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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处罚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0-02 20:55:03 本文摘自:电缆网

经过逾5个月的调查,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ST佳电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件日前终于水落石出。9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ST佳电顶格处罚,*ST佳电的相关责任人也难逃监管层的法眼。

*ST佳电涉嫌信披违规源于为兑现业绩承诺而调整利润所致。据了解,2011年4月24日,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继电器”)与佳木斯电机厂(下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龙集团”)、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钧能实业”)签署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阿继电器以全资产及负债与佳电厂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电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同时向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非公开发行购买其持有的佳电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佳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据*ST佳电披露的2013-2015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1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2亿元,净利润1.69亿元;201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95.27万元,净利润565.07万元; 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1亿元,净利润-4.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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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ST佳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不足。具体来看,*ST佳电通过少结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亿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6万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亿元。

*ST佳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ST佳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其他*ST佳电2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赵明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喜华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监管层对于违法违规案件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近日*ST墨龙也因虚增净利润等违法事实遭到证监会的顶格处罚。除了*ST佳电、*ST墨龙被顶格处罚外,宝利国际、新力金融等公司在今年均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顶格处罚。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类违法违规的乱象中,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似乎是案件的高发区。

违法违规案件屡屡出现引起了业界对监管层处罚力度的探讨。有市场人士认为,即便是对企业或者个人顶格处罚,罚款最高也仅为60万元。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宏坤认为,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而言,60万元的处罚金额力度可能相对较少。而60万元的顶格处罚只是一个标准,但是所获得非法利益可能远远高于60万元。因此,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而言,如果处罚力度比较低,出于侥幸心理也愿意去冒险。随着《证券法》的修订和相关制度的制定,未来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或将加大。

“监管层会从效果上判断操作需要限制,意味着监管的严格程度在提升,以后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可能会加大。不过,对于处罚金额还需要立法的程序,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不是行规问题,但对于违法违规案件处罚力度提升的方向是正确的。”王剑辉如是说。

关键字:佳电ST证监会

本文摘自: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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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处罚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0-02 20:55:03 本文摘自:电缆网

经过逾5个月的调查,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ST佳电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件日前终于水落石出。9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ST佳电顶格处罚,*ST佳电的相关责任人也难逃监管层的法眼。

*ST佳电涉嫌信披违规源于为兑现业绩承诺而调整利润所致。据了解,2011年4月24日,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继电器”)与佳木斯电机厂(下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龙集团”)、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钧能实业”)签署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阿继电器以全资产及负债与佳电厂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电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同时向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非公开发行购买其持有的佳电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佳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据*ST佳电披露的2013-2015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1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2亿元,净利润1.69亿元;201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95.27万元,净利润565.07万元; 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1亿元,净利润-4.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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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ST佳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不足。具体来看,*ST佳电通过少结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亿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6万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亿元。

*ST佳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ST佳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其他*ST佳电2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赵明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喜华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监管层对于违法违规案件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近日*ST墨龙也因虚增净利润等违法事实遭到证监会的顶格处罚。除了*ST佳电、*ST墨龙被顶格处罚外,宝利国际、新力金融等公司在今年均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顶格处罚。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类违法违规的乱象中,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似乎是案件的高发区。

违法违规案件屡屡出现引起了业界对监管层处罚力度的探讨。有市场人士认为,即便是对企业或者个人顶格处罚,罚款最高也仅为60万元。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宏坤认为,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而言,60万元的处罚金额力度可能相对较少。而60万元的顶格处罚只是一个标准,但是所获得非法利益可能远远高于60万元。因此,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而言,如果处罚力度比较低,出于侥幸心理也愿意去冒险。随着《证券法》的修订和相关制度的制定,未来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或将加大。

“监管层会从效果上判断操作需要限制,意味着监管的严格程度在提升,以后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可能会加大。不过,对于处罚金额还需要立法的程序,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不是行规问题,但对于违法违规案件处罚力度提升的方向是正确的。”王剑辉如是说。

关键字:佳电ST证监会

本文摘自: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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