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 正文

知识产权:电商的道德血液

责任编辑:editor04 作者:瞬雨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1-19 21:13:23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摘要 : 微软与淘宝日前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联手保护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共筑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这是破天荒第一次以厂商和平台的联合名义,为电子商务注入道德血液。

据媒体报道,微软与淘宝日前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联手保护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共筑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这是破天荒第一次以厂商和平台的联合名义,为电子商务注入道德血液。

市场经济自诞生伊始始终面临“斯密悖论”的困扰。正如亚当.斯密那两本著名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所阐明的那样,一方面商业行为所发源的利己主义追求是人的基本动因和市场赖以存活的土壤,另一方面人类的社会道德所要求的利他主义却又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商业行为的底线所在。

斯密思想中的左右手互博几百年来有增无减,其悖论困境在互联网带来的高效率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传统对知识产权的保障责任很大程度依赖于对渠道的监管,而电子商务恰恰是去渠道化的,那么传统由渠道来坚守的道德底线便随着渠道的弱化也一同被弱化甚至消失了。因为电商抛弃渠道直接连接起厂商和消费者,所以知识产权的保障责任必须从渠道转移到平台。

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电脑和软件产品的销售渠道已经从卖场专卖店转向了电子商务平台,所以作为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责无旁贷。我们观察此前在淘宝上销售的各个品牌各个厂家的个人电脑中,不乏大量预装盗版操作系统的产品,虽然都是以微软产品的名义出现,但这些琳琅满目的预装版本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恶意商业程序。其危害绝不仅仅是对操作系统的权益造成侵蚀,更因其通过篡改浏览器参数和控制注册表等恶意手段,冒充正规的桌面图标、搜索引擎和电商网站(包括淘宝本身的入口),在使用中不断为侵权者导流,对消费者的隐私保障、财产安全及信息安全造成极大的困扰和风险。而且病毒、间谍软件伺机启动,也为犯罪分子在日后窃取用户数据、财务信息甚至诈骗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正因为盗版软件当中埋藏着无处不在的恶意种子,电商平台通过软硬件销售活动传播出来的这些盗版软件,比起原来从渠道监管中疏漏出来的盗版软件,对用户信息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渠道盗版毕竟只是非法复制,除了侵害软件开发商的利益之外,用户只是在技术支持和系统升级上存在缺失而已;而当前通过电商平台滋生的这些携带恶意种子的盗版软件却时刻在觊觎用户信息的经济价值。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最新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仅仅统计企业市场,“2014年为处理盗版软件中恶意软件造成的安全威胁支出的费用”就达到了5000亿美元之巨,而终端消费者和普通用户在信息安全上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份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障。

其实不仅仅电商,侵害知识产权的事情发生在各式各样的互联网领域。实际上,自从流氓软件开始横行之后,劣币驱逐良币,鸠占鹊巢就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通病。就在昨天,在同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机顶盒之后,我发现每天观看的甲软件图标不见了,取而代之以另一家厂商的乙软件图标,点击它即要求安装,卸载它却是卸载原有的甲软件,珍贵的入口就这样被鸠占鹊巢。

很多企业家内心深处都有着经世济民的情怀,我相信马云也是,所以才有淘宝这样造福于千万中小企业的电商平台诞生,这些企业也反过来成就了马云的辉煌。但是淘宝的知识产权状况此前长期被社会各界所诟病。不仅包括微软这样的世界知名科技企业遭受损失,还有各种各样的假冒奢侈品,从明目张胆到改头换面的L家(LV)、G家(Gucci)……所以淘宝的态度,成为当今商业道德的焦点。所以,淘宝有今天的姿态,能够与微软签署直接关系知识产权的这样一个备忘录,在我看来对整个淘宝生态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都有着抛砖引玉的功效。

关于斯密悖论一致的观点是,道德本身并没有约束力,直接诉诸于道德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真正对道德有贡献的是制度。而中国目前针对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立法仍处于缺位状态,仅仅一份由电商研究中心发布的年度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远远不能弥补立法缺位带来的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所以当我们充分认识到电商时代的知识产权风险之后,必须要求企业和电商平台联合起来,用类似的备忘录甚至协定来确立对知识产权的保障细则,微软和淘宝无疑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关键字:电商淘宝桌面图标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x 知识产权:电商的道德血液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 正文

知识产权:电商的道德血液

责任编辑:editor04 作者:瞬雨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1-19 21:13:23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摘要 : 微软与淘宝日前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联手保护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共筑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这是破天荒第一次以厂商和平台的联合名义,为电子商务注入道德血液。

据媒体报道,微软与淘宝日前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联手保护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共筑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这是破天荒第一次以厂商和平台的联合名义,为电子商务注入道德血液。

市场经济自诞生伊始始终面临“斯密悖论”的困扰。正如亚当.斯密那两本著名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所阐明的那样,一方面商业行为所发源的利己主义追求是人的基本动因和市场赖以存活的土壤,另一方面人类的社会道德所要求的利他主义却又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商业行为的底线所在。

斯密思想中的左右手互博几百年来有增无减,其悖论困境在互联网带来的高效率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传统对知识产权的保障责任很大程度依赖于对渠道的监管,而电子商务恰恰是去渠道化的,那么传统由渠道来坚守的道德底线便随着渠道的弱化也一同被弱化甚至消失了。因为电商抛弃渠道直接连接起厂商和消费者,所以知识产权的保障责任必须从渠道转移到平台。

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电脑和软件产品的销售渠道已经从卖场专卖店转向了电子商务平台,所以作为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责无旁贷。我们观察此前在淘宝上销售的各个品牌各个厂家的个人电脑中,不乏大量预装盗版操作系统的产品,虽然都是以微软产品的名义出现,但这些琳琅满目的预装版本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恶意商业程序。其危害绝不仅仅是对操作系统的权益造成侵蚀,更因其通过篡改浏览器参数和控制注册表等恶意手段,冒充正规的桌面图标、搜索引擎和电商网站(包括淘宝本身的入口),在使用中不断为侵权者导流,对消费者的隐私保障、财产安全及信息安全造成极大的困扰和风险。而且病毒、间谍软件伺机启动,也为犯罪分子在日后窃取用户数据、财务信息甚至诈骗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正因为盗版软件当中埋藏着无处不在的恶意种子,电商平台通过软硬件销售活动传播出来的这些盗版软件,比起原来从渠道监管中疏漏出来的盗版软件,对用户信息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渠道盗版毕竟只是非法复制,除了侵害软件开发商的利益之外,用户只是在技术支持和系统升级上存在缺失而已;而当前通过电商平台滋生的这些携带恶意种子的盗版软件却时刻在觊觎用户信息的经济价值。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最新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仅仅统计企业市场,“2014年为处理盗版软件中恶意软件造成的安全威胁支出的费用”就达到了5000亿美元之巨,而终端消费者和普通用户在信息安全上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份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障。

其实不仅仅电商,侵害知识产权的事情发生在各式各样的互联网领域。实际上,自从流氓软件开始横行之后,劣币驱逐良币,鸠占鹊巢就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通病。就在昨天,在同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机顶盒之后,我发现每天观看的甲软件图标不见了,取而代之以另一家厂商的乙软件图标,点击它即要求安装,卸载它却是卸载原有的甲软件,珍贵的入口就这样被鸠占鹊巢。

很多企业家内心深处都有着经世济民的情怀,我相信马云也是,所以才有淘宝这样造福于千万中小企业的电商平台诞生,这些企业也反过来成就了马云的辉煌。但是淘宝的知识产权状况此前长期被社会各界所诟病。不仅包括微软这样的世界知名科技企业遭受损失,还有各种各样的假冒奢侈品,从明目张胆到改头换面的L家(LV)、G家(Gucci)……所以淘宝的态度,成为当今商业道德的焦点。所以,淘宝有今天的姿态,能够与微软签署直接关系知识产权的这样一个备忘录,在我看来对整个淘宝生态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都有着抛砖引玉的功效。

关于斯密悖论一致的观点是,道德本身并没有约束力,直接诉诸于道德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真正对道德有贡献的是制度。而中国目前针对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立法仍处于缺位状态,仅仅一份由电商研究中心发布的年度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远远不能弥补立法缺位带来的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所以当我们充分认识到电商时代的知识产权风险之后,必须要求企业和电商平台联合起来,用类似的备忘录甚至协定来确立对知识产权的保障细则,微软和淘宝无疑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关键字:电商淘宝桌面图标

本文摘自:百度百家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