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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内蒙古数据中心部分设施对外采购

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1-08 14:10:43 本文摘自:中国国际招标网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1.1期A7、A9数据中心

1.1A7A9

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2014—JS01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1.1期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经(中国电信工程【2013】360号)和(中国电信工程【2013】359号)1.1A7A920133602013359及呼和浩特市发改委批复文件(呼发改工字[2012]227号)批准建设,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建设规模:数据中心两栋,地上四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6784平方米,其中A7数据中心为18392平方米,A9数据中心为18392平方米;单体建筑高度为23.85米,底层层高为6.0米,二层层高为5.1米,三至四层层高为5.4米。

3、资金来源:自筹

4、计划项目建设期:2014年3月3日~2014年7月31日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

二、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主要内容为: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施工(包括气体消防、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的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排烟、智能消防)的全部工作(含消防试运行及水消、气消验收工作)。A9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5、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四、公告发布的时间和媒体

1、发布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

2、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www.nmgztb.com)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叁份,材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最新年检章)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建造师为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安全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叁份(格式见附件2);

(9)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叁份(格式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施工企业无需提供)。

注: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本。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另定

2、开标时间:另定

3、开标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市大学东路104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颐和大厦6楼

联 系 人:云静

联系电话:0471—3317398;15335589354

0471—331739815335589354

邮箱:15335589354@189.cn

15335589354@189.cn

15335589354@189.cn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联 系人:赵秀军

联系电话:0471—5953775

04715953775

传真:0471—5965024

04715965024

电子邮件:nmgcjx908@163.comnmgcjx908@163.com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关键字:

本文摘自: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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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ditor007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4-01-08 14:10:43 本文摘自:中国国际招标网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1.1期A7、A9数据中心

1.1A7A9

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2014—JS01

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1.1期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经(中国电信工程【2013】360号)和(中国电信工程【2013】359号)1.1A7A920133602013359及呼和浩特市发改委批复文件(呼发改工字[2012]227号)批准建设,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建设规模:数据中心两栋,地上四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6784平方米,其中A7数据中心为18392平方米,A9数据中心为18392平方米;单体建筑高度为23.85米,底层层高为6.0米,二层层高为5.1米,三至四层层高为5.4米。

3、资金来源:自筹

4、计划项目建设期:2014年3月3日~2014年7月31日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

二、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主要内容为:A7、A9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施工(包括气体消防、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的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排烟、智能消防)的全部工作(含消防试运行及水消、气消验收工作)。A9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5、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四、公告发布的时间和媒体

1、发布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

2、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www.nmgztb.com)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叁份,材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最新年检章)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建造师为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安全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叁份(格式见附件2);

(9)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叁份(格式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施工企业无需提供)。

注: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本。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另定

2、开标时间:另定

3、开标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市大学东路104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颐和大厦6楼

联 系 人:云静

联系电话:0471—3317398;15335589354

0471—331739815335589354

邮箱:15335589354@189.cn

15335589354@189.cn

15335589354@189.cn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联 系人:赵秀军

联系电话:0471—5953775

04715953775

传真:0471—5965024

04715965024

电子邮件:nmgcjx908@163.comnmgcjx908@163.com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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