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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大跃进趋势明显,不能操之过急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8-28 18:04:28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一个公司,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要经历由小到大,由雪块滚到雪球的过程,对于目前炙手可热的P2P行业也是同样的道理。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笔者对P2P行业并不持有怀疑态度,相反,剔除少数以P2P之名开展自融等非P2P业务之外的平台,大多数平台设立的初衷是值得鼓励的:都想为中国底层,自下而上的金融需求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P2P从07年开始进入中国,经历了几年的蛰伏期,最后进入2013年的互联网金融元年,开始逐步进入公众和媒体视野,并随着民众投资多元化和小额信贷需求的增长,开始慢慢深入小额融资市场,实现了平台模式的做大和成交量的扩大。对于P2P来说,需要坚持几个基本原则,包括第三方账户托管、点对点、互联网征信等。在行业的发展初期,选择何种发展道路对P2P是至关重要的,也直接决定了未来的空间。

P2P:速度与质量之间的博弈

中国的P2P,大多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既然是本土化,就必然需要融合进中国的实际金融状况和信用成熟程度。2013年,国家开始把信用制度建设和大数据战略纳入国家社会整体发展战略,足见社会信用的缺失已经引发了高层的重视。

对于中国的P2P而言,在发展的初期,也会面临这样的考验:平台在刚开始推广很困难,社会信用不足,风险难以控制,加上平台往往需要依靠业务推广获得成交量的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在发展初期,往往是更重视发展速度和忽视了质量,这也导致了部分P2P出现了资金归还的风险,甚至倒闭。

但在中国特有的投资逻辑里,规模和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大到GDP,小到商户,个人,在对外宣传平台作用和诚信度的时候,往往是通过规模化和量化的数字描述来传达某种信任的联系。比如,某某平台成交量达到多少,客户投资回报达到多少,用户融资规模多少,平台贡献了多少利润等等,国人在金融投资习惯上还是具有一定的从众心理,用的人多了,一定程度上也能证明平台的可靠程度。

于是,P2P在发展的前期,需要在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之间做一个平衡,既要保证平台的风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也要在可行的情况下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持一个较低的不良率。从这一点看,P2P这个类金融行业具有一些银行的特征,从投资者处获取资金,转向借贷者,并做好流程和风控建设。所不同的是,银行是金融机构,可以建资金池,开展错配服务,P2P法理上是不能建资金池的,也不能让资金转化为自有投资渠道。

P2P开始局部的跃进

进入2014年,P2P行业开始进入了新一轮的扩张时期。如果把2013年视为行业的萌芽期,调整期,2014年就是开始进入了局部的规范和扩张期。从外部环境上看,政府工作报告将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写入其中,并在两会期间明确表示要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各种互联网金融类型的发展。从内部经验上看,经过一年的业务经验积累和行业内不规范平台的倒闭案例,P2P行业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基本的发展原则和风控底线。

据最新的市场估计,P2P行业目前成交规模已经突破千亿元,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趋势,最明显的表现是,几个知名的P2P公司平台大多出现了“一标难求”的紧俏情况,投资者对P2P的高收益和较稳定的风控水平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同时,P2P在这一轮燥热之中也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从小额信贷融资为基础的业务结构到介入公司授信融资的新趋势。一方面反映了P2P开始进入更多的市场融资者视角,市场认可度在稳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P2P还缺乏对自身的市场定位,此时大跃进进入公司融资业务,未必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亿元标的出现,分水岭?

2014年上半年,某P2P平台发表公告称,将于当天下午2点开始为某控股公司融资1亿元,借款将用于"收购某公司的100%的股权"。控股公司法人及大股东,所属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承担本次融资的连带担保责任。1亿元的借款分拆为10个项目,每个项目规模为1千万元。

从投标的完成情况看,1亿元拆分成10个标,每个1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8%,期限为9个月,总投标次数为3012笔,平均每笔投标金额为33200元,从结构上看,这已经不是严谨的P2P了,而是P2B了,也就是投资端的零散投资者,融资端的大额、集中融资需求,在某种意义上,和招行此前涉水的P2P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这和目前大多数的P2P平台已经产生了业务类型上的偏离,从本质定义上而言,P2P应该首先服务的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填补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空白和漏洞地带,这也更符合高层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意图。站在整个社会融资的角度而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应该是金融,并和传统金融相配合,促进整体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促进社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同发展。

此次P2P出现了动则上亿元的融资标的,已经偏离了服务中小,服务个人融资者的轨道,进入传统银行业务的领域,借组P2P暂无明确监管办法和条文的政策监管空挡来进行大额的融资业务,一定意义上与银行的公司授信业务构成了竞合关系。当然,从行业发展而言,不能断然否定P2P进入企业贷款业务的可能性,但是一个成熟的P2P更应在更富有价值的小额融资和信贷需求上做更多的价值挖掘,而非为了冲平台规模,过于自信进入公司融资业务而丧失了小额融资的生存土壤。

P2B模式,跃进后加大风险

央行、银监会已经对P2P进行了几轮调研,对于此次出现的超大额公司融资标的,尚无明确的态度表示,但后期很有可能从运营模式和风控标准上加大对P2P的行业规范。在目前这个相对敏感的监管时期,P2P大幅度突破现有的业务模式,恐怕会引来新一轮的监管强压,这种强压的趋势已经从央行近期密集的监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政策中可见端倪。

对于P2P而言,目前仍旧处在行业的整顿和调整期,模式并不十分成熟,外部市场环境也面临多变的可能性,特别是信用环境较大缺失,而上述的亿元融资标,除了融资的形式上是P2B之外,融资的风控和信用体系仍旧采用的是传统银行的线下抵押担保模式,等于是借了P2P的平台绕过了银行,实现了效率更高,流程更简单的融资。

一旦B端出现现金流趋紧,还款来源恶化的状况,上亿元的标的金额将直接给平台带来“杀身之祸”,一个不良就足以让整个平台彻底失去恢复的元气。所以,在P2P本身风控和不良率处在一个浮动的市场化空间之时,冒然进入大额的公司业务,将直接挑战平台的流动性管理能力,风控执行能力和贷后管理能力,如此剑走偏锋,是否有点欠考虑呢?

随着越来越多的平台进入大额的资金融资领域,千万元,甚至亿元的标将有可能成为一种常态,这也进一步挑战了监管层的容忍底线,加大了监管风险。目前监管层对P2P的两个基本底线是不建立资金池,不搞非法集资,对业务的具体模式还没有很明确的规定。而一旦P2B进入高层打压的视野,P2P将有可能迎来过度的监管,毕竟,上层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前提是风险可控,一旦超越了底线,就可能及时封杀。

速度要稳健,质量要可控

正如上文所言,P2P在初创阶段,适当注重发展速度,提高平台的市场认可度和投资者的认可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但经过2013年的行业整合和激烈的市场竞争预热,这个品牌和平台的初创阶段已经基本过去。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500家运营的P2P平台,行业成交规模突破千亿,并不断刷新纪录。进入2014年的新阶段,各平台在面对投资者的热情和融资需求的旺盛之时,更应注重对平台风控流程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风险,并尽量朝着“点对点,第三方,数据征信”的模式转型,减少监管风险。

就某种程度而言,P2P实际上也是运营风险的行业,除了提供投资者高的收益率,一般在10~20%之间,还要注重对融资端的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平台从中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服务收入,扣除平台运营成本和一个平台不良率,平台实际上可以盈利的空间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平台的盈利来源就只有从两个方面努力:要么是降低不良率,减少本金赔付;要么是扩大规模,以规模取胜。

但需要注意的是,规模扩大的同时需要建立一套风险可控的运营流程,也就是说,规模的扩大是建立在质量可控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应对日后随时可能出现的行业性风险和经济下滑风险。

关键字:p2p资金池投资者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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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大跃进趋势明显,不能操之过急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8-28 18:04:28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一个公司,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要经历由小到大,由雪块滚到雪球的过程,对于目前炙手可热的P2P行业也是同样的道理。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笔者对P2P行业并不持有怀疑态度,相反,剔除少数以P2P之名开展自融等非P2P业务之外的平台,大多数平台设立的初衷是值得鼓励的:都想为中国底层,自下而上的金融需求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P2P从07年开始进入中国,经历了几年的蛰伏期,最后进入2013年的互联网金融元年,开始逐步进入公众和媒体视野,并随着民众投资多元化和小额信贷需求的增长,开始慢慢深入小额融资市场,实现了平台模式的做大和成交量的扩大。对于P2P来说,需要坚持几个基本原则,包括第三方账户托管、点对点、互联网征信等。在行业的发展初期,选择何种发展道路对P2P是至关重要的,也直接决定了未来的空间。

P2P:速度与质量之间的博弈

中国的P2P,大多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既然是本土化,就必然需要融合进中国的实际金融状况和信用成熟程度。2013年,国家开始把信用制度建设和大数据战略纳入国家社会整体发展战略,足见社会信用的缺失已经引发了高层的重视。

对于中国的P2P而言,在发展的初期,也会面临这样的考验:平台在刚开始推广很困难,社会信用不足,风险难以控制,加上平台往往需要依靠业务推广获得成交量的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在发展初期,往往是更重视发展速度和忽视了质量,这也导致了部分P2P出现了资金归还的风险,甚至倒闭。

但在中国特有的投资逻辑里,规模和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大到GDP,小到商户,个人,在对外宣传平台作用和诚信度的时候,往往是通过规模化和量化的数字描述来传达某种信任的联系。比如,某某平台成交量达到多少,客户投资回报达到多少,用户融资规模多少,平台贡献了多少利润等等,国人在金融投资习惯上还是具有一定的从众心理,用的人多了,一定程度上也能证明平台的可靠程度。

于是,P2P在发展的前期,需要在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之间做一个平衡,既要保证平台的风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也要在可行的情况下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持一个较低的不良率。从这一点看,P2P这个类金融行业具有一些银行的特征,从投资者处获取资金,转向借贷者,并做好流程和风控建设。所不同的是,银行是金融机构,可以建资金池,开展错配服务,P2P法理上是不能建资金池的,也不能让资金转化为自有投资渠道。

P2P开始局部的跃进

进入2014年,P2P行业开始进入了新一轮的扩张时期。如果把2013年视为行业的萌芽期,调整期,2014年就是开始进入了局部的规范和扩张期。从外部环境上看,政府工作报告将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写入其中,并在两会期间明确表示要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各种互联网金融类型的发展。从内部经验上看,经过一年的业务经验积累和行业内不规范平台的倒闭案例,P2P行业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基本的发展原则和风控底线。

据最新的市场估计,P2P行业目前成交规模已经突破千亿元,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趋势,最明显的表现是,几个知名的P2P公司平台大多出现了“一标难求”的紧俏情况,投资者对P2P的高收益和较稳定的风控水平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同时,P2P在这一轮燥热之中也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从小额信贷融资为基础的业务结构到介入公司授信融资的新趋势。一方面反映了P2P开始进入更多的市场融资者视角,市场认可度在稳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P2P还缺乏对自身的市场定位,此时大跃进进入公司融资业务,未必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亿元标的出现,分水岭?

2014年上半年,某P2P平台发表公告称,将于当天下午2点开始为某控股公司融资1亿元,借款将用于"收购某公司的100%的股权"。控股公司法人及大股东,所属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承担本次融资的连带担保责任。1亿元的借款分拆为10个项目,每个项目规模为1千万元。

从投标的完成情况看,1亿元拆分成10个标,每个1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8%,期限为9个月,总投标次数为3012笔,平均每笔投标金额为33200元,从结构上看,这已经不是严谨的P2P了,而是P2B了,也就是投资端的零散投资者,融资端的大额、集中融资需求,在某种意义上,和招行此前涉水的P2P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这和目前大多数的P2P平台已经产生了业务类型上的偏离,从本质定义上而言,P2P应该首先服务的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填补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空白和漏洞地带,这也更符合高层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意图。站在整个社会融资的角度而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应该是金融,并和传统金融相配合,促进整体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促进社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同发展。

此次P2P出现了动则上亿元的融资标的,已经偏离了服务中小,服务个人融资者的轨道,进入传统银行业务的领域,借组P2P暂无明确监管办法和条文的政策监管空挡来进行大额的融资业务,一定意义上与银行的公司授信业务构成了竞合关系。当然,从行业发展而言,不能断然否定P2P进入企业贷款业务的可能性,但是一个成熟的P2P更应在更富有价值的小额融资和信贷需求上做更多的价值挖掘,而非为了冲平台规模,过于自信进入公司融资业务而丧失了小额融资的生存土壤。

P2B模式,跃进后加大风险

央行、银监会已经对P2P进行了几轮调研,对于此次出现的超大额公司融资标的,尚无明确的态度表示,但后期很有可能从运营模式和风控标准上加大对P2P的行业规范。在目前这个相对敏感的监管时期,P2P大幅度突破现有的业务模式,恐怕会引来新一轮的监管强压,这种强压的趋势已经从央行近期密集的监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政策中可见端倪。

对于P2P而言,目前仍旧处在行业的整顿和调整期,模式并不十分成熟,外部市场环境也面临多变的可能性,特别是信用环境较大缺失,而上述的亿元融资标,除了融资的形式上是P2B之外,融资的风控和信用体系仍旧采用的是传统银行的线下抵押担保模式,等于是借了P2P的平台绕过了银行,实现了效率更高,流程更简单的融资。

一旦B端出现现金流趋紧,还款来源恶化的状况,上亿元的标的金额将直接给平台带来“杀身之祸”,一个不良就足以让整个平台彻底失去恢复的元气。所以,在P2P本身风控和不良率处在一个浮动的市场化空间之时,冒然进入大额的公司业务,将直接挑战平台的流动性管理能力,风控执行能力和贷后管理能力,如此剑走偏锋,是否有点欠考虑呢?

随着越来越多的平台进入大额的资金融资领域,千万元,甚至亿元的标将有可能成为一种常态,这也进一步挑战了监管层的容忍底线,加大了监管风险。目前监管层对P2P的两个基本底线是不建立资金池,不搞非法集资,对业务的具体模式还没有很明确的规定。而一旦P2B进入高层打压的视野,P2P将有可能迎来过度的监管,毕竟,上层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前提是风险可控,一旦超越了底线,就可能及时封杀。

速度要稳健,质量要可控

正如上文所言,P2P在初创阶段,适当注重发展速度,提高平台的市场认可度和投资者的认可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但经过2013年的行业整合和激烈的市场竞争预热,这个品牌和平台的初创阶段已经基本过去。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500家运营的P2P平台,行业成交规模突破千亿,并不断刷新纪录。进入2014年的新阶段,各平台在面对投资者的热情和融资需求的旺盛之时,更应注重对平台风控流程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风险,并尽量朝着“点对点,第三方,数据征信”的模式转型,减少监管风险。

就某种程度而言,P2P实际上也是运营风险的行业,除了提供投资者高的收益率,一般在10~20%之间,还要注重对融资端的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平台从中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服务收入,扣除平台运营成本和一个平台不良率,平台实际上可以盈利的空间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平台的盈利来源就只有从两个方面努力:要么是降低不良率,减少本金赔付;要么是扩大规模,以规模取胜。

但需要注意的是,规模扩大的同时需要建立一套风险可控的运营流程,也就是说,规模的扩大是建立在质量可控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应对日后随时可能出现的行业性风险和经济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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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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