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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法定还需善治

责任编辑:editor005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7-22 14:05:36 本文摘自:青岛财经日报

网络实名制,虽已法定还需善治。应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做好制度设计,加快配套措施的跟进。

6月24日至7月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实名制将法定、授权官方在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限制网络通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罚款等条款均纳入初审草案。

实行网络实名制,是即将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的一大亮点。即全面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以“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为原则,包括微博、贴吧等均实行实名制,并对此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实名制最大的益处,就是使得每个网民在网络世界也都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了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前有质疑者认为,网络实名制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对公民言论自由、个人隐私等权利的直接或者变相剥夺。其实不然,网络实名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自由,而对大多数网民来说是更好地保护。实名制维护了网络的秩序,有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然而,对于网络实名制,虽已法定还需善治。应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尤其是自由言说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要求做好制度设计,加快配套措施的跟进。比如,定期开展网络内容大检查,及时清除涉及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的视频、图片、文字、链接、广告等;逐步将手机网站、视频网站会员专区、聊天室、即时通讯群组、视频下载服务等纳入清理整治范围;最大限度地挤压淫秽色情和不实信息的网上传播空间。特别是,可以借鉴社区警务理念,布设虚拟警察,创建网上警务室,积极扩大重点网站的布警面,探索建立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关键字:网络实名制善治网络内容

本文摘自: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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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法定还需善治

责任编辑:editor005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7-22 14:05:36 本文摘自:青岛财经日报

网络实名制,虽已法定还需善治。应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做好制度设计,加快配套措施的跟进。

6月24日至7月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实名制将法定、授权官方在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限制网络通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罚款等条款均纳入初审草案。

实行网络实名制,是即将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的一大亮点。即全面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以“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为原则,包括微博、贴吧等均实行实名制,并对此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实名制最大的益处,就是使得每个网民在网络世界也都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了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前有质疑者认为,网络实名制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对公民言论自由、个人隐私等权利的直接或者变相剥夺。其实不然,网络实名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自由,而对大多数网民来说是更好地保护。实名制维护了网络的秩序,有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然而,对于网络实名制,虽已法定还需善治。应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尤其是自由言说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要求做好制度设计,加快配套措施的跟进。比如,定期开展网络内容大检查,及时清除涉及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的视频、图片、文字、链接、广告等;逐步将手机网站、视频网站会员专区、聊天室、即时通讯群组、视频下载服务等纳入清理整治范围;最大限度地挤压淫秽色情和不实信息的网上传播空间。特别是,可以借鉴社区警务理念,布设虚拟警察,创建网上警务室,积极扩大重点网站的布警面,探索建立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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