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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治理:内外兼修刚柔并济的中国智慧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2-15 16:58:47 本文摘自:新京报

核心提示:一年前,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成为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今年的主题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12日,浙江乌镇,一块展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巨型电子屏幕出现在乌镇景区的大门前,以迎接参加盛会的八方来宾。图/CFP

一年前,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成为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今年的主题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两届乌镇峰会主题均定为“互联互通 共享共治”,体现出中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一贯的全球视野;新提“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则彰显出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担当。

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之后的这一年中,中国的网络治理凸显了“刚柔并济”的新思维。所谓“刚”,即密集出台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彰显法治精神;“柔”,则是网络空间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一字之差是截然不同的执政逻辑。

专家认为,从互联网管理转变为治理,意味着从政府主导的权威管理方式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作的多元治理方式。

走向国际

首提共建互联网治理体系

今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题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受访专家认为,这一主题意味着中国不仅与世界共享科技带来的进步和美好,也愿一道面对网络空间的诸多挑战,如犯罪和恐怖主义的传播等。

回顾“十二五”期间,中国大力加强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首次提出“中国主张”。

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演讲时第一次提出“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网络空间体制建设的同时,也频频在国际场合阐释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立场和主张并积极开展合作,其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习近平主席今年9月访美。

在访美期间,习近平在9月22日至25日的4天内4次公开谈到互联网,并出席第八届中美互联网论坛。

此次论坛会议规格超越以往,吸引300多名中美互联网巨头参加,并促成多项大单的签订,被美国媒体誉为中国的“高科技外交”。如脸谱创始人扎克伯格、亚马逊CEO贝索斯、苹果公司CEO库克等美国互联网大佬悉数到场。

期间,一张号称“价值2.5万亿美元”的合影在网上走红。照片中的人包括习近平主席、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以及中美28家科技巨头掌门人。根据“科技大佬”掌管的企业市值估算,媒体称“这次合影价值2.5万亿美元”。

在习近平访美的成果清单中,互联网领域的6项成果成为外界关注的热点。中美在应对恶意网络活动、制定网络空间国家行为准则等方面达成一致,决定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

两个多月后,12月1日中美在华盛顿举行首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中美达成《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就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等达成广泛共识。

“一个和平、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近日,鲁炜在国新办发布会中直言,全球共享,自然必须要全球共治,“有什么样的问题和挑战都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面对。”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中心主任李欲晓表示,目前各国之间缺少共通的规则和沟通协作机制,“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意识到在当前情况下,需要携手合作才能迎接挑战。

此外,中国发挥主场优势,积极搭建互联网领域国际交流的中国平台。如去年召开首次“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东盟网络空间论坛”和“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网上丝绸之路论坛”等战略。

  立法提速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近日,鲁炜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治网之道其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换一句话说,就是正确地处理好自由与秩序的关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是一样的,我们既要自由也要秩序”。

在过去一年,我国网络空间立法进入密集期,网络空间的治理“有法可依”。中国的网络治理无疑凸显了“刚柔并济”的新思维:刚性法律规范与柔性执法方式结合了起来。

追溯网络空间立法提速的一个重要原因,还需倒推至去年2月。当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组长习近平把网络安全放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中,习近平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规格之高,足见最高决策层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李欲晓分析称,此后国家网络治理体系随之调整,设立中央网信办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及办事机构,并与各相关部门共同构成国家网络治理体系的主体。而在中央网信办成立之后,也在互联网立法上做了许多推动工作。

去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其《决定》中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网信办提出“依法治网”,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

今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出台,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5天之后,《网络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可判7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颁布实施47部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占“十二五”期间立法总量的62%。

此外,记者获悉,《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条例》、《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等一系列立法工作也已经启动,这将为“依法治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依据。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表示,今后互联网立法将进入逐步完善的阶段。而如何确保中央理顺、整合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部署落到实处,将是下一步加强互联网基础立法的重点。

近期,《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年度报告(2015):网络法治化》一书对外发布。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在书中建议,邀请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到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制定中。

  约谈制度

网络治理体现柔性思维

今年,“互联网+”成为全社会的热词,外界期待新业态融合助推中国经济增长。如何在保持互联网活力的同时“剔除糟粕”考验着主管部门的执政智慧。

在先后出台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中,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内含着一个共通的逻辑,即强调“底线思维”,不再是“以罚代管”的传统行政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蕴含“互联网思维”的新式治理模式。

今年2月初,网易被国家网信办和北京网信办“联合约谈”,并被指“存在严重导向问题”。随后,网易成立了以总编辑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北京网信办副主任虞晓刚对记者介绍,从操作层面出发,地方网络主管部门希望国家出台规范性文件。他认为,虽然地方网络管理部门依照一些法律条文 “依法行政”,然而由于缺少操作上的规范性文件,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模糊的地方”。

他认为,模糊的地方越少,越便于“依法治网”。“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是对于监管者和网站的双重规范,以此减少地方的自由裁量权。”

4月28日,“约谈制度”正式成为我国互联网主管部门“事中监管”的重要举措。当日,国家网信办正式对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

此后,“约谈制度”进入常态化。新浪和腾讯在今年7月因传播“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而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网信办责令新浪、腾讯(包含微信、QQ)严厉查处低俗营销、搭车营销,甚至借机传播病毒链接等恶意营销行为。

今年11月,因编发虚假新闻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现象严重,凤凰网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

朱巍认为,政府在行政管理容易出现“以罚代管”或出台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等“懒政”的做法,而“约谈”则把强势单一的行政手段拓展为一个相互交融的平台。

有分析认为,通过三个“十条”的发布,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正采取“柔性的治理方式”,通过划定“底线”以及号召“自律”来解局。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认为,我国政府正在积极进行了一些柔性治理的尝试,如2014年在乌镇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以“互联互通 共享共治”为主题,试图扩大我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中的话语权,让各国在争议中求共识谋合作。

张志安表示,这些“柔性治理”方式若能够坚持下去,并加以机制化、常态化,有利于激发公众作为治理伙伴与治理对象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这一新思路也得到了互联网企业的响应。在“账号十条”正式施行之前,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就已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已处理微博客、博客、论坛、贴吧等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

“互联网+”

助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去年2月,习近平提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等文件。

这些文件旨在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重点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工作。此外,国家还给云计算的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到2017年,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初步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发展格局。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

国家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局长徐愈表示,“互联网+”将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和周边国家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经贸和技术合作,推动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升级,未来五年,物流、交通、教育、医疗、房地产、能源等行业都会逐步地互联网化。

徐愈认为,“互联网+”正在从信息传输逐渐渗透到销售、运营和制造等多个产业链环节,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的全面联接,不断促进产业链的开放和融合。而互联网具有价值发现、资源聚合、大众协同的特性,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在全社会营造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中国网络治理这一年

2014年8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明确公众号需审核备案等。

2014年11月

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拉开帷幕。

2015年2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要求网民的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主团结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

2015年4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若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存在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

2015年7月

《国家安全法》出台,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2015年7月

《网络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7月

国家网信办约谈多家网媒,严厉查处低俗营销、搭车营销,甚至借机传播病毒链接等恶意营销行为。

2015年11月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2月

中美在华盛顿举行首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

2015年12月

《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年度报告(2015)》发布,为国内首次公开发布互联网与国家治理方面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初步构建了一幅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的理论版图。

关键字:约谈生产性服务业

本文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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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治理:内外兼修刚柔并济的中国智慧

责任编辑:editor006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2-15 16:58:47 本文摘自:新京报

核心提示:一年前,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成为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今年的主题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12日,浙江乌镇,一块展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巨型电子屏幕出现在乌镇景区的大门前,以迎接参加盛会的八方来宾。图/CFP

一年前,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成为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今年的主题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两届乌镇峰会主题均定为“互联互通 共享共治”,体现出中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一贯的全球视野;新提“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则彰显出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担当。

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之后的这一年中,中国的网络治理凸显了“刚柔并济”的新思维。所谓“刚”,即密集出台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彰显法治精神;“柔”,则是网络空间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一字之差是截然不同的执政逻辑。

专家认为,从互联网管理转变为治理,意味着从政府主导的权威管理方式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作的多元治理方式。

走向国际

首提共建互联网治理体系

今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题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受访专家认为,这一主题意味着中国不仅与世界共享科技带来的进步和美好,也愿一道面对网络空间的诸多挑战,如犯罪和恐怖主义的传播等。

回顾“十二五”期间,中国大力加强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首次提出“中国主张”。

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演讲时第一次提出“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网络空间体制建设的同时,也频频在国际场合阐释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立场和主张并积极开展合作,其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习近平主席今年9月访美。

在访美期间,习近平在9月22日至25日的4天内4次公开谈到互联网,并出席第八届中美互联网论坛。

此次论坛会议规格超越以往,吸引300多名中美互联网巨头参加,并促成多项大单的签订,被美国媒体誉为中国的“高科技外交”。如脸谱创始人扎克伯格、亚马逊CEO贝索斯、苹果公司CEO库克等美国互联网大佬悉数到场。

期间,一张号称“价值2.5万亿美元”的合影在网上走红。照片中的人包括习近平主席、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以及中美28家科技巨头掌门人。根据“科技大佬”掌管的企业市值估算,媒体称“这次合影价值2.5万亿美元”。

在习近平访美的成果清单中,互联网领域的6项成果成为外界关注的热点。中美在应对恶意网络活动、制定网络空间国家行为准则等方面达成一致,决定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

两个多月后,12月1日中美在华盛顿举行首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中美达成《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就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等达成广泛共识。

“一个和平、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近日,鲁炜在国新办发布会中直言,全球共享,自然必须要全球共治,“有什么样的问题和挑战都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面对。”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中心主任李欲晓表示,目前各国之间缺少共通的规则和沟通协作机制,“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意识到在当前情况下,需要携手合作才能迎接挑战。

此外,中国发挥主场优势,积极搭建互联网领域国际交流的中国平台。如去年召开首次“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东盟网络空间论坛”和“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网上丝绸之路论坛”等战略。

  立法提速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近日,鲁炜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治网之道其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换一句话说,就是正确地处理好自由与秩序的关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是一样的,我们既要自由也要秩序”。

在过去一年,我国网络空间立法进入密集期,网络空间的治理“有法可依”。中国的网络治理无疑凸显了“刚柔并济”的新思维:刚性法律规范与柔性执法方式结合了起来。

追溯网络空间立法提速的一个重要原因,还需倒推至去年2月。当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组长习近平把网络安全放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中,习近平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规格之高,足见最高决策层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李欲晓分析称,此后国家网络治理体系随之调整,设立中央网信办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及办事机构,并与各相关部门共同构成国家网络治理体系的主体。而在中央网信办成立之后,也在互联网立法上做了许多推动工作。

去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其《决定》中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网信办提出“依法治网”,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

今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出台,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5天之后,《网络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可判7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颁布实施47部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占“十二五”期间立法总量的62%。

此外,记者获悉,《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条例》、《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等一系列立法工作也已经启动,这将为“依法治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依据。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表示,今后互联网立法将进入逐步完善的阶段。而如何确保中央理顺、整合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部署落到实处,将是下一步加强互联网基础立法的重点。

近期,《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年度报告(2015):网络法治化》一书对外发布。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在书中建议,邀请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到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制定中。

  约谈制度

网络治理体现柔性思维

今年,“互联网+”成为全社会的热词,外界期待新业态融合助推中国经济增长。如何在保持互联网活力的同时“剔除糟粕”考验着主管部门的执政智慧。

在先后出台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中,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内含着一个共通的逻辑,即强调“底线思维”,不再是“以罚代管”的传统行政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蕴含“互联网思维”的新式治理模式。

今年2月初,网易被国家网信办和北京网信办“联合约谈”,并被指“存在严重导向问题”。随后,网易成立了以总编辑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北京网信办副主任虞晓刚对记者介绍,从操作层面出发,地方网络主管部门希望国家出台规范性文件。他认为,虽然地方网络管理部门依照一些法律条文 “依法行政”,然而由于缺少操作上的规范性文件,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模糊的地方”。

他认为,模糊的地方越少,越便于“依法治网”。“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是对于监管者和网站的双重规范,以此减少地方的自由裁量权。”

4月28日,“约谈制度”正式成为我国互联网主管部门“事中监管”的重要举措。当日,国家网信办正式对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

此后,“约谈制度”进入常态化。新浪和腾讯在今年7月因传播“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而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网信办责令新浪、腾讯(包含微信、QQ)严厉查处低俗营销、搭车营销,甚至借机传播病毒链接等恶意营销行为。

今年11月,因编发虚假新闻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现象严重,凤凰网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

朱巍认为,政府在行政管理容易出现“以罚代管”或出台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等“懒政”的做法,而“约谈”则把强势单一的行政手段拓展为一个相互交融的平台。

有分析认为,通过三个“十条”的发布,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正采取“柔性的治理方式”,通过划定“底线”以及号召“自律”来解局。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认为,我国政府正在积极进行了一些柔性治理的尝试,如2014年在乌镇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以“互联互通 共享共治”为主题,试图扩大我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中的话语权,让各国在争议中求共识谋合作。

张志安表示,这些“柔性治理”方式若能够坚持下去,并加以机制化、常态化,有利于激发公众作为治理伙伴与治理对象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这一新思路也得到了互联网企业的响应。在“账号十条”正式施行之前,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就已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已处理微博客、博客、论坛、贴吧等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

“互联网+”

助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去年2月,习近平提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等文件。

这些文件旨在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重点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工作。此外,国家还给云计算的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到2017年,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初步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发展格局。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

国家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局长徐愈表示,“互联网+”将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和周边国家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经贸和技术合作,推动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升级,未来五年,物流、交通、教育、医疗、房地产、能源等行业都会逐步地互联网化。

徐愈认为,“互联网+”正在从信息传输逐渐渗透到销售、运营和制造等多个产业链环节,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的全面联接,不断促进产业链的开放和融合。而互联网具有价值发现、资源聚合、大众协同的特性,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在全社会营造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中国网络治理这一年

2014年8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明确公众号需审核备案等。

2014年11月

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拉开帷幕。

2015年2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要求网民的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主团结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

2015年4月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若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存在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

2015年7月

《国家安全法》出台,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2015年7月

《网络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7月

国家网信办约谈多家网媒,严厉查处低俗营销、搭车营销,甚至借机传播病毒链接等恶意营销行为。

2015年11月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2月

中美在华盛顿举行首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

2015年12月

《互联网与国家治理年度报告(2015)》发布,为国内首次公开发布互联网与国家治理方面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初步构建了一幅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的理论版图。

关键字:约谈生产性服务业

本文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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