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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运营商,是不务正业还是另辟蹊径?

责任编辑:jerry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5-23 15:04:10 本文摘自:荆楚网-湖北日报

田头起家的农民合作社,当起盖楼的“运营商”。本报独家报道《我省诞生全国首个“乡村运营商”》(见5月10日3版)引发热议—华丰农业合作社盖楼房,是不务正业,还是为新农村建设另辟蹊径?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商业开发还是新农村建设?

农民合作社建住宅小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合作社是否具备建设开发资质?

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村镇处工作人员解释,农民合作社建小区属于调整和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一种形式,若不涉及商业开发,仅是村庄内部的土地管理,与国家政策并无冲突。“前提是要保证农民房屋产权和土地性质不变。”他说。

天门市国土部门称,华丰项目以土地增减挂钩的名义上报省里获批,实际上就是将原本零散分布的流转农户和社员实现统一居住,以此腾出更多耕地,其大部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国家鼓励集约使用农村用地,项目能获通过说明国家是支持的。”该局局长李传文说。

据了解,此次华丰项目规划用地300亩,其用地指标全由土地增减来获得,不新占耕地。

根据该局提供的这份土地增减挂钩方案,未来2年,包括该市杨岭、石庙等9个建制村,涉及30个自然湾子将被纳入迁村腾地、村庄集并以及旧村改造,由此可腾出2000亩耕地。

这些多出的土地,除开小区项目用地后,剩下的将被重新整理为耕地。

天门市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吴华平表示,新小区为还建房性质,“合作社仍靠种地盈利,而不是所谓的开发房地产。”

农民旧房、土地如何处置?

住进小区,农民原先的土地、旧房如何处置?多出来的土地产权是不是变相成为合作社所有?

吴华平解释,合作社按自愿原则与农民签订拆迁协议,将“老屋换新房的”农民,合作社按原住房面积“多退少补”操作;不愿拆迁老屋的则依旧保留,只是无法入住小区。

腾出的土地由合作社集中流转耕作,而流转收益按各村农户实际拆迁面积进行折算分配。

吴华平说,腾出的居住地性质不变,产权不变,依旧为农民所有。

据测算,“多”出的土地产生的流转收益,可提高现有人均流转收入近三成。

采访中,当地不少农民对这一方案表示认同。

石庙村村民汪传发说:“土地变大了,产权还是我的,住小区又能多分钱,谁不喜欢呢!”

是不是合作社都能这么做?

合作社建集中小区,扩充生产规模的同时也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这种双方共赢的事是不是其他合作社都能效仿?

天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张志鹏认为,“社村共建”模式,解决了农村耕地使用和“造血”两大问题,为今后农村发展提供新路径。

在他看来,能否推广还是要“量力而为”。

据了解,此次华丰新小区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万元,其资金主要通过合作社自筹、贷款以及利用国家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扶持政策筹措。

“国家出钱支持建小区,但后期维护等资金还需要合作社想办法。”

事实上,新型社村共建模式能否复制,关键在于合作社自身的盈利能力。

以华丰合作社为例,2012年,该社经营收入2570万元,纯收入1700万元,社员人均收入超过8万元,实力位列全国合作社前列,这是其敢于从一名“种地者”转型为“运营商”的底气所在。

“乡村运营商”的出现是昙花一现还是未来趋势?值得拭目以待。

关键字:运营商新农村建设

本文摘自: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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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运营商,是不务正业还是另辟蹊径?

责任编辑:jerry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5-23 15:04:10 本文摘自:荆楚网-湖北日报

田头起家的农民合作社,当起盖楼的“运营商”。本报独家报道《我省诞生全国首个“乡村运营商”》(见5月10日3版)引发热议—华丰农业合作社盖楼房,是不务正业,还是为新农村建设另辟蹊径?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商业开发还是新农村建设?

农民合作社建住宅小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合作社是否具备建设开发资质?

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村镇处工作人员解释,农民合作社建小区属于调整和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一种形式,若不涉及商业开发,仅是村庄内部的土地管理,与国家政策并无冲突。“前提是要保证农民房屋产权和土地性质不变。”他说。

天门市国土部门称,华丰项目以土地增减挂钩的名义上报省里获批,实际上就是将原本零散分布的流转农户和社员实现统一居住,以此腾出更多耕地,其大部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国家鼓励集约使用农村用地,项目能获通过说明国家是支持的。”该局局长李传文说。

据了解,此次华丰项目规划用地300亩,其用地指标全由土地增减来获得,不新占耕地。

根据该局提供的这份土地增减挂钩方案,未来2年,包括该市杨岭、石庙等9个建制村,涉及30个自然湾子将被纳入迁村腾地、村庄集并以及旧村改造,由此可腾出2000亩耕地。

这些多出的土地,除开小区项目用地后,剩下的将被重新整理为耕地。

天门市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吴华平表示,新小区为还建房性质,“合作社仍靠种地盈利,而不是所谓的开发房地产。”

农民旧房、土地如何处置?

住进小区,农民原先的土地、旧房如何处置?多出来的土地产权是不是变相成为合作社所有?

吴华平解释,合作社按自愿原则与农民签订拆迁协议,将“老屋换新房的”农民,合作社按原住房面积“多退少补”操作;不愿拆迁老屋的则依旧保留,只是无法入住小区。

腾出的土地由合作社集中流转耕作,而流转收益按各村农户实际拆迁面积进行折算分配。

吴华平说,腾出的居住地性质不变,产权不变,依旧为农民所有。

据测算,“多”出的土地产生的流转收益,可提高现有人均流转收入近三成。

采访中,当地不少农民对这一方案表示认同。

石庙村村民汪传发说:“土地变大了,产权还是我的,住小区又能多分钱,谁不喜欢呢!”

是不是合作社都能这么做?

合作社建集中小区,扩充生产规模的同时也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这种双方共赢的事是不是其他合作社都能效仿?

天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张志鹏认为,“社村共建”模式,解决了农村耕地使用和“造血”两大问题,为今后农村发展提供新路径。

在他看来,能否推广还是要“量力而为”。

据了解,此次华丰新小区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万元,其资金主要通过合作社自筹、贷款以及利用国家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扶持政策筹措。

“国家出钱支持建小区,但后期维护等资金还需要合作社想办法。”

事实上,新型社村共建模式能否复制,关键在于合作社自身的盈利能力。

以华丰合作社为例,2012年,该社经营收入2570万元,纯收入1700万元,社员人均收入超过8万元,实力位列全国合作社前列,这是其敢于从一名“种地者”转型为“运营商”的底气所在。

“乡村运营商”的出现是昙花一现还是未来趋势?值得拭目以待。

关键字:运营商新农村建设

本文摘自: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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