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总体环境执法力量较薄弱,与我市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适应。大部制和简政强镇改革后,实现了综合执法,执法重心下移,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执法力量,但由于基层环保执法配套跟不上,存在人员少、执法不专业、岗位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措施:使用移动执法系统
今年,我市将理顺市、区、镇(街道)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市督查、区检查、镇(街道)巡查、村(居)协查的“环境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权层层覆盖,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成立市、区、镇(街道)三级违法排污专业巡查队,抽调专职执法人员,开展独立、快速、全天候巡查,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
为了使环保执法监督更加有力、高效,我市今年还将建设环境监察一体化的移动执法系统,随时随地查询企业的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行政处罚、在线监测的实时数据等排污信息,并通过移动终端完成整个执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