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全行业动态 → 正文

美无线供应商:网络历史记录非敏感数据,应当能对外销售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3-21 16:24:33 本文摘自:cnBeta.COM

据外媒报道,美国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仍在就是否需要得到用户许可才能共享以及出售其网页浏览历史记录展开争论,因为在它们看来,这些数据并不属于敏感信息。AT&T、Verizon、T-Mobile、Sprint以及其他机构的政府游说集团CTIA近日作出了这一表态。

fcc_nn_0579.0.0.jpg

在提交给FCC的文件中,CTIA指出,网页浏览历史记录和应用使用历史记录都不属于敏感数据。

这份声明跟FCC近期正在进行的宽带隐私管理条例分歧有关。据了解,最大的分歧就在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是否必须要接受有别于网络服务供应商--如Facebook、Google的监管标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们认为,FCC要求他们在共享用户浏览历史数据之前需从用户那里获得许可的规定对于它们太不公平。

不过消费者拥护者们则指出,无论是哪家公司,它们都无法看到用户在其持有域名之外的网站访问记录,比如Facebook虽然它能看到用户在Facebook.com内点击的所有东西,但出了这个界限就不能看到,而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就不同了,它几乎可以获取用户所有的网站访问记录。

网页历史记录就像是用户访问过的地方,它能告诉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其合作的广告商用户的个人喜好。这将对那些想要获得足够隐私、足够公平化的网络环境的用户来说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不过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这种访问还是有一定局限性,加密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一旦碰到加密网站,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就无法看到用户访问的具体网页。

非常遗憾的是,这场战斗很有可能会以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胜利而结束,至少在短期内。虽然在奥巴马执政快要结束的时候,FCC通过了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共享用户网页浏览历史记录的规定,但国会的立法部门还是很有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即便国会最终没能成行,看起来FCC主席Ajit Pai也会亲自出马完成这件事情。

关键字:互联网服务敏感数据

本文摘自:cnBeta.COM

x 美无线供应商:网络历史记录非敏感数据,应当能对外销售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安全行业动态 → 正文

美无线供应商:网络历史记录非敏感数据,应当能对外销售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3-21 16:24:33 本文摘自:cnBeta.COM

据外媒报道,美国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仍在就是否需要得到用户许可才能共享以及出售其网页浏览历史记录展开争论,因为在它们看来,这些数据并不属于敏感信息。AT&T、Verizon、T-Mobile、Sprint以及其他机构的政府游说集团CTIA近日作出了这一表态。

fcc_nn_0579.0.0.jpg

在提交给FCC的文件中,CTIA指出,网页浏览历史记录和应用使用历史记录都不属于敏感数据。

这份声明跟FCC近期正在进行的宽带隐私管理条例分歧有关。据了解,最大的分歧就在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是否必须要接受有别于网络服务供应商--如Facebook、Google的监管标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们认为,FCC要求他们在共享用户浏览历史数据之前需从用户那里获得许可的规定对于它们太不公平。

不过消费者拥护者们则指出,无论是哪家公司,它们都无法看到用户在其持有域名之外的网站访问记录,比如Facebook虽然它能看到用户在Facebook.com内点击的所有东西,但出了这个界限就不能看到,而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就不同了,它几乎可以获取用户所有的网站访问记录。

网页历史记录就像是用户访问过的地方,它能告诉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其合作的广告商用户的个人喜好。这将对那些想要获得足够隐私、足够公平化的网络环境的用户来说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不过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这种访问还是有一定局限性,加密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一旦碰到加密网站,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就无法看到用户访问的具体网页。

非常遗憾的是,这场战斗很有可能会以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胜利而结束,至少在短期内。虽然在奥巴马执政快要结束的时候,FCC通过了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共享用户网页浏览历史记录的规定,但国会的立法部门还是很有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即便国会最终没能成行,看起来FCC主席Ajit Pai也会亲自出马完成这件事情。

关键字:互联网服务敏感数据

本文摘自:cnBeta.COM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