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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威胁的法律破解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孟威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6-09 17:20:27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我国网络安全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实施,是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网络安全战略理念的有力践行,迈出了构建依法治网法律体系的开创性一步,对于深入探索网络社会治理规律、实现互联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变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网络安全保障方法史上的里程碑。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需求,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当代中国,网络深深嵌入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联网+所激发的潜能正成为关系社会秩序稳定与有效、关系国家安全和走向、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议题,网络安全聚焦了国计民生领域最深刻的关切。2016年,全球网民已经超过35亿,中国网民达到7.31亿。以互联网与人为核心关系架构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正在崛起,创生了生活空间新领域,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数字化群层的新诉求,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网络安全风险弥漫于由基础层、物理层和应用层建构的多级网络空间领域,国际上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窃听门、棱镜门、勒索软件……网络攻击威胁国家主权,破坏一国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也使社会、个人信息遭受到严重破坏。在过去的两年中,95%以上的中国手机网民经历过个人信息泄露的遭遇,网络也成了诈骗偷盗、制造恐怖、传播非法信息、赌博、诱拐等犯罪滋生的新平台。随着应用终端的不断丰富、信息系统云计算、大数据化趋势渐成,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网络攻击也呈现出实施门槛低、入侵节点多、威胁全息化、侵犯强度大等新特点,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依法治网、规范发展,确保网络安全,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中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迈出了中国行动的有力一步,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内涵构建,增添了网络大国系统而务实的方案框架。

以法的形式公布,体现了我国在互联网安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立场、态度、价值理念与智慧。《网络安全法》对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任务对象、职责要求和相应的法律义务、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及其权限、任务等内容做出了全面、明确、有针对性、系统化的规定。《网络安全法》开宗明义,指出主旨在于“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它突出了六大内容亮点:一是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二是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三是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五是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六是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从而勾画了基本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框架,定位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及运营者的责任义务。《网络安全法》同时强调网络基础层、物理层和应用层的全方位安全理念,将安全保障渗透于包括设施技术、系统安全、社会秩序和参与者主体行为各方面,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基本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法》凸显安全责任主体共同治理的原则、要求。也是指导互联网参与方各的行为准则、合作方略。它致力于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水平,明确了在确保网络安全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体的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并对个人或组织在网络空间行为、活动的禁止性条款做出了明确规定,如,网络运营者对用户信息或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护,收集、使用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用户发布信息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等。既搭建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也使网络社会处理各种复杂关系、方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网络安全法》贯彻发展和安全的辩证思维,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举,呈现了发展好、维护好互联网安全的中国理念和经验,它的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是国家治理网络安全问题的总动员令和行动指南,为依法治理互联网提供了切实可用的规范依据。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法》回应时代和社会对网络安全保障的迫切要求,涵盖网络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实施,为维护网络安全铸造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安全屏障。在安全和发展上谋求共同利益,同舟共济、责权共担,《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也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在人与科技、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建立尊重、平等、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必将推动网络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字:网络安全法法律义务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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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孟威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6-09 17:20:27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我国网络安全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实施,是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网络安全战略理念的有力践行,迈出了构建依法治网法律体系的开创性一步,对于深入探索网络社会治理规律、实现互联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变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网络安全保障方法史上的里程碑。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需求,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当代中国,网络深深嵌入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联网+所激发的潜能正成为关系社会秩序稳定与有效、关系国家安全和走向、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议题,网络安全聚焦了国计民生领域最深刻的关切。2016年,全球网民已经超过35亿,中国网民达到7.31亿。以互联网与人为核心关系架构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正在崛起,创生了生活空间新领域,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数字化群层的新诉求,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网络安全风险弥漫于由基础层、物理层和应用层建构的多级网络空间领域,国际上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窃听门、棱镜门、勒索软件……网络攻击威胁国家主权,破坏一国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也使社会、个人信息遭受到严重破坏。在过去的两年中,95%以上的中国手机网民经历过个人信息泄露的遭遇,网络也成了诈骗偷盗、制造恐怖、传播非法信息、赌博、诱拐等犯罪滋生的新平台。随着应用终端的不断丰富、信息系统云计算、大数据化趋势渐成,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网络攻击也呈现出实施门槛低、入侵节点多、威胁全息化、侵犯强度大等新特点,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依法治网、规范发展,确保网络安全,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中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迈出了中国行动的有力一步,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内涵构建,增添了网络大国系统而务实的方案框架。

以法的形式公布,体现了我国在互联网安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立场、态度、价值理念与智慧。《网络安全法》对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任务对象、职责要求和相应的法律义务、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及其权限、任务等内容做出了全面、明确、有针对性、系统化的规定。《网络安全法》开宗明义,指出主旨在于“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它突出了六大内容亮点:一是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二是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三是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五是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六是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从而勾画了基本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框架,定位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及运营者的责任义务。《网络安全法》同时强调网络基础层、物理层和应用层的全方位安全理念,将安全保障渗透于包括设施技术、系统安全、社会秩序和参与者主体行为各方面,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基本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法》凸显安全责任主体共同治理的原则、要求。也是指导互联网参与方各的行为准则、合作方略。它致力于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水平,明确了在确保网络安全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体的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并对个人或组织在网络空间行为、活动的禁止性条款做出了明确规定,如,网络运营者对用户信息或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护,收集、使用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用户发布信息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等。既搭建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也使网络社会处理各种复杂关系、方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网络安全法》贯彻发展和安全的辩证思维,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举,呈现了发展好、维护好互联网安全的中国理念和经验,它的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是国家治理网络安全问题的总动员令和行动指南,为依法治理互联网提供了切实可用的规范依据。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法》回应时代和社会对网络安全保障的迫切要求,涵盖网络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实施,为维护网络安全铸造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安全屏障。在安全和发展上谋求共同利益,同舟共济、责权共担,《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也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在人与科技、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建立尊重、平等、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必将推动网络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字:网络安全法法律义务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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