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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对抗美政府 坚持尊重数据“国籍”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Donna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9-15 21:05:05 本文摘自:赛迪网

本周,微软再次在法庭上就该公司存储在爱尔兰服务器上的数据问题继续对抗美国司法部。微软公开指责了美国政府“对外国主权国家的侵犯”,并称其“将威胁美国公民的隐私”。那么,这个案子到底有多重要呢?

微软已经获得了一系列科技和媒体公司的支持——苹果、思科、Verizon、惠普、Salesforce、易趣、亚马逊、埃森哲、AT&T和Rackspace,以及爱尔兰政府均提出非当事人意见陈述。此外,美国广播公司(ABC)、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福克斯新闻、《卫报》以及其他25个媒体组织也表示支持微软。

[(西蒙·菲普斯(Simon Phipps)直言不讳地表示:为什么软件专利是邪恶的。]

这一案件已被广泛报道,其结果可能会决定未来云的发展方向。这两年来,微软一直拒绝因一起贩毒调查案向美国政府部门移交寄存在爱尔兰数据中心的用户电子邮件。如今利害攸关的问题是,当一家美国供应商在美国之外存储有数据时,由于供应商归美国管辖,那么1986年的《存储通讯法案(SCA)》还是否适用。

微软去年夏季在法庭文件中声明:“政府不能寻求而且法院也不能发布拘捕证来允许联邦特工闯入微软在都柏林的设施。”

或许他们真的不能这样做。但美国政府能不能要求一名微软职员进入微软网络,远程访问其电子邮件呢?

前两个法官裁定称政府可以这么做。他们表示,供应商是否能够控制其数据才是最主要的,无关数据存储位置。

微软辩论称,根据《共同法律协助协议(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这些电子邮件应当受爱尔兰法律的保护。

而司法部认为这一程序太过缓慢,希望直接通过这家美国管辖的公司解决问题。它认为,SCA和各种法庭裁决将迫使微软依从其搜查令。

微软反击道,SCA不可能预料到云存储,因此,法院的裁决说明其司法推测已经超出法案之外。该公司简短陈述道:“没人会仅仅因其涉及滑行到跑道这一点而将航空旅行看作是地面运输。”

美国司法部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微软存储数据系统对消费者是开放的,而“一名犯罪用户可以很轻易地通过这一点提供虚假的住所,规避美国执法部门的调查。”

但是在后爱德华·斯诺登时代,人们对美国政府监视的恐惧已泛滥成灾,尤其是在欧洲这样一个有着强大的数据保护和隐私法的地区,众多美国科技公司担心它会对自己的云业务造成潜在的灾难性影响。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警告称:

如果法院支持(官方)使用搜查证获取科技公司存储在国外的数据,那将传递出这样一种观点:保护数据免受美国政府窥视的最好方法,便是将其存储在一家非美国管辖的供应商那里。截至2016年底,这些担忧或将使得美国科技公司的花费远远超过350亿美元。

媒体和其他支持微软者预测,如果美国政府获胜,那将提出一个不好的先例,为中国和俄罗斯等威权政府获取美国服务器数据提供途径。

微软法律总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去年向《卫报》表示:“美国政府不能在尚未考虑其他国家是否会遵循这种先例的情况下就采用这一模式。这是一先例,一个鼓励各国政府进入别国领土获取信息的先例。在国际稳定、相互尊重的21世纪,这似乎不是一个好方法。”

政府指出,美国法院已经表示,通过海外的银行业务记录可以帮助官方检获罪犯。但微软表示,银行记录和电子邮件是不一样的。微软表示:“银行能够被迫出示它在国外分支机构的交易记录,而不能出示客户一直保存在其保险箱内的内容。客户的邮件也是同样的私有、安全。”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因·科尔(Orin Kerr)表示,在该案中,政府很可能还有更好的论据反驳。不过他还认为,微软可能会反驳称其搜捕令实际上并未授权从网站检索信息。

科尔驳回了微软关于遵从搜查令将影响海外搜查和扣押的声称,指出美国搜查令实际上并未让美国以外的任何人做任何事。而微软并未表明其电子邮件帐户所有者是否是一名居住在海外的外国公民,如果是这样的话,科尔表示:“帐户持有人并不享有《美国第四修正案》的权利……遵从搜查令并不涉及《第四修正案》,也不会对搜查和扣押造成任何影响。”

不管微软的最新上诉结果如何,科尔认为该案可能并不重要,原因有二。首先,微软可以通过重组其网络避免类似搜查令的触及。他表示:“微软在美国有权访问世界各地的客户数据。他们只需一个按钮就可以获得所有邮件。但微软不必这样设置方案。他们可以策划好其业务,这样,如果你是在美国境外的市场注册的帐户,那么你进入的将是该公司的海外子公司,而并不直接从美国内部访问其数据。”例如,雅虎便是这样安排的。

其次,SCA最终或将由国会决定。这种情况目前已经出现在法庭,因为《电子通信隐私法》并未就此案关键问题做出区分。

科尔说道:“司法部真心担忧这种先例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将波及很多国内的电子邮件案。而微软也着实为其处境担忧,毕竟如果败诉,其海外业务的竞争力或将大受影响。”而这种冲突的存在,源于当前法规的不明确。

不过,这一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由参议员Orrin Hatch、克里斯·库恩斯(Chris Coons)和迪恩·海勒(Dean Heller)出台的《海外存储数据访问法律执行(LEADS)法案》获得了科技公司的绝对支持——微软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LEADS法案提出了必要的改革,整顿了过时的隐私法。它将保障美国的海外电子数据存储,并将为政府如何在尊重他国自由、尊重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获取数据制定一个合适的方法。”

微软表示:“对于违抗我们国家主权、公民隐私和产业竞争力的执法需求,只有国会拥有能够平衡这些的制度能力和宪法权威。”

关键字:微软1986年数据保护

本文摘自:赛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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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对抗美政府 坚持尊重数据“国籍”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Donna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9-15 21:05:05 本文摘自:赛迪网

本周,微软再次在法庭上就该公司存储在爱尔兰服务器上的数据问题继续对抗美国司法部。微软公开指责了美国政府“对外国主权国家的侵犯”,并称其“将威胁美国公民的隐私”。那么,这个案子到底有多重要呢?

微软已经获得了一系列科技和媒体公司的支持——苹果、思科、Verizon、惠普、Salesforce、易趣、亚马逊、埃森哲、AT&T和Rackspace,以及爱尔兰政府均提出非当事人意见陈述。此外,美国广播公司(ABC)、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福克斯新闻、《卫报》以及其他25个媒体组织也表示支持微软。

[(西蒙·菲普斯(Simon Phipps)直言不讳地表示:为什么软件专利是邪恶的。]

这一案件已被广泛报道,其结果可能会决定未来云的发展方向。这两年来,微软一直拒绝因一起贩毒调查案向美国政府部门移交寄存在爱尔兰数据中心的用户电子邮件。如今利害攸关的问题是,当一家美国供应商在美国之外存储有数据时,由于供应商归美国管辖,那么1986年的《存储通讯法案(SCA)》还是否适用。

微软去年夏季在法庭文件中声明:“政府不能寻求而且法院也不能发布拘捕证来允许联邦特工闯入微软在都柏林的设施。”

或许他们真的不能这样做。但美国政府能不能要求一名微软职员进入微软网络,远程访问其电子邮件呢?

前两个法官裁定称政府可以这么做。他们表示,供应商是否能够控制其数据才是最主要的,无关数据存储位置。

微软辩论称,根据《共同法律协助协议(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这些电子邮件应当受爱尔兰法律的保护。

而司法部认为这一程序太过缓慢,希望直接通过这家美国管辖的公司解决问题。它认为,SCA和各种法庭裁决将迫使微软依从其搜查令。

微软反击道,SCA不可能预料到云存储,因此,法院的裁决说明其司法推测已经超出法案之外。该公司简短陈述道:“没人会仅仅因其涉及滑行到跑道这一点而将航空旅行看作是地面运输。”

美国司法部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微软存储数据系统对消费者是开放的,而“一名犯罪用户可以很轻易地通过这一点提供虚假的住所,规避美国执法部门的调查。”

但是在后爱德华·斯诺登时代,人们对美国政府监视的恐惧已泛滥成灾,尤其是在欧洲这样一个有着强大的数据保护和隐私法的地区,众多美国科技公司担心它会对自己的云业务造成潜在的灾难性影响。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警告称:

如果法院支持(官方)使用搜查证获取科技公司存储在国外的数据,那将传递出这样一种观点:保护数据免受美国政府窥视的最好方法,便是将其存储在一家非美国管辖的供应商那里。截至2016年底,这些担忧或将使得美国科技公司的花费远远超过350亿美元。

媒体和其他支持微软者预测,如果美国政府获胜,那将提出一个不好的先例,为中国和俄罗斯等威权政府获取美国服务器数据提供途径。

微软法律总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去年向《卫报》表示:“美国政府不能在尚未考虑其他国家是否会遵循这种先例的情况下就采用这一模式。这是一先例,一个鼓励各国政府进入别国领土获取信息的先例。在国际稳定、相互尊重的21世纪,这似乎不是一个好方法。”

政府指出,美国法院已经表示,通过海外的银行业务记录可以帮助官方检获罪犯。但微软表示,银行记录和电子邮件是不一样的。微软表示:“银行能够被迫出示它在国外分支机构的交易记录,而不能出示客户一直保存在其保险箱内的内容。客户的邮件也是同样的私有、安全。”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因·科尔(Orin Kerr)表示,在该案中,政府很可能还有更好的论据反驳。不过他还认为,微软可能会反驳称其搜捕令实际上并未授权从网站检索信息。

科尔驳回了微软关于遵从搜查令将影响海外搜查和扣押的声称,指出美国搜查令实际上并未让美国以外的任何人做任何事。而微软并未表明其电子邮件帐户所有者是否是一名居住在海外的外国公民,如果是这样的话,科尔表示:“帐户持有人并不享有《美国第四修正案》的权利……遵从搜查令并不涉及《第四修正案》,也不会对搜查和扣押造成任何影响。”

不管微软的最新上诉结果如何,科尔认为该案可能并不重要,原因有二。首先,微软可以通过重组其网络避免类似搜查令的触及。他表示:“微软在美国有权访问世界各地的客户数据。他们只需一个按钮就可以获得所有邮件。但微软不必这样设置方案。他们可以策划好其业务,这样,如果你是在美国境外的市场注册的帐户,那么你进入的将是该公司的海外子公司,而并不直接从美国内部访问其数据。”例如,雅虎便是这样安排的。

其次,SCA最终或将由国会决定。这种情况目前已经出现在法庭,因为《电子通信隐私法》并未就此案关键问题做出区分。

科尔说道:“司法部真心担忧这种先例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将波及很多国内的电子邮件案。而微软也着实为其处境担忧,毕竟如果败诉,其海外业务的竞争力或将大受影响。”而这种冲突的存在,源于当前法规的不明确。

不过,这一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由参议员Orrin Hatch、克里斯·库恩斯(Chris Coons)和迪恩·海勒(Dean Heller)出台的《海外存储数据访问法律执行(LEADS)法案》获得了科技公司的绝对支持——微软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LEADS法案提出了必要的改革,整顿了过时的隐私法。它将保障美国的海外电子数据存储,并将为政府如何在尊重他国自由、尊重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获取数据制定一个合适的方法。”

微软表示:“对于违抗我们国家主权、公民隐私和产业竞争力的执法需求,只有国会拥有能够平衡这些的制度能力和宪法权威。”

关键字:微软1986年数据保护

本文摘自:赛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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