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全行业动态 → 正文

中国网络安全立法 借鉴国际经验

责任编辑:editor008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6-12 10:07:03 原创文章 企业网D1Net

《企业网D1Net》6月12日讯

当前,为保障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涨,相比较发达国家,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滞后很多年,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开发应用占优的比较优势,率先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与相关法律。

美国、英国率先制定国家紧急状态处置机制;为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美国建立国家安全数据中心,日本建立防御系统安全中心。与此同时,为规制有害信息,英国、美国、韩国倡导行业自律与协调,限制网络非法信息上网泛滥,促进应用信息保护。发达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了由政策引导型向法律规制、政策调节、技术规范、管控并用、人才支撑、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的转型,呈现出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现代化的特征,为发展中国家立法模式建立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中国网络安全立法应当借鉴国际的立法经验,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融合、相衔接、相照应的基础上优化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结构,加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为此,需要从五个方面加以回应: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网络脆弱性监测的规制;增强政府与社会协同应对网络威胁的能力;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参与网络安全实践活动;坚持保护隐私,公民自由权利与维护国家利益相统一,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国家网络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五大体系”构建。

我国网络安全立法的目标、结构及模式选择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安全立法需要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渐进式推进。

第一,开阔网络安全立法研究视角。综合运用法学、管理学、信息资源学等多学科的智识资源与研究视角,加强对网络安全立法的功能、价值取向、基本模式的研究,建立国家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基础理论;既要对国际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要对国内网络安全立法历史路径、现实缺陷、发展方向进行总结,提出制度体系的理论与立法框架。

第二,确立网络安全管理模式。把网络安全规范管理作为研究的重中之重,注重网络管理模式的厘清、比较与借鉴,融汇政府主导、政府指导下行业自律与行业主导不同模式的比较优势,探索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衔接的网络安全管理模式。

第三,明确网络安全立法重点。坚持“国家安全优先,政府主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保护网络自由,维护利益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保障网络公共秩序”等基本原则,坚持破解“被遗忘的权利”保护的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制度平等难题,实现实体社会权利保护与虚拟社会权利保障的相协调,个人信息权益正当保护与国家利益有效守卫相平衡。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制定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第四,选择网络安全立法路径。需要从各方面入手,即:从加强保护入手,夯实基础;循序渐进,逐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相关立法,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并行推进。同时,加强立法规划和设计;突出信息安全立法重点内容;着力建设信息安全智库;推进重要信息数据共享等。

第五,加强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网络安全与法治保障是一个世界性新议题。当前亟需开展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网络安全“中国话语体系”,在国际网络安全立法中注入“中国元素”,共同推进网络安全国际化、体系化、制度化、法律化。

D1Net评论:

当今的世界,是相互交流沟通的世界,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即将开展,借鉴国际经验,可以提高网络安全立法的科学性,也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当然,从根本上来说,我国网络安全立法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加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关键字:经验国际网络安全中国

原创文章 企业网D1Net

x 中国网络安全立法 借鉴国际经验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安全行业动态 → 正文

中国网络安全立法 借鉴国际经验

责任编辑:editor008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6-12 10:07:03 原创文章 企业网D1Net

《企业网D1Net》6月12日讯

当前,为保障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涨,相比较发达国家,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滞后很多年,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开发应用占优的比较优势,率先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与相关法律。

美国、英国率先制定国家紧急状态处置机制;为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美国建立国家安全数据中心,日本建立防御系统安全中心。与此同时,为规制有害信息,英国、美国、韩国倡导行业自律与协调,限制网络非法信息上网泛滥,促进应用信息保护。发达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了由政策引导型向法律规制、政策调节、技术规范、管控并用、人才支撑、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的转型,呈现出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现代化的特征,为发展中国家立法模式建立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中国网络安全立法应当借鉴国际的立法经验,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融合、相衔接、相照应的基础上优化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结构,加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为此,需要从五个方面加以回应: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网络脆弱性监测的规制;增强政府与社会协同应对网络威胁的能力;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参与网络安全实践活动;坚持保护隐私,公民自由权利与维护国家利益相统一,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国家网络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五大体系”构建。

我国网络安全立法的目标、结构及模式选择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安全立法需要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渐进式推进。

第一,开阔网络安全立法研究视角。综合运用法学、管理学、信息资源学等多学科的智识资源与研究视角,加强对网络安全立法的功能、价值取向、基本模式的研究,建立国家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基础理论;既要对国际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要对国内网络安全立法历史路径、现实缺陷、发展方向进行总结,提出制度体系的理论与立法框架。

第二,确立网络安全管理模式。把网络安全规范管理作为研究的重中之重,注重网络管理模式的厘清、比较与借鉴,融汇政府主导、政府指导下行业自律与行业主导不同模式的比较优势,探索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衔接的网络安全管理模式。

第三,明确网络安全立法重点。坚持“国家安全优先,政府主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保护网络自由,维护利益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保障网络公共秩序”等基本原则,坚持破解“被遗忘的权利”保护的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制度平等难题,实现实体社会权利保护与虚拟社会权利保障的相协调,个人信息权益正当保护与国家利益有效守卫相平衡。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制定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第四,选择网络安全立法路径。需要从各方面入手,即:从加强保护入手,夯实基础;循序渐进,逐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相关立法,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并行推进。同时,加强立法规划和设计;突出信息安全立法重点内容;着力建设信息安全智库;推进重要信息数据共享等。

第五,加强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网络安全与法治保障是一个世界性新议题。当前亟需开展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网络安全“中国话语体系”,在国际网络安全立法中注入“中国元素”,共同推进网络安全国际化、体系化、制度化、法律化。

D1Net评论:

当今的世界,是相互交流沟通的世界,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即将开展,借鉴国际经验,可以提高网络安全立法的科学性,也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当然,从根本上来说,我国网络安全立法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加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关键字:经验国际网络安全中国

原创文章 企业网D1Net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