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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公安局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2-27 20:40:48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

项目编号:[350781]FJLQ[GK]2017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邵武市公安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信义巷1号

联系方式:邱警官15859999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小姐0591-6303799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 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8:0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查看南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http://np.fjzfcg.gov.cn:8090/notice/noticeinfo/33443/)或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关键字:招标文件智能交通系统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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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公安局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2-27 20:40:48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

项目编号:[350781]FJLQ[GK]2017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邵武市公安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信义巷1号

联系方式:邱警官15859999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小姐0591-6303799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12月智能交通系统计划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 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8:0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查看南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http://np.fjzfcg.gov.cn:8090/notice/noticeinfo/33443/)或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关键字:招标文件智能交通系统

本文摘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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