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视频监控/安防案例应用 → 正文

监控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矛盾需政策解决

责任编辑:sunshine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1-08-18 08:51:48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近日,陕西省发布的《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在这次陕西省的《办法》中对于监控摄像头禁止使用的场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在旅馆客房;集体和个人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哺乳室等;金融、保险、证券场所中可能泄漏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区域;选举箱、投票点等可以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情况的区域;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监控。

笔者在查看近几年北京、广州、重庆等地区的关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时发现,此次陕西省所涉及的上述这些禁止安装监控的区域在其办法中并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从常理上讲,诸如:旅馆客房、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等区域是不应该安装监控系统,但就是这些区域往往也被监控,而被发现后往往是拿安装者没有什么办法。正是在法律法规上的空缺使得一部分人钻了空子。

从这次陕西省《办法》对涉及到禁止在私人空间的规定来看,政府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越来越重视。同时,如今的网络上不断有公民的隐私生活被曝光,民众开始感叹到底如何才能够保障个人隐私不被暴露。从这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如今公民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被重视。公民个人隐私的不断被曝出,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监控摄像头应用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国监控摄像头数量的不断增加也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据英国的《卫报》报道,在过去的五年里,中国增加了数以百万计的监控摄像头,并且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这一说法并非无中生有,从被媒体报道过的各地方对监控摄像头的投入数量的就可见一斑:长沙市7月18日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上,透露将在全市范围内将增加2.6万个摄像探头;重庆北碚区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推进会上表示,至2012年底,北碚区将拥有视频监控镜头近两万个;汕头市为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至今年年底前,视频监控摄像头总数将达到10万个以上;内蒙古到2012年底全区联网监控摄像机数力争达到40万台,到2015年末达到60~70万台;陕西省警方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城市和乡下安装50多万个摄像探头,构筑起立体式社会治安防控的“铜墙铁壁”。

从我国目前监控摄像头应用来看可分为三种,一是政府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二是各企业机关单位中的监控应用;三是民用摄像头的应用。

政府摄像头数量的增加是能够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从这个角度看,监控设备数量的增加能够扩大政府对公共区域的监管,对强化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事件确实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一部分也占据了监控摄像最大的一个市场。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于自身隐私安全的担心。据调查,有30%以上的民众表示监控摄像头的存在让他们感觉很不舒服,总是感觉背后有只眼在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隐私就已经被记录了下来。民众的担心并非不无道理,近些年来国内的监控摄像头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其应用的领域也是渗入到了诸如学校、居民楼、医院等等公众场所。甚至是连厕所、换衣间都安上了摄像头。如此一来,公众的隐私随时都会被暴露。一旦有些人将他们所拍到的东西传到网络上,在这个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公众的一些个人隐私随时都可能会被人围观。

除此之外,虽说有些规定和办法对于监控摄像头应用有了一个规范。但是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摄像头随意安装,有时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却不知,还有些是钻法律的空子明知故犯。在这部分里,企业和民用摄像头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之前有媒体曾曝光,据一个宾馆经营者说在广州、深圳、东莞一带的宾馆里85%以上的房间里都有安装摄像头,而且这在行业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是住进宾馆的旅客并没有多少人注意过,而这些旅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身的隐私就被侵犯了。而在民用监控摄像头中,这种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最近曾被曝出的“视频监控下保姆虐童事件”就引起了人们对于个人隐私问题的广泛讨论。在这一事件曝出之后有人痛恨虐童的保姆,同时也有人质疑这种安装摄像头监控保姆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由于我国在法律上在这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即使保姆虐童被抓到了证据也不能将其绳之以法。由此来看,我国在对监控系统的应用在法律上应该完善。而据了解,目前对于图像监控系统的规定和办法还都是由地方省市所制定,还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或规范。

不断增加的摄像头在给公共安全带来更大的保障的同时,也对民众的个人隐私造成了影响。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应该通过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一是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对监控摄像系统的应用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或办法。对于涉及到民众隐私的区域内要禁止使用监控摄像头,如厕所、更衣室、旅馆房间等等。这一点在陕西新实施的《办法》中已经有所体现了。二是在要对企事业单位以及民用摄像头的应用做重点的监管,规范监控摄像头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如有必要可以针对这两者可出台专门的规范和办法来进行约束。三是监控摄像头安装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避免侵犯他人个人权利。四是作为民众要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有侵犯自身权利的事情发生要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身的权利。公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也能够对监控摄像头的规范应用起到一定的作用。

监控摄像头应用规范一旦完善,既能够在对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在最大限度上保障公众的个人隐私安全。从市场角度来看,规范的完善对于视频监控企业的健康发展也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键字:监控公共安全个人隐私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x 监控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矛盾需政策解决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视频监控/安防案例应用 → 正文

监控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矛盾需政策解决

责任编辑:sunshine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1-08-18 08:51:48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近日,陕西省发布的《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在这次陕西省的《办法》中对于监控摄像头禁止使用的场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在旅馆客房;集体和个人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哺乳室等;金融、保险、证券场所中可能泄漏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区域;选举箱、投票点等可以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情况的区域;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监控。

笔者在查看近几年北京、广州、重庆等地区的关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时发现,此次陕西省所涉及的上述这些禁止安装监控的区域在其办法中并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从常理上讲,诸如:旅馆客房、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等区域是不应该安装监控系统,但就是这些区域往往也被监控,而被发现后往往是拿安装者没有什么办法。正是在法律法规上的空缺使得一部分人钻了空子。

从这次陕西省《办法》对涉及到禁止在私人空间的规定来看,政府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越来越重视。同时,如今的网络上不断有公民的隐私生活被曝光,民众开始感叹到底如何才能够保障个人隐私不被暴露。从这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如今公民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被重视。公民个人隐私的不断被曝出,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监控摄像头应用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国监控摄像头数量的不断增加也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据英国的《卫报》报道,在过去的五年里,中国增加了数以百万计的监控摄像头,并且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这一说法并非无中生有,从被媒体报道过的各地方对监控摄像头的投入数量的就可见一斑:长沙市7月18日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上,透露将在全市范围内将增加2.6万个摄像探头;重庆北碚区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推进会上表示,至2012年底,北碚区将拥有视频监控镜头近两万个;汕头市为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至今年年底前,视频监控摄像头总数将达到10万个以上;内蒙古到2012年底全区联网监控摄像机数力争达到40万台,到2015年末达到60~70万台;陕西省警方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城市和乡下安装50多万个摄像探头,构筑起立体式社会治安防控的“铜墙铁壁”。

从我国目前监控摄像头应用来看可分为三种,一是政府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二是各企业机关单位中的监控应用;三是民用摄像头的应用。

政府摄像头数量的增加是能够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从这个角度看,监控设备数量的增加能够扩大政府对公共区域的监管,对强化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事件确实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一部分也占据了监控摄像最大的一个市场。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于自身隐私安全的担心。据调查,有30%以上的民众表示监控摄像头的存在让他们感觉很不舒服,总是感觉背后有只眼在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隐私就已经被记录了下来。民众的担心并非不无道理,近些年来国内的监控摄像头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其应用的领域也是渗入到了诸如学校、居民楼、医院等等公众场所。甚至是连厕所、换衣间都安上了摄像头。如此一来,公众的隐私随时都会被暴露。一旦有些人将他们所拍到的东西传到网络上,在这个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公众的一些个人隐私随时都可能会被人围观。

除此之外,虽说有些规定和办法对于监控摄像头应用有了一个规范。但是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摄像头随意安装,有时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却不知,还有些是钻法律的空子明知故犯。在这部分里,企业和民用摄像头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之前有媒体曾曝光,据一个宾馆经营者说在广州、深圳、东莞一带的宾馆里85%以上的房间里都有安装摄像头,而且这在行业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是住进宾馆的旅客并没有多少人注意过,而这些旅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身的隐私就被侵犯了。而在民用监控摄像头中,这种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最近曾被曝出的“视频监控下保姆虐童事件”就引起了人们对于个人隐私问题的广泛讨论。在这一事件曝出之后有人痛恨虐童的保姆,同时也有人质疑这种安装摄像头监控保姆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由于我国在法律上在这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即使保姆虐童被抓到了证据也不能将其绳之以法。由此来看,我国在对监控系统的应用在法律上应该完善。而据了解,目前对于图像监控系统的规定和办法还都是由地方省市所制定,还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或规范。

不断增加的摄像头在给公共安全带来更大的保障的同时,也对民众的个人隐私造成了影响。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应该通过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一是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对监控摄像系统的应用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或办法。对于涉及到民众隐私的区域内要禁止使用监控摄像头,如厕所、更衣室、旅馆房间等等。这一点在陕西新实施的《办法》中已经有所体现了。二是在要对企事业单位以及民用摄像头的应用做重点的监管,规范监控摄像头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如有必要可以针对这两者可出台专门的规范和办法来进行约束。三是监控摄像头安装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避免侵犯他人个人权利。四是作为民众要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有侵犯自身权利的事情发生要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身的权利。公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也能够对监控摄像头的规范应用起到一定的作用。

监控摄像头应用规范一旦完善,既能够在对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在最大限度上保障公众的个人隐私安全。从市场角度来看,规范的完善对于视频监控企业的健康发展也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键字:监控公共安全个人隐私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