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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差异化特色经营是希望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3-12-20 17:24:36 本文摘自:同花顺

本周有消息称,继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后,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伙伴(虚拟运营商)名单也已经确定。这意味着,国内3家运营商都选定了自己的首批虚拟运营商合作伙伴,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在即。

虚拟运营商无疑是近来备受关注的热点。近日,某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出50万元年薪,求贤有8年以上电信运营工作经验的副总;前不久,京东在微博上公开征集手机资费卡的名称,并表示将开网上营业厅;苏宁宣布自己已将旗下通讯业务从品牌垂直管理模式,向运营商垂直管理模式转变……

自今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允许民营企业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始,众多民企都一股脑儿地蜂拥而上,希望抢食蛋糕。而普通消费者也在纷纷寄望,虚拟运营商的出现能打破电信市场三巨头垄断的现状,通过充分竞争,让更便宜的资费套餐、更丰富的应用涌入市场。

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前世今生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民营企业可以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运营商(例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业内习惯将这些企业称为虚拟运营商。其被视为激活电信市场竞争、打破垄断的一个重要举措。

目前,三大运营商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合作伙伴名单都已确定,并上报工信部审核。据悉,迪信通、苏宁、国美、天音、爱施德(002416)、阿里(万网在线)等都在其列。在2014年,这些企业将构成中国民营资本冲入电信领域最前线的锋锐力量。

“基础”、“虚拟”竞合做大市场

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引入“虚拟运营商”是继2008年电信业重组之后又一次电信重大变革。

按照《通告》初衷,虚拟运营商与基础之间,更多的应该是竞合关系。《通告》希望“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从而达到“提升运营商服务水平并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的目的。而要实现这样的愿景,就需要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不只是竞争的关系,更是合作的关系。《通告》希望双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从全球发展看,虚拟运营商将是对传统通信运营业的有力补充,更是推动运营市场活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短期内或成附庸角色

“这是一个看上去蛋糕丰厚,实际上充满陷阱的市场,仅仅有背景,有资源,有创意,都是不够的。”一位匿名网友在一篇名为《不靠谱的移动转售》的文章中这样写到。

这种担忧,首先源自一个“先天悖论”。目前,虚拟运营商的准入资格、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都是由申请企业与基础运营商谈判商定。而短期来看,虚拟运营商的收益,往往意味着实体运营商的减收。那么,限于试点谈判中,基础运营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就决定了它无法与虚拟运营商达到完美地和谐共生状态。

其次,《通告》尚未提及要求基础运营商需开放多少网络容量。而如果开放比例太小,虚拟商无疑会大受限制。

第三,尽管不用自建基础网络,但虚拟运营商需要建立自己的服务网、计费系统、营销体系,这些都需要相当地投入。

差异化特色经营是希望

那么,虚拟运营商未来的盈利空间在哪儿?业内普遍认为,语音市场上的机会很渺小,未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是在移动互联网服务方面,将网络流量与终端、服务、内容进行整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产业化领域。

从海外经验来看,真正能够成功的虚拟运营商很少,但若成功,定是那些独具特色,通过捆绑原本自身服务和通信服务,为特定细分人群提供服务的虚拟运营商。有分析认为,苏宁、阿里巴巴可能会成为虚拟运营商中的最大受益者。以苏宁为例,成为虚拟运营商可以加强其在电商、金融等领域的布局。例如,未来,你或许有个“苏宁号码”,它是你的手机号码、邮箱号、网上购物平台的登录名、易付宝账号……

可以确定的是,民资这尾活鱼进入通信市场,终将给百姓带来更丰富的产品,更便捷的生活。而对虚拟运营商,我们也许需要更审慎地乐观、更充足的耐心等待它成熟完善。

关键字:手机资费资费套餐通告进化论

本文摘自: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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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差异化特色经营是希望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3-12-20 17:24:36 本文摘自:同花顺

本周有消息称,继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后,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伙伴(虚拟运营商)名单也已经确定。这意味着,国内3家运营商都选定了自己的首批虚拟运营商合作伙伴,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在即。

虚拟运营商无疑是近来备受关注的热点。近日,某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出50万元年薪,求贤有8年以上电信运营工作经验的副总;前不久,京东在微博上公开征集手机资费卡的名称,并表示将开网上营业厅;苏宁宣布自己已将旗下通讯业务从品牌垂直管理模式,向运营商垂直管理模式转变……

自今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允许民营企业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始,众多民企都一股脑儿地蜂拥而上,希望抢食蛋糕。而普通消费者也在纷纷寄望,虚拟运营商的出现能打破电信市场三巨头垄断的现状,通过充分竞争,让更便宜的资费套餐、更丰富的应用涌入市场。

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前世今生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民营企业可以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运营商(例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业内习惯将这些企业称为虚拟运营商。其被视为激活电信市场竞争、打破垄断的一个重要举措。

目前,三大运营商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合作伙伴名单都已确定,并上报工信部审核。据悉,迪信通、苏宁、国美、天音、爱施德(002416)、阿里(万网在线)等都在其列。在2014年,这些企业将构成中国民营资本冲入电信领域最前线的锋锐力量。

“基础”、“虚拟”竞合做大市场

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引入“虚拟运营商”是继2008年电信业重组之后又一次电信重大变革。

按照《通告》初衷,虚拟运营商与基础之间,更多的应该是竞合关系。《通告》希望“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从而达到“提升运营商服务水平并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的目的。而要实现这样的愿景,就需要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不只是竞争的关系,更是合作的关系。《通告》希望双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从全球发展看,虚拟运营商将是对传统通信运营业的有力补充,更是推动运营市场活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短期内或成附庸角色

“这是一个看上去蛋糕丰厚,实际上充满陷阱的市场,仅仅有背景,有资源,有创意,都是不够的。”一位匿名网友在一篇名为《不靠谱的移动转售》的文章中这样写到。

这种担忧,首先源自一个“先天悖论”。目前,虚拟运营商的准入资格、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都是由申请企业与基础运营商谈判商定。而短期来看,虚拟运营商的收益,往往意味着实体运营商的减收。那么,限于试点谈判中,基础运营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就决定了它无法与虚拟运营商达到完美地和谐共生状态。

其次,《通告》尚未提及要求基础运营商需开放多少网络容量。而如果开放比例太小,虚拟商无疑会大受限制。

第三,尽管不用自建基础网络,但虚拟运营商需要建立自己的服务网、计费系统、营销体系,这些都需要相当地投入。

差异化特色经营是希望

那么,虚拟运营商未来的盈利空间在哪儿?业内普遍认为,语音市场上的机会很渺小,未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是在移动互联网服务方面,将网络流量与终端、服务、内容进行整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产业化领域。

从海外经验来看,真正能够成功的虚拟运营商很少,但若成功,定是那些独具特色,通过捆绑原本自身服务和通信服务,为特定细分人群提供服务的虚拟运营商。有分析认为,苏宁、阿里巴巴可能会成为虚拟运营商中的最大受益者。以苏宁为例,成为虚拟运营商可以加强其在电商、金融等领域的布局。例如,未来,你或许有个“苏宁号码”,它是你的手机号码、邮箱号、网上购物平台的登录名、易付宝账号……

可以确定的是,民资这尾活鱼进入通信市场,终将给百姓带来更丰富的产品,更便捷的生活。而对虚拟运营商,我们也许需要更审慎地乐观、更充足的耐心等待它成熟完善。

关键字:手机资费资费套餐通告进化论

本文摘自: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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