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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做客人民网,在谈到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如何实施对电信、广电相关企业和单位的监管,朱虹表示,在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对电信、广电的行业管理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进行。广电、电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对经营广电、电信业务的企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加强对广电企业、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和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朱虹分析指出,广电管理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电信管理部要按照电信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