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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手故事看组织与个人决策的不同

责任编辑:editor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12-10 18:53:21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摘要 : 组织是一个中心化的结构,它必然要求个体服从整体,所以会有KPI,也正因为有了KPI,所以更加助长了“屁股决定脑袋”的逻辑。这就好比一台运转的机器,在组织协同的同时,永远都伴随着效能损耗,而且与日俱增,直到发动机的衰竭,所以部门内斗屡禁不止,公司内耗束手无策。

最近,萌主遇到两位朋友的求助,她们都遇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希望萌主能给出一些建议或者帮助。第一个求助的朋友是一位中年女士,她与自己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丈夫发生了法律纠纷,第二位求助的是一名女孩,她与雇佣自己的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对于这两件棘手的“分手”事件,萌主也是在自己能力和智力范围内给出了相对可行的建议和方案,可两件事情的结果却一好一坏,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一些题外之言。

先说第一个故事。女士与自己的丈夫都是二婚,自己在湖南做生意,丈夫在南方某省政法系统工作。因为夫妻常年两地分居,所以关系逐渐疏远,丈夫开始在南方养起了小三。后来,小三主动进攻,将开房记录一一摆在了女士面前。随后,女士开始暗中调查自己的丈夫,结果发现了更为恶劣和震惊的事情!

原来,丈夫利用自己体制内的身份和关系,将女士的婚前财产进行了一些转移和变更,整个过程已涉嫌违纪违法。于是,女士找到丈夫摊牌,希望丈夫能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未果。随后,女士开始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和证据向中纪委和丈夫所在单位的领导举报,希望以此来让丈夫接受自己的要求。可是,丈夫软硬不吃,单位领导也不想横生枝节,女士一时无计可施了。后来,女士声称自己要在网上发帖,将事情捅到网上去,丈夫才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最后,在经过谈判之后,女士拿到了自己应有的补偿,与丈夫和平分手。

相比于第一个故事的恩怨情仇,第二个故事就显得小打小闹了。女孩因为与自己部门的领导不和,常与领导在工作安排上闹矛盾。一次,领导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女孩调岗,引发女孩的不满,于是女孩对这个安排进行激烈的抵触。在协商未果之后,人事部门称将与女孩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让女孩回家等消息。女孩回家等了3天,没有任何回复。女孩打电话给人事部门则被告知,因为自己无故旷工3天,所以被勒令辞退。

至此,女孩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来被人事部门给坑了。悲愤的女孩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尽管已经提起了仲裁,但是女孩依然不想把事情闹大,希望能与老东家庭前调解,不致于弄得双方都难堪。可是公司方面处理此事的人事部门一直不愿意私下沟通,俨然一副自己绝对正确的姿态。

女孩对我说,可能目前的情况对她不利,公司那边处心积虑,已经伪造了很多假证据。不过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哪怕这次裁决自己输了,但是她不会放弃,还会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不支持,就去网上爆料,将公司偷税漏税和自己知道所有关于公司的秘密全都曝出去,反正事情到了这一步,他们逼人太甚,自己也不会任人宰割。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第一个故事的涉事双方是双赢,第二个故事的涉事双方是双输。在第一个故事中,女士尽管没有拿到自己所要求那么多的补偿金额,但至少拿到了一部分,结束了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丈夫尽管损失了一大笔金钱,但至少在仕途上消除了一个巨大的隐患,不至于让自己某天有可能因为妻子的举报而被纪委带走。在第二个故事中,女孩手中尽管还有砝码,但至少目前还得耗在这事情上,而且自己最终能否拿到公司的补偿金还是个未知数;公司尽管目前有根有据,看似一切顺利,但若真是将女孩逼急,免不了会曝出公司的负面消息,带来不必要的舆论影响,说不定还会发酵成一个网络事件。

如果从处理难度来说,第一个事情显然比第二个事情更为棘手,也更为纠结。毕竟,相比于纯粹小数额的劳动赔偿金来说,涉及政法干部仕途和个人婚姻状况的事情要更麻烦。奇怪的是,棘手纠结的前者却比纯粹容易的后者取得了更好的结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迥异的结果呢?是因为那个政法干部更具智慧、更懂妥协、更会谈判,还是因为那个无良公司更愚蠢、更自大、更目中无人?

在萌主看来,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种“麻烦事好处理,容易事坏结果”的局面,其实与事情麻烦与容易无关,只与处理事情的人息息相关。

处理第一个事情的人是涉事双方个人,女士提出赔偿要求,丈夫与之进行博弈,并最终达成妥协;处理第二个事情的人是女孩与公司负责此事的人,女孩提出赔偿要求,公司负责此事的人与之进行博弈,最终没有达成妥协。在第一件事中,处理双方都知道处理结果事关自己的核心利益,都懂得必要的妥协和退让,尽量留一丝余地,不至于闹到鱼死网破的局面;在第二件事中,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人知道此事不关乎自己的核心利益,肯定是在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之下将事情做到极致,这样才能在上司面前显示自己的价值,所以才会逼得对方孤注一掷。

如果我们抛开这两个具体的事情,将其简化为两个模型:个人决策与组织决策。那么,对于二者的孰优孰劣,我们就能很明显地看出了。

对于单个的个人来说,他能知道自己的核心利益在哪里,面对博弈,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本质,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最大的让步条件是什么,所以在做决策的时候能与对方在反复的博弈和谈判下达成相对较好的结果。

对于组织而言,它是由多部门、多群体、多个体组成,公司有自己的核心利益,部门也有自己的核心利益,个人同样也有自己的核心利益,而且这些利益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一致,一旦个人利益与其他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个体肯定是优先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忽视组织利益。

在第二个故事中,负责处理此事的人事部门的人,他会考虑此事如何对自己更最有利,所以让女孩无条件走人才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一开始的正确和对公司的价值。至于女孩是否采取其他手段报复甚至抹黑公司,那就不是他所考虑到问题了,那个问题应该由公司的公关部门去考虑,反正公司有的是公关费——删帖不是分分钟钟的事嘛。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组织决策的成本最为高昂,但结果却没有成本低廉的个体决策好。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就成为了冤大头,花钱不讨好。其实,这种悖论在现实生活中也非常常见,比如有些人一边信誓旦旦地举着拳头发誓,一边偷偷将妻儿送去海外。

总之,组织是一个中心化的结构,它必然要求个体服从整体,所以会有KPI,也正因为有了KPI,所以更加助长了“屁股决定脑袋”的逻辑。这就好比一台运转的机器,在组织协同的同时,永远都伴随着效能损耗,而且与日俱增,直到发动机的衰竭,所以部门内斗屡禁不止,公司内耗束手无策。于是,悲剧不可避免,一旦遇到问题,个体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在KPI的框架下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从整体上考虑如何将组织的利益最大化。

关键字:分手女孩故事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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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手故事看组织与个人决策的不同

责任编辑:editor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12-10 18:53:21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摘要 : 组织是一个中心化的结构,它必然要求个体服从整体,所以会有KPI,也正因为有了KPI,所以更加助长了“屁股决定脑袋”的逻辑。这就好比一台运转的机器,在组织协同的同时,永远都伴随着效能损耗,而且与日俱增,直到发动机的衰竭,所以部门内斗屡禁不止,公司内耗束手无策。

最近,萌主遇到两位朋友的求助,她们都遇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希望萌主能给出一些建议或者帮助。第一个求助的朋友是一位中年女士,她与自己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丈夫发生了法律纠纷,第二位求助的是一名女孩,她与雇佣自己的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对于这两件棘手的“分手”事件,萌主也是在自己能力和智力范围内给出了相对可行的建议和方案,可两件事情的结果却一好一坏,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一些题外之言。

先说第一个故事。女士与自己的丈夫都是二婚,自己在湖南做生意,丈夫在南方某省政法系统工作。因为夫妻常年两地分居,所以关系逐渐疏远,丈夫开始在南方养起了小三。后来,小三主动进攻,将开房记录一一摆在了女士面前。随后,女士开始暗中调查自己的丈夫,结果发现了更为恶劣和震惊的事情!

原来,丈夫利用自己体制内的身份和关系,将女士的婚前财产进行了一些转移和变更,整个过程已涉嫌违纪违法。于是,女士找到丈夫摊牌,希望丈夫能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未果。随后,女士开始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和证据向中纪委和丈夫所在单位的领导举报,希望以此来让丈夫接受自己的要求。可是,丈夫软硬不吃,单位领导也不想横生枝节,女士一时无计可施了。后来,女士声称自己要在网上发帖,将事情捅到网上去,丈夫才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最后,在经过谈判之后,女士拿到了自己应有的补偿,与丈夫和平分手。

相比于第一个故事的恩怨情仇,第二个故事就显得小打小闹了。女孩因为与自己部门的领导不和,常与领导在工作安排上闹矛盾。一次,领导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女孩调岗,引发女孩的不满,于是女孩对这个安排进行激烈的抵触。在协商未果之后,人事部门称将与女孩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让女孩回家等消息。女孩回家等了3天,没有任何回复。女孩打电话给人事部门则被告知,因为自己无故旷工3天,所以被勒令辞退。

至此,女孩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来被人事部门给坑了。悲愤的女孩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尽管已经提起了仲裁,但是女孩依然不想把事情闹大,希望能与老东家庭前调解,不致于弄得双方都难堪。可是公司方面处理此事的人事部门一直不愿意私下沟通,俨然一副自己绝对正确的姿态。

女孩对我说,可能目前的情况对她不利,公司那边处心积虑,已经伪造了很多假证据。不过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哪怕这次裁决自己输了,但是她不会放弃,还会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不支持,就去网上爆料,将公司偷税漏税和自己知道所有关于公司的秘密全都曝出去,反正事情到了这一步,他们逼人太甚,自己也不会任人宰割。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第一个故事的涉事双方是双赢,第二个故事的涉事双方是双输。在第一个故事中,女士尽管没有拿到自己所要求那么多的补偿金额,但至少拿到了一部分,结束了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丈夫尽管损失了一大笔金钱,但至少在仕途上消除了一个巨大的隐患,不至于让自己某天有可能因为妻子的举报而被纪委带走。在第二个故事中,女孩手中尽管还有砝码,但至少目前还得耗在这事情上,而且自己最终能否拿到公司的补偿金还是个未知数;公司尽管目前有根有据,看似一切顺利,但若真是将女孩逼急,免不了会曝出公司的负面消息,带来不必要的舆论影响,说不定还会发酵成一个网络事件。

如果从处理难度来说,第一个事情显然比第二个事情更为棘手,也更为纠结。毕竟,相比于纯粹小数额的劳动赔偿金来说,涉及政法干部仕途和个人婚姻状况的事情要更麻烦。奇怪的是,棘手纠结的前者却比纯粹容易的后者取得了更好的结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迥异的结果呢?是因为那个政法干部更具智慧、更懂妥协、更会谈判,还是因为那个无良公司更愚蠢、更自大、更目中无人?

在萌主看来,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种“麻烦事好处理,容易事坏结果”的局面,其实与事情麻烦与容易无关,只与处理事情的人息息相关。

处理第一个事情的人是涉事双方个人,女士提出赔偿要求,丈夫与之进行博弈,并最终达成妥协;处理第二个事情的人是女孩与公司负责此事的人,女孩提出赔偿要求,公司负责此事的人与之进行博弈,最终没有达成妥协。在第一件事中,处理双方都知道处理结果事关自己的核心利益,都懂得必要的妥协和退让,尽量留一丝余地,不至于闹到鱼死网破的局面;在第二件事中,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人知道此事不关乎自己的核心利益,肯定是在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之下将事情做到极致,这样才能在上司面前显示自己的价值,所以才会逼得对方孤注一掷。

如果我们抛开这两个具体的事情,将其简化为两个模型:个人决策与组织决策。那么,对于二者的孰优孰劣,我们就能很明显地看出了。

对于单个的个人来说,他能知道自己的核心利益在哪里,面对博弈,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本质,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最大的让步条件是什么,所以在做决策的时候能与对方在反复的博弈和谈判下达成相对较好的结果。

对于组织而言,它是由多部门、多群体、多个体组成,公司有自己的核心利益,部门也有自己的核心利益,个人同样也有自己的核心利益,而且这些利益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一致,一旦个人利益与其他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个体肯定是优先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忽视组织利益。

在第二个故事中,负责处理此事的人事部门的人,他会考虑此事如何对自己更最有利,所以让女孩无条件走人才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一开始的正确和对公司的价值。至于女孩是否采取其他手段报复甚至抹黑公司,那就不是他所考虑到问题了,那个问题应该由公司的公关部门去考虑,反正公司有的是公关费——删帖不是分分钟钟的事嘛。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组织决策的成本最为高昂,但结果却没有成本低廉的个体决策好。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就成为了冤大头,花钱不讨好。其实,这种悖论在现实生活中也非常常见,比如有些人一边信誓旦旦地举着拳头发誓,一边偷偷将妻儿送去海外。

总之,组织是一个中心化的结构,它必然要求个体服从整体,所以会有KPI,也正因为有了KPI,所以更加助长了“屁股决定脑袋”的逻辑。这就好比一台运转的机器,在组织协同的同时,永远都伴随着效能损耗,而且与日俱增,直到发动机的衰竭,所以部门内斗屡禁不止,公司内耗束手无策。于是,悲剧不可避免,一旦遇到问题,个体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在KPI的框架下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从整体上考虑如何将组织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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