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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程师 变身黑客敲诈比特币:获刑三年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周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1-02 17:14:30 本文摘自:法制晚报

网络安全工程师潘某因经济紧张,在暗网上雇佣了俄罗斯黑客对国内几家大型网站进行流量攻击,随后使用邮件敲诈这几家网站大量比特币作为终止攻击的代价。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科技检察官成功公诉的首例黑客攻击敲诈比特币案件。

网络安全工程师 变身黑客敲诈比特币

潘某原是国内一家著名网络安全公司贵州分公司的网络安全人员,每天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抵御网络攻击,具有多年网络安全防护经验。

由于经济紧张,2016年7月潘某开始萌生利用DDOS攻击敲诈比特币的想法,随后分别于8月1日、4日、10日通过互联网联系境外黑客对国内3家大型交易网站进行DDOS流量攻击。被DDOS攻击后,这3家网站都出现了客户端无法启动、网站交易系统瘫痪、用户不能正常访问等现象,同时3家网站所在公司工作人员都接到变声电话和匿名邮件,在电话和邮件里对方声称正在对这些网站进行所谓的“压力测试”,如果想结束攻击必须向固定地址支付一定数量的比特币,否则攻击将继续、网站将持续不能正常登录。

虽然3家单位都雇佣了安全公司对潘某发起的流量攻击进行防御分析,但是先期受到攻击的两家网站都无法抵挡攻击,网站连续多日被攻击瘫痪导致大量用户投诉,迫于无奈两家公司分别向潘某指定地址打进了22个、44个比特币。第三家被攻击网站则一直坚持防御攻击,没有支付比特币,并及时报警。

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 调取定案核心证据

北京刑警在贵州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潘某供述了上述事实。但由于潘某采取了雇佣境外黑客网络流量攻击、使用即时销毁邮箱发送敲诈邮件的方法,公安机关无法对潘某所使用邮箱进行远程勘验侦查、无法调取所发送敲诈邮件等相关证据,此类案件如果不在初审阶段拿到有力证据,案件后续将很难开展工作。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向海淀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白磊征求意见。

听完案情介绍后,白磊检察官明确告知公安机关承办人,除了继续调取嫌疑人口供、固定电子证据外,马上联系国内3家被敲诈单位,调取3家单位所收到的敲诈邮件,并让潘某先描述敲诈邮件细节、再辨认这些敲诈邮件,如果潘某自己主动承认这些邮件是其发送的,就要求潘某在邮件的打印版本上签字确认。

虽然在被捕后多次讯问过程中潘某翻供辩解并非自己所为,但开庭时这些他自己签字确认的敲诈邮件成为促使他当庭认罪的有力证据。

检察官走访交易平台 认定比特币所致损失

庭审中,潘某虽然认罪但是反复向合议庭陈述,称比特币在目前国内是违法的虚拟物品,本身没有价值,各级物价部门对比特币都没有一个价格认定结论,完全靠各个交易平台自己的认定兑换率,因此不应认定自己敲诈的比特币具有相应财产属性价值,也就不应根据这个价值来认定自己的刑罚。

针对潘某的这一辩解,检察官早有准备。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白磊就和同事前往两家被害网站购买比特币的比特币交易平台,通过和该平台运营公司进行长期沟通交流,学习了解了比特币的基本属性、交易模式等基本信息,同时调取了两家被害单位购买比特币的所有交易账单,核实被害单位为了购买这些比特币共花费人民币234961.52元。最终在起诉时,检察官并没有认定潘某敲诈所得比特币的价值是多少,而是以潘某敲诈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认定这起案件的数额。

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关键字:潘某网络安全获刑

本文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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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程师 变身黑客敲诈比特币:获刑三年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周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11-02 17:14:30 本文摘自:法制晚报

网络安全工程师潘某因经济紧张,在暗网上雇佣了俄罗斯黑客对国内几家大型网站进行流量攻击,随后使用邮件敲诈这几家网站大量比特币作为终止攻击的代价。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科技检察官成功公诉的首例黑客攻击敲诈比特币案件。

网络安全工程师 变身黑客敲诈比特币

潘某原是国内一家著名网络安全公司贵州分公司的网络安全人员,每天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抵御网络攻击,具有多年网络安全防护经验。

由于经济紧张,2016年7月潘某开始萌生利用DDOS攻击敲诈比特币的想法,随后分别于8月1日、4日、10日通过互联网联系境外黑客对国内3家大型交易网站进行DDOS流量攻击。被DDOS攻击后,这3家网站都出现了客户端无法启动、网站交易系统瘫痪、用户不能正常访问等现象,同时3家网站所在公司工作人员都接到变声电话和匿名邮件,在电话和邮件里对方声称正在对这些网站进行所谓的“压力测试”,如果想结束攻击必须向固定地址支付一定数量的比特币,否则攻击将继续、网站将持续不能正常登录。

虽然3家单位都雇佣了安全公司对潘某发起的流量攻击进行防御分析,但是先期受到攻击的两家网站都无法抵挡攻击,网站连续多日被攻击瘫痪导致大量用户投诉,迫于无奈两家公司分别向潘某指定地址打进了22个、44个比特币。第三家被攻击网站则一直坚持防御攻击,没有支付比特币,并及时报警。

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 调取定案核心证据

北京刑警在贵州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潘某供述了上述事实。但由于潘某采取了雇佣境外黑客网络流量攻击、使用即时销毁邮箱发送敲诈邮件的方法,公安机关无法对潘某所使用邮箱进行远程勘验侦查、无法调取所发送敲诈邮件等相关证据,此类案件如果不在初审阶段拿到有力证据,案件后续将很难开展工作。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向海淀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白磊征求意见。

听完案情介绍后,白磊检察官明确告知公安机关承办人,除了继续调取嫌疑人口供、固定电子证据外,马上联系国内3家被敲诈单位,调取3家单位所收到的敲诈邮件,并让潘某先描述敲诈邮件细节、再辨认这些敲诈邮件,如果潘某自己主动承认这些邮件是其发送的,就要求潘某在邮件的打印版本上签字确认。

虽然在被捕后多次讯问过程中潘某翻供辩解并非自己所为,但开庭时这些他自己签字确认的敲诈邮件成为促使他当庭认罪的有力证据。

检察官走访交易平台 认定比特币所致损失

庭审中,潘某虽然认罪但是反复向合议庭陈述,称比特币在目前国内是违法的虚拟物品,本身没有价值,各级物价部门对比特币都没有一个价格认定结论,完全靠各个交易平台自己的认定兑换率,因此不应认定自己敲诈的比特币具有相应财产属性价值,也就不应根据这个价值来认定自己的刑罚。

针对潘某的这一辩解,检察官早有准备。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白磊就和同事前往两家被害网站购买比特币的比特币交易平台,通过和该平台运营公司进行长期沟通交流,学习了解了比特币的基本属性、交易模式等基本信息,同时调取了两家被害单位购买比特币的所有交易账单,核实被害单位为了购买这些比特币共花费人民币234961.52元。最终在起诉时,检察官并没有认定潘某敲诈所得比特币的价值是多少,而是以潘某敲诈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认定这起案件的数额。

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关键字:潘某网络安全获刑

本文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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