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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发展催生互联网法院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27 17:23:53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2018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从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到2017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人,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至今发展迅猛,正从世界潮流的追随者变为引领者。我国互联网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网络空间治理历程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

40年来,人民法院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谱写了法院人的改革篇章。其中,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8月18日正式挂牌运行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为构建适应网络法治时代的司法新形态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今年7月6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一周年之际,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法院试点探索,健全完善互联网案件审判格局。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三个鲜明导向。

首先,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司法主动对接网络强国战略、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时代需要,体现了改革的责任导向。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始迈入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时代。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不断提升,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如何有效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大局、保障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这是新时代赋予司法的新使命新担当。在杭州、北京、广州等互联网产业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互联网法院,通过对新型互联网案件的公正审理,有利于及时总结研究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公正裁判引导和规范网络行为,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打造公平诚信、用户放心的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其二,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探索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改革的问题导向。在科技狂奔、万物互联、产业高歌猛进的时代,随之而来的海量数据和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问题,也就如影随形,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放眼世界,迄今为止,国际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以及围绕网络空间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展开竞争的基本态势一直没有改变。成立专门管辖涉互联网案件的专业性法院,无疑为今后网络空间治理规则的积累、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司法平台。这是在网络领域全面贯彻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制度供给的重要改革探索,是我国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大尝试。

其三,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落实司法公正为民宗旨的有力抓手,体现了改革的目标导向。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改变,同时也拓展了社会治理的时间、空间、质量和效率维度。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彰显了互联网具有的“泛在性、通用型、低成本”等便民优势,从而为改进司法供给、实现公正为民找到了新型方式,拓展了司法制度体系的想象力,体现了新时代司法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使互联网与司法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相映成辉”的生动局面。

一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以“互联网方式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功能定位,全面彰显了审判业务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相互反哺的时代特征。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国互联网司法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动力变革,全面提升了互联网审判专业化水平、解放了传统司法生产力,形成了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元素的专业化组织及其运行发展新形态,呈现出涉网案件审判管辖专业化、涉网案件审理方式在线化、涉网案件解纷能力智能化、网上数据处理一体化、涉网纠纷化解多元化等五大基本特征。其中,专业化、集中受理网络购物、服务合同、网上侵权等互联网特性突出、适宜在线审理的涉网案件,已成互联网法院的最大亮点。

评估任何一项司法改革是否取得成效,关键要看人民群众在改革参与中是否有获得感,可从是否更加有利于案件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否有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为民宗旨的落实等维度加以检验。实践证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运行实践和试点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并被人民网评选为“改革开放40年的40个‘第一’”,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截至今年8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2103件,审结10646件,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1/2,一审服判息诉率98.59%,充分彰显了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公正、效率、公开和便民优势。通过涉网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有效统一了裁判尺度,强化对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企业商业秘密、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也为下一步积累网络治理规则、深度服务网络强国战略奠定了基础;针对互联网纠纷总体上数额小、量多、跨地域等特点,互联网法院依托网络诉讼平台和智能服务系统,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整套诉讼流程,实现打官司“零在途”“零差旅费”,使打官司“一次不用跑”成为现实。下一步,随着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深化建设和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挂牌运行,必将赢得更多人民群众为这一重大改革部署点赞。

关键字:互联网发展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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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发展催生互联网法院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27 17:23:53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2018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从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到2017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人,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至今发展迅猛,正从世界潮流的追随者变为引领者。我国互联网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网络空间治理历程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

40年来,人民法院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谱写了法院人的改革篇章。其中,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8月18日正式挂牌运行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为构建适应网络法治时代的司法新形态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今年7月6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一周年之际,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法院试点探索,健全完善互联网案件审判格局。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三个鲜明导向。

首先,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司法主动对接网络强国战略、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时代需要,体现了改革的责任导向。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始迈入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时代。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不断提升,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如何有效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大局、保障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这是新时代赋予司法的新使命新担当。在杭州、北京、广州等互联网产业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互联网法院,通过对新型互联网案件的公正审理,有利于及时总结研究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公正裁判引导和规范网络行为,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打造公平诚信、用户放心的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其二,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探索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改革的问题导向。在科技狂奔、万物互联、产业高歌猛进的时代,随之而来的海量数据和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问题,也就如影随形,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放眼世界,迄今为止,国际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以及围绕网络空间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展开竞争的基本态势一直没有改变。成立专门管辖涉互联网案件的专业性法院,无疑为今后网络空间治理规则的积累、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司法平台。这是在网络领域全面贯彻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制度供给的重要改革探索,是我国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大尝试。

其三,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落实司法公正为民宗旨的有力抓手,体现了改革的目标导向。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改变,同时也拓展了社会治理的时间、空间、质量和效率维度。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彰显了互联网具有的“泛在性、通用型、低成本”等便民优势,从而为改进司法供给、实现公正为民找到了新型方式,拓展了司法制度体系的想象力,体现了新时代司法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使互联网与司法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相映成辉”的生动局面。

一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以“互联网方式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功能定位,全面彰显了审判业务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相互反哺的时代特征。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国互联网司法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动力变革,全面提升了互联网审判专业化水平、解放了传统司法生产力,形成了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元素的专业化组织及其运行发展新形态,呈现出涉网案件审判管辖专业化、涉网案件审理方式在线化、涉网案件解纷能力智能化、网上数据处理一体化、涉网纠纷化解多元化等五大基本特征。其中,专业化、集中受理网络购物、服务合同、网上侵权等互联网特性突出、适宜在线审理的涉网案件,已成互联网法院的最大亮点。

评估任何一项司法改革是否取得成效,关键要看人民群众在改革参与中是否有获得感,可从是否更加有利于案件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否有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为民宗旨的落实等维度加以检验。实践证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运行实践和试点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并被人民网评选为“改革开放40年的40个‘第一’”,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截至今年8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2103件,审结10646件,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1/2,一审服判息诉率98.59%,充分彰显了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公正、效率、公开和便民优势。通过涉网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有效统一了裁判尺度,强化对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企业商业秘密、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也为下一步积累网络治理规则、深度服务网络强国战略奠定了基础;针对互联网纠纷总体上数额小、量多、跨地域等特点,互联网法院依托网络诉讼平台和智能服务系统,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整套诉讼流程,实现打官司“零在途”“零差旅费”,使打官司“一次不用跑”成为现实。下一步,随着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深化建设和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挂牌运行,必将赢得更多人民群众为这一重大改革部署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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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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