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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是否能担当打破垄断的“破冰者”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5-19 11:27:01 本文摘自:上海商报

上周六是世界电信日。这一天,政府正式将宽带网络定位于“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并首次向市场承诺该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然而,媒体和公众似乎对此项国家战略及如何实现此项国家战略兴致不高,首批四家虚拟运营商开始虚拟放号(号段170)、虚拟运营商会否向三大电信巨头发起价格战,以及虚拟运营商与三大电信巨头的竞争,能否推动电信服务资费大幅下调,才是各家媒体报道和网络跟贴的兴致所在。在社会和市场两个层面,舆论似乎普遍深信,虚拟运营商将担当打破电信服务垄断的“破冰者”角色。

若日后的事实能够印证虚拟运营商的“破冰者”角色那敢情好,可笔者还是觉得处于兴奋状态的舆论很可能过于乐观了。就此,我们不妨从虚拟运营商的身份切题分析:

虚拟电信增值服务的市场链条是:三大电信巨头(本身也已呈增值服务运营商)将短信、语音、流量、物理宽带和移动宽带等基础业务批发给虚拟运营商,再由后者开发各类附加的特色服务内容卖给广大用户的整个过程。由是,后者的市场角色,尽管被作了“虚拟”的抽象而漂亮的包装,但本质上它其实就是一个互联网增值业务与移动增值业务的“转售商”。

由于自身不拥有独立的硬件基础,虚拟运营商对三大电信巨头存在着天然的依附关系。某种服务类生意,一旦以“有求于人”作为存在前提,其赢利空间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可无限开拓的可能性。

人们常因网速过慢、收费太贵、服务品质不高、服务态度强差人意声讨三大电信巨头的种种不是。由于这是事实,三大电信巨头遭骂确有自作自受的一面。可舆论常常忽略甚至有意无意回避的是,三大电信巨头早已不是单纯的基础服务提供商,它们的增值服务从产品开发到服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尤其是对增值服务发展趋势的敏锐程度,一点不亚于已正式放号的虚拟运营商。只不过受限于“船大掉头慢”,外加舆论痛斥它们时的“一边倒”,才强化了广大用户对它们一向凭借垄断不思进取的印象。

笔者想说的是,这样的印象已过于刻板和极端,并不完全符合事实。现如今,虚拟运营商的介入被市场主流舆论热捧为电信服务市场的一群鲶鱼,而没有充分估量虚拟运营商在支付完“基础租金”后还剩多大的赢利空间,也没有理会三大电信巨头眼下已嬗变为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双重运营商”这一客观事实。事实是,就算虚拟运营商不来搅局,三大电信巨头彼此的价格和服务品种竞争同样已呈白热化。

还有就是三大电信巨头所拥有的庞大用户群,已对用户造成了不大被用户痛快承认的心理定势即广大用户在没有虚拟运营商时希望有“狼”进来搅局,而一旦“狼”真的来了,广大用户又会对虚拟运营商的服务质量抱有普遍的疑虑。这样的疑虑可以说无处不在,举个例子,在上海,互联网宽带接入的批发业务早已放开,在此领域扑打的虚拟运营商一度有数十家之多,都以租金低于三大电信服务巨头和东方有线的宽带租费作为营销推广,但几年下来,先前被低租金吸引的用户多半回头重新选择了前者。为什么?就在于后者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承诺严重名不符实。为什么会如此?又在于作为宽带接入服务的“二道贩子”,在向前者支付完基础宽带租金后,若不打折扣地兑现带宽和网速,无疑只能喝西北风去。

工信部首批发放的虚拟运营商牌照有19张。还有15家没有启动的运营商一致声称,没赶上“头班车”放号是想把服务准备做得更扎实些。笔者以为这一说法有点勉强,真正的原因恐怕是底气欠足,想先观察一下抢先放号的同行起步能否走顺了。

笔者坚信,既然国家已把发展宽带网络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欢迎民资进入当不再存有疑虑,可问题很可能在于民资进入后是单干还是抱团参股的选择。单干风险很大,参股上有国家战略罩着,下有13.5亿人口的海量市场,参股民资分享市场平均利润当不成问题。究竟是单干好还是抱团好,估计不出两三年就会有答案。

关键字:运营商破冰者电信巨头

本文摘自: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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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是否能担当打破垄断的“破冰者”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5-19 11:27:01 本文摘自:上海商报

上周六是世界电信日。这一天,政府正式将宽带网络定位于“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并首次向市场承诺该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然而,媒体和公众似乎对此项国家战略及如何实现此项国家战略兴致不高,首批四家虚拟运营商开始虚拟放号(号段170)、虚拟运营商会否向三大电信巨头发起价格战,以及虚拟运营商与三大电信巨头的竞争,能否推动电信服务资费大幅下调,才是各家媒体报道和网络跟贴的兴致所在。在社会和市场两个层面,舆论似乎普遍深信,虚拟运营商将担当打破电信服务垄断的“破冰者”角色。

若日后的事实能够印证虚拟运营商的“破冰者”角色那敢情好,可笔者还是觉得处于兴奋状态的舆论很可能过于乐观了。就此,我们不妨从虚拟运营商的身份切题分析:

虚拟电信增值服务的市场链条是:三大电信巨头(本身也已呈增值服务运营商)将短信、语音、流量、物理宽带和移动宽带等基础业务批发给虚拟运营商,再由后者开发各类附加的特色服务内容卖给广大用户的整个过程。由是,后者的市场角色,尽管被作了“虚拟”的抽象而漂亮的包装,但本质上它其实就是一个互联网增值业务与移动增值业务的“转售商”。

由于自身不拥有独立的硬件基础,虚拟运营商对三大电信巨头存在着天然的依附关系。某种服务类生意,一旦以“有求于人”作为存在前提,其赢利空间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可无限开拓的可能性。

人们常因网速过慢、收费太贵、服务品质不高、服务态度强差人意声讨三大电信巨头的种种不是。由于这是事实,三大电信巨头遭骂确有自作自受的一面。可舆论常常忽略甚至有意无意回避的是,三大电信巨头早已不是单纯的基础服务提供商,它们的增值服务从产品开发到服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尤其是对增值服务发展趋势的敏锐程度,一点不亚于已正式放号的虚拟运营商。只不过受限于“船大掉头慢”,外加舆论痛斥它们时的“一边倒”,才强化了广大用户对它们一向凭借垄断不思进取的印象。

笔者想说的是,这样的印象已过于刻板和极端,并不完全符合事实。现如今,虚拟运营商的介入被市场主流舆论热捧为电信服务市场的一群鲶鱼,而没有充分估量虚拟运营商在支付完“基础租金”后还剩多大的赢利空间,也没有理会三大电信巨头眼下已嬗变为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双重运营商”这一客观事实。事实是,就算虚拟运营商不来搅局,三大电信巨头彼此的价格和服务品种竞争同样已呈白热化。

还有就是三大电信巨头所拥有的庞大用户群,已对用户造成了不大被用户痛快承认的心理定势即广大用户在没有虚拟运营商时希望有“狼”进来搅局,而一旦“狼”真的来了,广大用户又会对虚拟运营商的服务质量抱有普遍的疑虑。这样的疑虑可以说无处不在,举个例子,在上海,互联网宽带接入的批发业务早已放开,在此领域扑打的虚拟运营商一度有数十家之多,都以租金低于三大电信服务巨头和东方有线的宽带租费作为营销推广,但几年下来,先前被低租金吸引的用户多半回头重新选择了前者。为什么?就在于后者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承诺严重名不符实。为什么会如此?又在于作为宽带接入服务的“二道贩子”,在向前者支付完基础宽带租金后,若不打折扣地兑现带宽和网速,无疑只能喝西北风去。

工信部首批发放的虚拟运营商牌照有19张。还有15家没有启动的运营商一致声称,没赶上“头班车”放号是想把服务准备做得更扎实些。笔者以为这一说法有点勉强,真正的原因恐怕是底气欠足,想先观察一下抢先放号的同行起步能否走顺了。

笔者坚信,既然国家已把发展宽带网络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欢迎民资进入当不再存有疑虑,可问题很可能在于民资进入后是单干还是抱团参股的选择。单干风险很大,参股上有国家战略罩着,下有13.5亿人口的海量市场,参股民资分享市场平均利润当不成问题。究竟是单干好还是抱团好,估计不出两三年就会有答案。

关键字:运营商破冰者电信巨头

本文摘自: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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