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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1-05 10:34:18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联网发展,同时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发展中做好监督工作,让互联网更好成长。由于在安防领域也存在着知识产权频频被侵权的现象,我们发表了题目为《网络侵权与安防市场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的文章.一些媒体转载了这篇文章以表示支持,被我们批评的媒体则发表了一篇宣扬其网络业绩的文章以应对。

该媒体宣扬自己是安防媒体中日点击率最高的专业媒体,与慧聪安防网、中安网一起成为百度仅有的3个安防资讯新闻源之一。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安全与自动化、中国公共安全、慧聪安防、中国安防(包括其前身安防产品信息)是进入安防领域超过15年的媒体。这几家媒体都发表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文章。安防展览网进入安防行业较晚,其发表有水平的文章不仅无法与这4家媒体比较,就是与其进入安防领域时间差不多的安防市场报,中关村在线和千家网的安防频道相比较也有相形见绌的感觉。但是从百度搜索安防相关资讯数量来看,来自安防展览网的确实较多,超过了上述提及的其他安防媒体。这引起我对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的研究兴趣。

随着技术的进步,在网上复制一篇文章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就是从纸质媒体上复制一篇文章也不是难事。这是造成网络侵权的现象十分严重的原因之一。但是一些媒体为了扩大影响肆意侵权则是更主要的原因。我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该网创造点击率的几个“法宝”。

该网的第一个“法宝”就是改写或整理其他安防媒体的原创文章窃取知识产权。我开始关注安防展览网就是从这个媒体经常故意侵犯我撰写的文章的知识产权开始的。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在我们上次发表的《网络侵权与安防市场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有所介绍:慧聪安防网2013年1月23日发表《高清视频监控何时能在中国大地普及》的文章后,第二天中国XX展览网就根据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改写成以下两篇文章:《市场占有稳步提高高清监控渐行渐近》、《数据直观:平安城市建设推动高清监控普及》,里面大约90%的文字都出自我们头一天发表的《高清视频监控何时能在中国大地普及》这篇文章,并且没有写明资料的来源。

在此之前我就多次发现,我过去写的一些研究报告、文章就被安防展览网“改写”。如该网2012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会出现2009年将如何如何的文字,我记得这篇“改写”的文章源自慧聪安防网2008年撰写并公开发表的防盗报警领域的市场研究报告。在一些安防媒体的抗议声中,该网已将改写换成了“整理”,但是整理的资料来源仍然不做任何说明。

第二个“法宝”就是在信息来源上做文章,把其他媒体的新闻变成自己的原创。第三个“法宝”是修改标题使其他行业新闻成为安防专业资讯。也有的媒体在转载其他媒体文章时修改标题,但绝大多数都在信息来源处标明最初来源,如果修改了标题有的媒体还要在最后注明最初刊发时的标题。这两者结合大大提高了自己在不明真相读者中的地位。其具体做法是:大量转载其他媒体的与安防相关资讯,通过修改标题并在信息来源处标注自己的网名。有时该网会在文章不显眼部位写上信息来源单位的名称,但多数不明真相的媒体再次转载时仍然会误认为是安防展览网的原创资讯,也使百度误以为这条安防资讯出自该网。大家随便检索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两个手段。

谈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来分析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12月15日,长沙公安交警网发表了题为《长沙交警公布电子警察抓拍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消息,12月28日安防展览网修改标题后以《电子警察执法驾驶员最容易犯的十个错》为题目发布资讯,在该版面其他媒体作为信息来源的醒目位置标示的是安防展览网,而在文章左下角用小一号字写的是“来自长沙交警支队”,让人以为这是他们的采访对象或稿件来源。利用百度的“网页”工具检索“电子警察执法驾驶员最容易犯的十个错”,我们可以找到17条有这19个字的信息,他们分别出自9个媒体。我统计了一下,来自安防展览网有4条,来自和讯网的有3条,来自慧聪安防网、中关村在线、太平洋安防网、广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网的各有2条,来自西部安防、光明网、中搜信息各有1条。能够几次出现在百度搜索上的原因是同一个网站的不同栏目都展示了这条信息。各家网站对这条信息标示的来源有所不同:来源写安防展览网的有中关村在线、西部安防、慧聪安防3家;信息来源写长沙交警支队的是和讯、太平洋安防网2家;来源写中关村在线的有光明网1家,未写来源或来源写不明的各有1家:中搜信息和广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网,而安防展览网醒目位置标示的是安防展览网,而在文章左下角用小一号字写的是来自长沙交警支队。算上醒目位置标示是安防展览网自己,共有4家来源写安防展览网,是真正的信息来源的长沙公安交警网的2倍。事实证明了我上面的分析是有根据的。

第四个“法宝”是有选择地利用其他文章资料上的数据来做自己观点的证明,有些数字与实际相差甚远,但这些数字容易被其他人引用。如该网发布的《从马云“3W”谈安防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一文里面披露:“据调查统计显示,在楼宇对讲领域,安居宝占46.6%、冠林占20%、视得安占10%的市场份额;在出入口控制领域,捷顺占43.3%、富士智能占23.3%、创通智能占13.3%的市场份额;在防盗报警领域,艾礼富一个品牌就独占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是一组没有标明是哪一家公司的调查统计数据,而且这个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但这些离奇的数据会引起关注。

由于安防行业近几年发展很快,不仅有大量IT企业进入,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安防媒体,特别是网络安防媒体,而“安防展览网现象”有蔓延的趋势。我最近就发现一篇通过拼凑撰写的安防文章《2015年LED显示屏中视频监控比例将超50%》,我认为该文作者甚至连LED显示屏和LED背光源的LCD显示屏都没搞清楚,就得出2015年LED显示屏中视频监控比例将超50%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论断。从文章内容上也没有LED显示屏会大量应用于监控系统,特别是用于小屏幕的监控系统的论据。这样的文章毫无价值,只会产生误导。

我以为,作为媒体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起码的社会公德,任意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现象必须人人喊打,使其没有市场。媒体不能只是想着扩大影响和挣钱,更应当以主要精力用于正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负起社会责任来。

关键字:安防网高清视频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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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1-05 10:34:18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联网发展,同时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发展中做好监督工作,让互联网更好成长。由于在安防领域也存在着知识产权频频被侵权的现象,我们发表了题目为《网络侵权与安防市场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的文章.一些媒体转载了这篇文章以表示支持,被我们批评的媒体则发表了一篇宣扬其网络业绩的文章以应对。

该媒体宣扬自己是安防媒体中日点击率最高的专业媒体,与慧聪安防网、中安网一起成为百度仅有的3个安防资讯新闻源之一。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安全与自动化、中国公共安全、慧聪安防、中国安防(包括其前身安防产品信息)是进入安防领域超过15年的媒体。这几家媒体都发表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文章。安防展览网进入安防行业较晚,其发表有水平的文章不仅无法与这4家媒体比较,就是与其进入安防领域时间差不多的安防市场报,中关村在线和千家网的安防频道相比较也有相形见绌的感觉。但是从百度搜索安防相关资讯数量来看,来自安防展览网的确实较多,超过了上述提及的其他安防媒体。这引起我对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的研究兴趣。

随着技术的进步,在网上复制一篇文章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就是从纸质媒体上复制一篇文章也不是难事。这是造成网络侵权的现象十分严重的原因之一。但是一些媒体为了扩大影响肆意侵权则是更主要的原因。我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该网创造点击率的几个“法宝”。

该网的第一个“法宝”就是改写或整理其他安防媒体的原创文章窃取知识产权。我开始关注安防展览网就是从这个媒体经常故意侵犯我撰写的文章的知识产权开始的。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在我们上次发表的《网络侵权与安防市场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有所介绍:慧聪安防网2013年1月23日发表《高清视频监控何时能在中国大地普及》的文章后,第二天中国XX展览网就根据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改写成以下两篇文章:《市场占有稳步提高高清监控渐行渐近》、《数据直观:平安城市建设推动高清监控普及》,里面大约90%的文字都出自我们头一天发表的《高清视频监控何时能在中国大地普及》这篇文章,并且没有写明资料的来源。

在此之前我就多次发现,我过去写的一些研究报告、文章就被安防展览网“改写”。如该网2012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会出现2009年将如何如何的文字,我记得这篇“改写”的文章源自慧聪安防网2008年撰写并公开发表的防盗报警领域的市场研究报告。在一些安防媒体的抗议声中,该网已将改写换成了“整理”,但是整理的资料来源仍然不做任何说明。

第二个“法宝”就是在信息来源上做文章,把其他媒体的新闻变成自己的原创。第三个“法宝”是修改标题使其他行业新闻成为安防专业资讯。也有的媒体在转载其他媒体文章时修改标题,但绝大多数都在信息来源处标明最初来源,如果修改了标题有的媒体还要在最后注明最初刊发时的标题。这两者结合大大提高了自己在不明真相读者中的地位。其具体做法是:大量转载其他媒体的与安防相关资讯,通过修改标题并在信息来源处标注自己的网名。有时该网会在文章不显眼部位写上信息来源单位的名称,但多数不明真相的媒体再次转载时仍然会误认为是安防展览网的原创资讯,也使百度误以为这条安防资讯出自该网。大家随便检索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两个手段。

谈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安防展览网现象”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来分析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12月15日,长沙公安交警网发表了题为《长沙交警公布电子警察抓拍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消息,12月28日安防展览网修改标题后以《电子警察执法驾驶员最容易犯的十个错》为题目发布资讯,在该版面其他媒体作为信息来源的醒目位置标示的是安防展览网,而在文章左下角用小一号字写的是“来自长沙交警支队”,让人以为这是他们的采访对象或稿件来源。利用百度的“网页”工具检索“电子警察执法驾驶员最容易犯的十个错”,我们可以找到17条有这19个字的信息,他们分别出自9个媒体。我统计了一下,来自安防展览网有4条,来自和讯网的有3条,来自慧聪安防网、中关村在线、太平洋安防网、广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网的各有2条,来自西部安防、光明网、中搜信息各有1条。能够几次出现在百度搜索上的原因是同一个网站的不同栏目都展示了这条信息。各家网站对这条信息标示的来源有所不同:来源写安防展览网的有中关村在线、西部安防、慧聪安防3家;信息来源写长沙交警支队的是和讯、太平洋安防网2家;来源写中关村在线的有光明网1家,未写来源或来源写不明的各有1家:中搜信息和广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网,而安防展览网醒目位置标示的是安防展览网,而在文章左下角用小一号字写的是来自长沙交警支队。算上醒目位置标示是安防展览网自己,共有4家来源写安防展览网,是真正的信息来源的长沙公安交警网的2倍。事实证明了我上面的分析是有根据的。

第四个“法宝”是有选择地利用其他文章资料上的数据来做自己观点的证明,有些数字与实际相差甚远,但这些数字容易被其他人引用。如该网发布的《从马云“3W”谈安防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一文里面披露:“据调查统计显示,在楼宇对讲领域,安居宝占46.6%、冠林占20%、视得安占10%的市场份额;在出入口控制领域,捷顺占43.3%、富士智能占23.3%、创通智能占13.3%的市场份额;在防盗报警领域,艾礼富一个品牌就独占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是一组没有标明是哪一家公司的调查统计数据,而且这个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但这些离奇的数据会引起关注。

由于安防行业近几年发展很快,不仅有大量IT企业进入,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安防媒体,特别是网络安防媒体,而“安防展览网现象”有蔓延的趋势。我最近就发现一篇通过拼凑撰写的安防文章《2015年LED显示屏中视频监控比例将超50%》,我认为该文作者甚至连LED显示屏和LED背光源的LCD显示屏都没搞清楚,就得出2015年LED显示屏中视频监控比例将超50%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论断。从文章内容上也没有LED显示屏会大量应用于监控系统,特别是用于小屏幕的监控系统的论据。这样的文章毫无价值,只会产生误导。

我以为,作为媒体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起码的社会公德,任意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现象必须人人喊打,使其没有市场。媒体不能只是想着扩大影响和挣钱,更应当以主要精力用于正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负起社会责任来。

关键字:安防网高清视频

本文摘自:慧聪安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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