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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也需“群防群治”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廖保平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2-31 20:13:33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每到年末,诈骗案件就进入多发期,其中很多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招来的电信诈骗或者网络诈骗。公安机关也会经常提醒公民防范,但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应该是“一个人的战斗”,只有群防群治才能从根本上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置身于大数据时代,几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我们的聊天、出行、支付等等都有数据,无不在电子空间留下痕迹。这些数据综合起来,就可以勾勒出一个人的基本行为信息。如果这些数据或者说信息不被严格保护,受到侵犯和恶意使用,必然会造成个人生命财产的损害。而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信息泄露、信息侵犯已经严重突破底线,形成了巨大的黑灰产业。此前的徐玉玉之死之所以成为标志性事件,就是多年来个人信息保护不力,个人信息“裸奔”,人们不断遭遇骚扰诈骗后的一次爆发。

越是大数据时代,人越是透明,越是要严守信息保护的底线。而摆在人们面前的是,如何将个人信息保护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这才是关键。目前,在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都是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但是,如何在机制上建立起综合治理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并不乐观。这其中固然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没有下足成本来治理的原因;也有部门条块分割,不便于形成合力的原因;还有在应对迅猛发展的技术犯罪时,相关部门能力跟不上的原因。当然,也在于没有“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形成共治模式。

日前,由法制日报社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的2016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京召开,提出了“警企合作、群防群治、敢于创变”的网络治理新思路。这是在阿里巴巴与全国政法机关密切合作实践中,探索并总结出来的一套互联网合作共治模式。其实就是政法机关将互联网企业的科技能力和数据能力,尤其是其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引入到社会治理中来,来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降一物,以技术克技术,“网上来,网上去”,搭建起打击个人信息安全侵害的架构,再辅之以其他社会力量的配合,达到群防群治的功效。这种密切合作已经在打假、儿童打拐、钱盾等方面取得非常好的实践效果,打击了假货,解救了儿童,防范和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有效有目共睹。

这是网络时代的群防群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创新,其最大特点就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是一条屡试不爽的经验,用社会力量去治理社会问题,反而能收到奇效。这在过去有过成功的经验,在信息时代也一样,可谓万变不离其宗,值得推广。

关键字:群防群治个人信息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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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也需“群防群治”

责任编辑:editor007 作者:廖保平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2-31 20:13:33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每到年末,诈骗案件就进入多发期,其中很多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招来的电信诈骗或者网络诈骗。公安机关也会经常提醒公民防范,但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应该是“一个人的战斗”,只有群防群治才能从根本上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置身于大数据时代,几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我们的聊天、出行、支付等等都有数据,无不在电子空间留下痕迹。这些数据综合起来,就可以勾勒出一个人的基本行为信息。如果这些数据或者说信息不被严格保护,受到侵犯和恶意使用,必然会造成个人生命财产的损害。而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信息泄露、信息侵犯已经严重突破底线,形成了巨大的黑灰产业。此前的徐玉玉之死之所以成为标志性事件,就是多年来个人信息保护不力,个人信息“裸奔”,人们不断遭遇骚扰诈骗后的一次爆发。

越是大数据时代,人越是透明,越是要严守信息保护的底线。而摆在人们面前的是,如何将个人信息保护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这才是关键。目前,在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都是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但是,如何在机制上建立起综合治理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并不乐观。这其中固然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没有下足成本来治理的原因;也有部门条块分割,不便于形成合力的原因;还有在应对迅猛发展的技术犯罪时,相关部门能力跟不上的原因。当然,也在于没有“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形成共治模式。

日前,由法制日报社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的2016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京召开,提出了“警企合作、群防群治、敢于创变”的网络治理新思路。这是在阿里巴巴与全国政法机关密切合作实践中,探索并总结出来的一套互联网合作共治模式。其实就是政法机关将互联网企业的科技能力和数据能力,尤其是其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引入到社会治理中来,来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降一物,以技术克技术,“网上来,网上去”,搭建起打击个人信息安全侵害的架构,再辅之以其他社会力量的配合,达到群防群治的功效。这种密切合作已经在打假、儿童打拐、钱盾等方面取得非常好的实践效果,打击了假货,解救了儿童,防范和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有效有目共睹。

这是网络时代的群防群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创新,其最大特点就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是一条屡试不爽的经验,用社会力量去治理社会问题,反而能收到奇效。这在过去有过成功的经验,在信息时代也一样,可谓万变不离其宗,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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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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