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物联网市场动态 → 正文

福建发布十大举措为企业减负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09 10:38:07 本文摘自:福建日报

五:融资成本,持续降低!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企业。

一是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打造供应链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银行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贷款综合成本,力争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明显下降。

二是支持企业融资。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继续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

三是落实利息免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四是发挥担保作用。对由省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按代偿额的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予以代偿补偿。进一步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数量和覆盖面,推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分担业务。

推动上市降低融资成本。挖掘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加快推动企业首发上市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进程。引导上市公司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用好、用足、用活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登记制度改革,简化程序,扩大发行外债规模,提高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比例。优化和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引导企业在对外贸易及相关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六:物流成本,大幅降低!

规范收费降低物流成本。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稳步扩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推动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铁路运输企业2018年5月1日起,因增值税税率降低部分对铁路货物运价进行相应下浮。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推行省内异地检测。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

落实政策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落实过路过桥费增值税进行税额抵扣政策。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将物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布局。充分利用存量物流用地资源,合理增加物流设施用地。研究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积极推进供应链平台建设工作。简化申请人备案手续,实施原产地签证无纸化、一体化,实现原产地证书“通报通签”。

七:用工成本,科学降低!

合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通过完善财政支付方式综合统筹平衡全省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两至三年至少一调,2018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人社部、财政部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总费率1%)、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进一步缓解公积金压力。困难企业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或暂缓缴存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八:生产成本,内部挖潜降!

智能制造降低人工成本。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推进运用数控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机器换工,实现生产环节无人化,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绿色制造降低用能成本。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高耗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深化用能权交易改革,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与装备,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

集约利用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技术改造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标准厂房,对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约定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的,可按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九:打造新业态,促进降成本!

打造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聚合采购需求,通过直接采购实现去中间化、交易上线透明化、物料品名标准化,以及基于大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中远期采购指导等服务。利用“阳光采购”去中间化的方式,帮助采购商和供应商建立更加巩固的供应链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强化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互采互用等“手拉手”活动,多渠道降低单一企业采购成本。

联合研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协同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各类基金等资源,引导校、企、院联合产学研对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综合管理成本。

创新模式降低营销成本。鼓励企业融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泛家居+人工智能”等示范工程,完善产业供应链、创新链服务平台,降低销售费用。

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降成本!

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我省降本减负工作,强化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加大降本减负督检力度,加强宣传推广良好经验及时向企业传送解读相关政策,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关键字:发展经济企业福建

本文摘自:福建日报

x  福建发布十大举措为企业减负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物联网市场动态 → 正文

福建发布十大举措为企业减负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09 10:38:07 本文摘自:福建日报

五:融资成本,持续降低!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企业。

一是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打造供应链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银行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贷款综合成本,力争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明显下降。

二是支持企业融资。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继续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

三是落实利息免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四是发挥担保作用。对由省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按代偿额的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予以代偿补偿。进一步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数量和覆盖面,推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分担业务。

推动上市降低融资成本。挖掘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加快推动企业首发上市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进程。引导上市公司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用好、用足、用活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登记制度改革,简化程序,扩大发行外债规模,提高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比例。优化和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引导企业在对外贸易及相关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六:物流成本,大幅降低!

规范收费降低物流成本。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稳步扩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推动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铁路运输企业2018年5月1日起,因增值税税率降低部分对铁路货物运价进行相应下浮。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推行省内异地检测。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

落实政策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落实过路过桥费增值税进行税额抵扣政策。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将物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布局。充分利用存量物流用地资源,合理增加物流设施用地。研究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积极推进供应链平台建设工作。简化申请人备案手续,实施原产地签证无纸化、一体化,实现原产地证书“通报通签”。

七:用工成本,科学降低!

合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通过完善财政支付方式综合统筹平衡全省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两至三年至少一调,2018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人社部、财政部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总费率1%)、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进一步缓解公积金压力。困难企业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或暂缓缴存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八:生产成本,内部挖潜降!

智能制造降低人工成本。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推进运用数控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机器换工,实现生产环节无人化,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绿色制造降低用能成本。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高耗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深化用能权交易改革,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与装备,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

集约利用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技术改造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标准厂房,对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约定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的,可按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九:打造新业态,促进降成本!

打造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聚合采购需求,通过直接采购实现去中间化、交易上线透明化、物料品名标准化,以及基于大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中远期采购指导等服务。利用“阳光采购”去中间化的方式,帮助采购商和供应商建立更加巩固的供应链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强化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互采互用等“手拉手”活动,多渠道降低单一企业采购成本。

联合研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协同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各类基金等资源,引导校、企、院联合产学研对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综合管理成本。

创新模式降低营销成本。鼓励企业融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泛家居+人工智能”等示范工程,完善产业供应链、创新链服务平台,降低销售费用。

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降成本!

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我省降本减负工作,强化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加大降本减负督检力度,加强宣传推广良好经验及时向企业传送解读相关政策,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关键字:发展经济企业福建

本文摘自:福建日报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