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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厂裁员,品牌商该做什么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3-24 11:10:59 本文摘自:企业观察报

供应链管理是品牌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一个大课题,而工人是品牌商重要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在这种困难时期应该如何对待工人,是一个值得品牌商思考的问题

近期,由于外资大规模撤离,东莞等传统制造业城市出现了企业倒闭潮,受到广泛关注。

倒闭潮引发社会责任思考

由于手机业务的重整,诺基亚(现属于微软)在春节过后即关闭在北京、东莞的手机工厂,将工厂转移至越南河内,导致了两地近9000人失业,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工人。由于市场萎缩和竞争力下降,众多日本电子品牌都计划关闭其在中国的工厂,把制造基地回迁本土,其中不乏松下、大金、夏普等知名企业。此外,优衣库、耐克、三星等企业也受到人力和土地等成本升高的影响,导致制造成本提升,计划把制造部门搬离中国。由于经济情况不景气所导致的出口导向型工厂的倒闭,如东莞的手机零件制造商奥思睿德世浦电子,在积欠了过亿款项之后,老板捐款潜逃……

其实,这股逃离和倒闭潮从2008年的欧美金融危机就已经开始了。由于外围经济环境恶化,导致订单的减少,收入骤减;人力和土地成本又在近年来不断攀升,开支加重;再加上周边地区,特别是越南、缅甸等地的制造业竞争力提升,让一直从事传统制造加工业的地区经济举步维艰。本土工厂倒闭、外资撤离,一度成为一种趋势。

无论是倒闭还是撤离,都是市场竞争和产业转型的结果。在过去,台湾和香港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不足为怪。不过,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就需要政府、企业、甚至是全社会去共同关注了。

单单是诺基亚的工厂,就已经导致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再加上其他规模并不小于诺基亚的工厂、企业撤离,其失业的工人数目是十分庞大的。如此巨大的失业群体,必然会给社会带来冲击。同时,如何安置这些工人,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巨大的责任和挑战。毕竟供应链管理是品牌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一个大课题,而工人是品牌商重要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在这种困难时期应该如何对待工人,是一个值得品牌商思考的问题。

供应商更易“不负责任”

外资工厂大面积转移时,工厂对工人的安置往往有多种形式。

一些工厂会鼓励工人跟随工厂转移的步伐,到新厂址继续工作。这种情况适用于在国内的转移,譬如从珠三角地区转移至粤西、粤北、贵州等地。

对于此次出现的转移回母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情况,由于签证、文化等多方面的障碍,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工人都很难实行随厂转移。比较普遍的是买断工人的工龄,也就是根据劳动合同内容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很多跨国企业的做法。如诺基亚东莞工厂在倒闭后,对工人实行的是“N+2+年终奖”的补偿计划,N是指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也就是工人能拿到的补偿金为“(工龄+2)×单月基本工资+年终奖”,如果是最后一批和微软签订劳动关系的工人,还能多领取一个月的工资和2015年的年终奖,留守到最后的员工会有额外的奖励。

此外,原来的工厂也会推荐工人到兄弟工厂就业或者鼓励本地就业。只是,考虑到当前经济整体状况以及失业工人的巨大数量,恐怕当地的就业市场无法容纳这么多人。

最极端的情况则是,工厂欠薪太多,老板为了填补债务,偷偷转移变卖工厂的生产设备,或索性跑路躲避债务置工人不顾。像前文所述的奥思睿德世浦电子以及在2008年相继倒闭的合俊玩具厂和冠越玩具厂。这些企业的倒闭都让成千上万的工人得不到工资,在当地引起了群体性事件,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干预并垫付工资。上述几家都是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例。此外,还有很多不负责任的小工厂不为公众所知。

对于结束雇用后工人的流向,熟悉工人的公益组织表示,大多数工人由于比较熟悉当地的环境,并且家里有一定的负担需要他们承担,不希望就这样回去,因此一般会选择就近重新就业,有机会的就跟着工厂转移。

但在当前环境下,留在当地要重新寻找工作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年轻的工人比较有冲劲,也想体验不同的生活,可能会到附近的一、二线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如东莞的工人们可能会到广州、中山等周边城市,再次寻找工作机会,或考虑转行从事服务性行业,如在理发店、酒楼等场所寻找就业机会。年长一点的工人会考虑自己的年纪以及家庭,可能会选择回到老家寻找工作机会。

一般来说,如果工厂是品牌商自有的,只要品牌商没有倒闭,只是为了转移制造基地,出于品牌形象和社会压力考虑,以及有自身的财力作为保证,对于工人的安置会做得比较好,至少不会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况。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供应商,其做法就很难保证了。例如当年作为世界最大玩具企业美泰供应商冠越玩具厂在倒闭时就出现了备受关注的欠薪和欠款的情况。更不用说2008年,曾经作为世界三大玩具品牌供应商自身也是上市公司的合俊集团突然清算,导致了东莞数千名工人追讨欠薪,震惊了中外媒体。

品牌商履责亦有难点

对于自身供应链的工人所遇到的欠薪等情况,品牌商是否应该要承担责任呢?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和指引如ISO26000里,供应链管理都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供应链中的劳工问题。而国外的团体对耐克、苹果等企业,最大的抨击也是其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血汗工厂。因此,工人的利益应该是这些跨国企业关注的要点。只是在实践过程中很难做到。

第一,由于商业保密原则的约束,企业不会随便透露自身的供应商,导致了信息的不透明,外部监察也因此很难进行;

第二,品牌商很多自身都有“道德采购”守则,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但供应商往往不会给品牌商看到自身真实的一面,同样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第三,行业内部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不多,意味着品牌商的选择不多,电子行业的富士康鞋业的裕元,以及当年玩具业的合俊,这些都是该领域的制造业巨头。除了他们,品牌商真的没有太多选择。而且,当供应商临近倒闭的时候,往往之前已经和品牌商进行了接触。某种意义上,品牌商也没有动力去继续帮助工人。

一定程度上,对于中国这个处于转型期的巨大经济体来说,这个阶段是无可避免的。不过,这不意味这工人就应该被放弃,是他们为我国经济打下了基础,而在经济增长方式出现转变时,他们不应该是被遗忘的群体。如何去帮助他们进行适度的转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和立法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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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两会提案:建立企业环境责任长效机制

“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责任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责任目标、行为进行规范,并通过机制和政策,引导、鼓励、督促企业履行责任并形成长效管理模式。

提案指出,目前落实企业环境责任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到位,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多数企业缺乏环保投资、监测、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往往迫于政府处罚、社会舆论或竞争压力而被动履行环境责任,甚至消极抵制。而现行法规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规定不全面,缺乏对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环境责任追溯和界定,缺乏对治理或赔偿的范围、程度的细化规定,经济责任未能与环境污染损害成本相挂钩,企业赔偿金额远不能抵偿其造成的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损害成本。

对此,提案建议,在编制各级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修订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将企业环境责任的原则和规定纳入其中。同时要完善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责任;要营造良好氛围,让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再从有条件、有影响力的企业入手,逐步扩大环境责任的履行范围。

关键字:品牌商代工厂品牌形象

本文摘自:企业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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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厂裁员,品牌商该做什么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3-24 11:10:59 本文摘自:企业观察报

供应链管理是品牌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一个大课题,而工人是品牌商重要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在这种困难时期应该如何对待工人,是一个值得品牌商思考的问题

近期,由于外资大规模撤离,东莞等传统制造业城市出现了企业倒闭潮,受到广泛关注。

倒闭潮引发社会责任思考

由于手机业务的重整,诺基亚(现属于微软)在春节过后即关闭在北京、东莞的手机工厂,将工厂转移至越南河内,导致了两地近9000人失业,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工人。由于市场萎缩和竞争力下降,众多日本电子品牌都计划关闭其在中国的工厂,把制造基地回迁本土,其中不乏松下、大金、夏普等知名企业。此外,优衣库、耐克、三星等企业也受到人力和土地等成本升高的影响,导致制造成本提升,计划把制造部门搬离中国。由于经济情况不景气所导致的出口导向型工厂的倒闭,如东莞的手机零件制造商奥思睿德世浦电子,在积欠了过亿款项之后,老板捐款潜逃……

其实,这股逃离和倒闭潮从2008年的欧美金融危机就已经开始了。由于外围经济环境恶化,导致订单的减少,收入骤减;人力和土地成本又在近年来不断攀升,开支加重;再加上周边地区,特别是越南、缅甸等地的制造业竞争力提升,让一直从事传统制造加工业的地区经济举步维艰。本土工厂倒闭、外资撤离,一度成为一种趋势。

无论是倒闭还是撤离,都是市场竞争和产业转型的结果。在过去,台湾和香港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不足为怪。不过,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就需要政府、企业、甚至是全社会去共同关注了。

单单是诺基亚的工厂,就已经导致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再加上其他规模并不小于诺基亚的工厂、企业撤离,其失业的工人数目是十分庞大的。如此巨大的失业群体,必然会给社会带来冲击。同时,如何安置这些工人,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巨大的责任和挑战。毕竟供应链管理是品牌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一个大课题,而工人是品牌商重要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在这种困难时期应该如何对待工人,是一个值得品牌商思考的问题。

供应商更易“不负责任”

外资工厂大面积转移时,工厂对工人的安置往往有多种形式。

一些工厂会鼓励工人跟随工厂转移的步伐,到新厂址继续工作。这种情况适用于在国内的转移,譬如从珠三角地区转移至粤西、粤北、贵州等地。

对于此次出现的转移回母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情况,由于签证、文化等多方面的障碍,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工人都很难实行随厂转移。比较普遍的是买断工人的工龄,也就是根据劳动合同内容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很多跨国企业的做法。如诺基亚东莞工厂在倒闭后,对工人实行的是“N+2+年终奖”的补偿计划,N是指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也就是工人能拿到的补偿金为“(工龄+2)×单月基本工资+年终奖”,如果是最后一批和微软签订劳动关系的工人,还能多领取一个月的工资和2015年的年终奖,留守到最后的员工会有额外的奖励。

此外,原来的工厂也会推荐工人到兄弟工厂就业或者鼓励本地就业。只是,考虑到当前经济整体状况以及失业工人的巨大数量,恐怕当地的就业市场无法容纳这么多人。

最极端的情况则是,工厂欠薪太多,老板为了填补债务,偷偷转移变卖工厂的生产设备,或索性跑路躲避债务置工人不顾。像前文所述的奥思睿德世浦电子以及在2008年相继倒闭的合俊玩具厂和冠越玩具厂。这些企业的倒闭都让成千上万的工人得不到工资,在当地引起了群体性事件,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干预并垫付工资。上述几家都是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例。此外,还有很多不负责任的小工厂不为公众所知。

对于结束雇用后工人的流向,熟悉工人的公益组织表示,大多数工人由于比较熟悉当地的环境,并且家里有一定的负担需要他们承担,不希望就这样回去,因此一般会选择就近重新就业,有机会的就跟着工厂转移。

但在当前环境下,留在当地要重新寻找工作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年轻的工人比较有冲劲,也想体验不同的生活,可能会到附近的一、二线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如东莞的工人们可能会到广州、中山等周边城市,再次寻找工作机会,或考虑转行从事服务性行业,如在理发店、酒楼等场所寻找就业机会。年长一点的工人会考虑自己的年纪以及家庭,可能会选择回到老家寻找工作机会。

一般来说,如果工厂是品牌商自有的,只要品牌商没有倒闭,只是为了转移制造基地,出于品牌形象和社会压力考虑,以及有自身的财力作为保证,对于工人的安置会做得比较好,至少不会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况。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供应商,其做法就很难保证了。例如当年作为世界最大玩具企业美泰供应商冠越玩具厂在倒闭时就出现了备受关注的欠薪和欠款的情况。更不用说2008年,曾经作为世界三大玩具品牌供应商自身也是上市公司的合俊集团突然清算,导致了东莞数千名工人追讨欠薪,震惊了中外媒体。

品牌商履责亦有难点

对于自身供应链的工人所遇到的欠薪等情况,品牌商是否应该要承担责任呢?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和指引如ISO26000里,供应链管理都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供应链中的劳工问题。而国外的团体对耐克、苹果等企业,最大的抨击也是其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血汗工厂。因此,工人的利益应该是这些跨国企业关注的要点。只是在实践过程中很难做到。

第一,由于商业保密原则的约束,企业不会随便透露自身的供应商,导致了信息的不透明,外部监察也因此很难进行;

第二,品牌商很多自身都有“道德采购”守则,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但供应商往往不会给品牌商看到自身真实的一面,同样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第三,行业内部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不多,意味着品牌商的选择不多,电子行业的富士康鞋业的裕元,以及当年玩具业的合俊,这些都是该领域的制造业巨头。除了他们,品牌商真的没有太多选择。而且,当供应商临近倒闭的时候,往往之前已经和品牌商进行了接触。某种意义上,品牌商也没有动力去继续帮助工人。

一定程度上,对于中国这个处于转型期的巨大经济体来说,这个阶段是无可避免的。不过,这不意味这工人就应该被放弃,是他们为我国经济打下了基础,而在经济增长方式出现转变时,他们不应该是被遗忘的群体。如何去帮助他们进行适度的转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和立法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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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两会提案:建立企业环境责任长效机制

“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责任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责任目标、行为进行规范,并通过机制和政策,引导、鼓励、督促企业履行责任并形成长效管理模式。

提案指出,目前落实企业环境责任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到位,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多数企业缺乏环保投资、监测、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往往迫于政府处罚、社会舆论或竞争压力而被动履行环境责任,甚至消极抵制。而现行法规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规定不全面,缺乏对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环境责任追溯和界定,缺乏对治理或赔偿的范围、程度的细化规定,经济责任未能与环境污染损害成本相挂钩,企业赔偿金额远不能抵偿其造成的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损害成本。

对此,提案建议,在编制各级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修订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将企业环境责任的原则和规定纳入其中。同时要完善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责任;要营造良好氛围,让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再从有条件、有影响力的企业入手,逐步扩大环境责任的履行范围。

关键字:品牌商代工厂品牌形象

本文摘自:企业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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