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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1-16 20:29:07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

项目编号:TJGS2017FWQC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武 高铭

项目联系电话:022-24465657 022-244655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国税局、北辰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分局为满足网上办税等税收业务开展,采购服务器、存储设备。

第一包:服务器I 4台 服务器II 7台 服务器III 4台

服务器IV 4台 服务器V 4台 专用交换机 2台

第一包预算268万元

第二包:服务器IV 3台 服务器V 3台 磁盘阵列 1台

第二包预算48万元

第三包:服务器IV 2台 磁盘阵列 2台

第三包预算48万元

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40号 中央商务区A座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满足本项目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关键字:服务器招标文件国家税务局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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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1-16 20:29:07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

项目编号:TJGS2017FWQC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武 高铭

项目联系电话:022-24465657 022-244655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国税局、北辰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分局为满足网上办税等税收业务开展,采购服务器、存储设备。

第一包:服务器I 4台 服务器II 7台 服务器III 4台

服务器IV 4台 服务器V 4台 专用交换机 2台

第一包预算268万元

第二包:服务器IV 3台 服务器V 3台 磁盘阵列 1台

第二包预算48万元

第三包:服务器IV 2台 磁盘阵列 2台

第三包预算48万元

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40号 中央商务区A座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满足本项目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关键字:服务器招标文件国家税务局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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