性问题,这种边界是非常清晰地。

合格投资项目的设定我希望是既有古典投资者的稳健,一定要考虑到你这笔投资出去以后如何有效的进行一种架构的保障,同时有新型投资者的眼界和勇气。在找平衡的过程当中,我们看到很多项目从开始投到产生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最后是法律风险。一个好的项目,我希望一开始做的时候带一点理想、带一点幻想,但是要脚踏实地,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金融一定要为实体服务。

主持人:最后问题问一下于律师,传统企业希望向区块链方向转型和进行连接,这个过程当中请您从法律角度再给一些具体建议。

于鲁平:区块链企业的发展刚开始的思路和普通互联网企业是一样的。区块链技术刚刚引进到中国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企业正在想做区块链如何实际落地,也在想如何吸引投资人,然后怎样去上市,怎样解决问题。但是后来ICO的横空出世,让原来很多投资人在等着区块链企业相互残杀出现类似独角兽苗头的时候,这些企业全部转身自己做自己的数字资产去了。

我们注意到目前区块链所谓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技术出身,真正做技术,有技术大牛在研究。这种新的理念必然带来新的技术模式的开发和研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应用场景。第二,原来就有自己的资本,结合新的技术以后意识到要承接新的未来。对于后一种企业而言,实际上也是需要格外引起我们重视的。

从传统的领域过渡到区块链,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进行投资,以并购形式进入;二是对自己产业进行区块链改造,和区块链布局。区块链所带来的通证经济学实际上将原来的公司股权架构进行了通证化改造。为什么很多投资人既要Token还要股权,而且明知道股权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我们更关注Token经济学,所有公司价值流转通过通证,股权有什么作用?股权的作用是风险规避、责任共担和风险绑定。律师最传统的业务就是对投资、对股权进行有效股权的控制,但是Token是由团队、由个人发行,一旦出现道德性的问题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问题,同样投资人也会给另外一方带来影响,因为现在很多人在采用通证进行投资。

我们在全国搜集了1980多个法院的判决,分析以后发现,通证涉及的买卖、投资活动,绝大多数法院认为是无效的行为。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认定无效,这个投资行为最终的结论到底是什么,值得每一个人思考。 前几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刚刚通过一个判决,第一次通过司法判决的形式确认了区块链是一个可信的、不可撤销的、不可修改的数据库。这种认定非常重要,这是中国首次,很高兴是杭州的互联网法院所确认的。区块链被纳入到司法确认的认可范围内,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区块链被认可了,只是溯源、身份确认、链上应用被确认,但是不代表所生成的通证一定被确认。

无论投资者还是被投资者,如果以新型投资者的心态进行通证投资还要考虑另外一条风险性保障,就是对团队、对项目,尤其对公司的一些协助性的、传统性的控制。反过来说你是准备做区块链的企业,要对企业内控也要投入很大的精力物力研究,对企业架构要做好应对准备,应对监管和应对投资人。如果没有这两方面的准备,一旦出现道德风险和价格风险,受损害的都是双方。我们接触到的很多项目,大家往往看到币马上要涨了,项目马上要启动了赶紧冲进去,但是冲进去以后有怎样的法律风险,很多人没有考虑,这就是集合性投资带来的盲目性。

随着区块链相关实践越来越逐步完善,尤其是吃亏的人多了,良币驱逐劣币。法律监管和市场竞争阶段还没有出现所谓的针对性监管的过程,我希望在座的投资人、在座的这些项目人、在座的区块链研发人员大家能够形成一种共识机制,就是如何用有效的、踏踏实实的态度真正做事,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想骗别人的钱,总有一天找到原罪根源的出现。我们加强内控、研发新的科技项目、做好金融产品,就会在未来的发展当中有一条合规、合法,这样才能够持续走下去。

关键字:投资VC

本文摘自:极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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