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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没有“法外之地”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田雨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1-09 17:02:31 本文摘自:河北新闻网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11月7日 新华网)

一份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同时,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民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这意味着,网民每天平均上网接近3.8小时。由此可见,网络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利用网络实施的攻击、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窃密、诈骗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网络谣言、网络低俗信息等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举例来讲,很多人因网络安全意识不强或使用不当,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威胁;也有的网友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和受害者;很多人遭受过广告骚扰或不良信息骚扰;加强网络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网络空间是一个新兴领域,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变化,传统的法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网络空间的许多行为和现象有待于法律明确规范。《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从法律层面对加强网络安全监管、规范网络行为、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晰网络安全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为互联网安全提供了有力地法律保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乌镇互联网大会向世界发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呼声、加快网络安全立法,推进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步伐蹄疾而步稳。法律通过设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政府、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正义秩序,依法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网络终端延伸到千家万户,网络的应用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关键字:法外之地报告

本文摘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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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没有“法外之地”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田雨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1-09 17:02:31 本文摘自:河北新闻网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11月7日 新华网)

一份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同时,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民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这意味着,网民每天平均上网接近3.8小时。由此可见,网络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利用网络实施的攻击、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窃密、诈骗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网络谣言、网络低俗信息等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举例来讲,很多人因网络安全意识不强或使用不当,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威胁;也有的网友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和受害者;很多人遭受过广告骚扰或不良信息骚扰;加强网络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网络空间是一个新兴领域,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变化,传统的法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网络空间的许多行为和现象有待于法律明确规范。《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从法律层面对加强网络安全监管、规范网络行为、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晰网络安全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为互联网安全提供了有力地法律保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乌镇互联网大会向世界发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呼声、加快网络安全立法,推进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步伐蹄疾而步稳。法律通过设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政府、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正义秩序,依法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网络终端延伸到千家万户,网络的应用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关键字:法外之地报告

本文摘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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