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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虚拟货币”非法集资风险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15 08:04:36 本文摘自:江门日报

郑里:据银保监会官网,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提示,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活动具有网络化、跨境化明显的特点,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据介绍,这类行为往往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不法分子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法分子还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经日:近期,多地出现比特币纠纷案件。从各地案件裁决结果来看,在系列纠纷案中,各地方法院对涉案虚拟货币资产认定、交易双方权益限定并不一致。

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并无合法资质。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或面临难以维权甚至无处维权的境地,容易遭遇经济损失。因此,投资者需要主动强化风险意识,时刻保持理性,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宣布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根据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用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撮合交易。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清理整顿措施,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加强监测,实时封堵;同时,加强对新摸排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处置;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力度等。

点评:炒作“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相关内容在微信朋友圈也有人转发,有的还说从中赚到了钱,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心动,殊不知这里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其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关键字:风险货币虚拟

本文摘自: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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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虚拟货币”非法集资风险

责任编辑:zsheng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9-15 08:04:36 本文摘自:江门日报

郑里:据银保监会官网,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提示,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活动具有网络化、跨境化明显的特点,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据介绍,这类行为往往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不法分子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法分子还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经日:近期,多地出现比特币纠纷案件。从各地案件裁决结果来看,在系列纠纷案中,各地方法院对涉案虚拟货币资产认定、交易双方权益限定并不一致。

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并无合法资质。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或面临难以维权甚至无处维权的境地,容易遭遇经济损失。因此,投资者需要主动强化风险意识,时刻保持理性,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宣布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根据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用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撮合交易。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清理整顿措施,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加强监测,实时封堵;同时,加强对新摸排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处置;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力度等。

点评:炒作“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相关内容在微信朋友圈也有人转发,有的还说从中赚到了钱,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心动,殊不知这里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其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关键字:风险货币虚拟

本文摘自: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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