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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更重个人信息保护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姚丽萍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1-16 21:28:59 本文摘自:新民晚报

 

2017年,上海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市政府工作报告所描述的新年展望中,新型“智慧城市”备受关注。

新型“智慧城市”,什么样?这当中,不止是更多家庭光纤用户接入宽带,不止是拓展云计算、物联网的技术应用,更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倍加关注。

在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搭建起的数据平台,让个人信息的应用,成为可能。2014年4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通试运行。此后半年内,全市包括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在内的59家单位向平台提供数据,归集信息事项1256个,可供查询的数据2.2亿多条。

无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伴随数据日积月累,这个平台的威力不可小视。它的威力不仅在于汇集了庞大数据,更在于,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掌握几乎“无微不至”。

“无微不至”,固然会让失信者受到惩戒,但也让人不免担心,个人信息是否会因此随时随地“一览无余”?

比如说,一个人去上海图书馆借过几本书,是不是申请过保障房,信用卡消费是否每月按时还钱,甚至水电煤气账单是否从不拖欠付费……从这个平台上,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左邻右舍、熟人朋友的征信状况到底怎么样,假如个人很好奇,想到平台上去查查人家的事,结果呢——没门儿!

依据规则,市民个人可向平台发出查询本人信用信息申请,但个人不能通过平台查询他人信用信息。个人如有正当理由需查询他人信息,可通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查询申请。的确,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但要负责“信息收集”,也要负责“信息安全”。

平台外的人无法随意查阅他人信用信息,那么,掌握大量平台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员呢,他们如何守口如瓶?两条“铁律”是——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来利用公共信用信息;不得违规披露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同时,平台还建立了17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特别是“公共信息归集查询日志”要求长期保存。更要紧的是,平台工作人员均须签署保密协议,不得违规披露信息。

这一系列制度安排,让信息收集的“开放性”,信息使用的“安全性”,相辅相成。

这样的信息平台,应该是安全的。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人不幸经历了个人信息流失,生活秩序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想想看吧,孩子还没出生,奶粉、童装、早教……一连串跟孩子有关的生意已经快要打爆了“准妈妈”的电话;人坐在家里,信用卡就在身边,可是,千里之外却有人正用“你的卡”潇洒一挥,甚至别人坐在电脑前敲敲键盘,你卡里的钱也能不翼而飞。

目前,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大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管理。事实上,市人大财经委对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的问卷调查也显示,63%的企业和个人对信息安全表示担忧。

与其担忧,不如行动。切实防止滥用、盗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的顶层设计,显得更为迫切。目前,国家已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但这些法律法规较为分散,并有许多空白点,这不利于预防、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因此,地方立法亟需统一规定网络活动监管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事实上,制定《上海市信息化条例(草案)》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上海地方立法将为加强网络活动监管、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尝试制度规范——其中特别拟对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调查处理、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强化规范。

今后的新型“智慧城市”,一方面,日益消除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让不诚信者因为“数据共享”受到约束惩戒。另一方面,保护个人信息,预防、惩治网络犯罪,也在制度规范之内。其间,可以预见的是,惩戒无信失信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行不悖——实现这个目标,就不但需要有技术,更需要有章法、有规则。

关键字: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本文摘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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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更重个人信息保护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姚丽萍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1-16 21:28:59 本文摘自:新民晚报

 

2017年,上海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市政府工作报告所描述的新年展望中,新型“智慧城市”备受关注。

新型“智慧城市”,什么样?这当中,不止是更多家庭光纤用户接入宽带,不止是拓展云计算、物联网的技术应用,更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倍加关注。

在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搭建起的数据平台,让个人信息的应用,成为可能。2014年4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通试运行。此后半年内,全市包括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在内的59家单位向平台提供数据,归集信息事项1256个,可供查询的数据2.2亿多条。

无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伴随数据日积月累,这个平台的威力不可小视。它的威力不仅在于汇集了庞大数据,更在于,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掌握几乎“无微不至”。

“无微不至”,固然会让失信者受到惩戒,但也让人不免担心,个人信息是否会因此随时随地“一览无余”?

比如说,一个人去上海图书馆借过几本书,是不是申请过保障房,信用卡消费是否每月按时还钱,甚至水电煤气账单是否从不拖欠付费……从这个平台上,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左邻右舍、熟人朋友的征信状况到底怎么样,假如个人很好奇,想到平台上去查查人家的事,结果呢——没门儿!

依据规则,市民个人可向平台发出查询本人信用信息申请,但个人不能通过平台查询他人信用信息。个人如有正当理由需查询他人信息,可通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查询申请。的确,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但要负责“信息收集”,也要负责“信息安全”。

平台外的人无法随意查阅他人信用信息,那么,掌握大量平台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员呢,他们如何守口如瓶?两条“铁律”是——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来利用公共信用信息;不得违规披露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同时,平台还建立了17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特别是“公共信息归集查询日志”要求长期保存。更要紧的是,平台工作人员均须签署保密协议,不得违规披露信息。

这一系列制度安排,让信息收集的“开放性”,信息使用的“安全性”,相辅相成。

这样的信息平台,应该是安全的。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人不幸经历了个人信息流失,生活秩序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想想看吧,孩子还没出生,奶粉、童装、早教……一连串跟孩子有关的生意已经快要打爆了“准妈妈”的电话;人坐在家里,信用卡就在身边,可是,千里之外却有人正用“你的卡”潇洒一挥,甚至别人坐在电脑前敲敲键盘,你卡里的钱也能不翼而飞。

目前,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大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管理。事实上,市人大财经委对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的问卷调查也显示,63%的企业和个人对信息安全表示担忧。

与其担忧,不如行动。切实防止滥用、盗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的顶层设计,显得更为迫切。目前,国家已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但这些法律法规较为分散,并有许多空白点,这不利于预防、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因此,地方立法亟需统一规定网络活动监管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事实上,制定《上海市信息化条例(草案)》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上海地方立法将为加强网络活动监管、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尝试制度规范——其中特别拟对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调查处理、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强化规范。

今后的新型“智慧城市”,一方面,日益消除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让不诚信者因为“数据共享”受到约束惩戒。另一方面,保护个人信息,预防、惩治网络犯罪,也在制度规范之内。其间,可以预见的是,惩戒无信失信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行不悖——实现这个目标,就不但需要有技术,更需要有章法、有规则。

关键字: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本文摘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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