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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或使用紧急权力法:中国半导体、5G、云计算等成重灾区

责任编辑:zsheng 作者:黄风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4-22 21:41:59 本文摘自:和讯名家

最近,美国财政部正在考虑通过动用“紧急权力法”来给特朗普总统扩权,重点限制中国在美国半导体、5G等领域的投资,并且还将“现代化”CFIUS,扩大其审查中国等国家的企业在美直接投资。中美贸易战,进入了更激烈的阶段。

根本停不下来。

中美贸易战,半导体和5G领域成了重灾区:美国财政部一位高级官员周四透露,美国财政部正在考虑通过动用“紧急权力法”来限制中国在美国敏感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半导体和5G相关的领域。

上个月底,特朗普公布了对中国“301调查”结果后,要求财政部长Steven Mnuchin在60天内给出行政提议,以便让特朗普能够对中国进行惩罚。

于是,就有了上述财政官员透露出的狠招:

动用“紧急权力法”

“紧急权利法”是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通常和《全国紧急状态法》(The National Emergencies Act)双管齐下。这两部法律规定总统可以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以应对“不寻常的威胁”,允许总统阻止交易并扣押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1年“911”事件后,这两部法案经常被用来冻结敌对国家和恐怖组织的资产。

特朗普要“动用特权”:限制中国半导体和5G投资,新一轮“301调查”或瞄准中国云计算公司

今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公布对中国的“301调查”结果,总统备忘录显示,财政部长Mnuchin需要在60天后的5月21日左右,给总统行政建议,以解决对美国投资的担忧。

本周,美国财政部国际市场和投资事务助理部长Heath Tarbert在国际金融论坛(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Forum)上表示,特朗普政府“301调查”对中国的惩罚措施,包括对中国在美国特有的投资进行限制,这些敏感领域领域包括半导体和5G。

并且,财政部计划将这些限制措施形成法案,法案将为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扩权。

立法需要时日,但现成的两部法案十分具有杀伤力。

1976 年《全国紧急状态法》和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核心内容是,当美国的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遭受严重外来威胁时,总统有权针对有关外国或外国人采取各种经济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与其进行外汇交易、禁止任何金融机构向其实行支付或者信贷等。

因此,一旦动用,将赋予特朗普总统广泛的权力,让其对中国在敏感领域的投资施加更严格的限制,并宣布与此类投资有关的国家紧急情况。

另据《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可能再次动用“301调查”发起新一轮贸易攻势,目标主要对准的是中国的云计算及其他高科技公司。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为,中国在高科技服务领域对美国企业设置了所谓的“不公平”的限制,比如如要求亚马逊和微软公司与中国公司形成联营,并将其技术授权给中国合作伙伴。

美国贸易代表在有关中国贸易的报告中称,北京方面禁止美国公司在中国独立经营。因此,美国公司不能在中国推广其云计算服务或直接向客户注册。但中国公司,如阿里巴巴则被允许在美国运作而不受限制。

以对待敌对分子的手段来对待中国科技公司?CFIUS扩权更应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和《全国紧急状态法》这两部法案经常被用来冻结敌对国家和恐怖组织的资产。

例如,2015年4月1日,奥巴马政府批准对针对美国进行重大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人和组织实施制裁(第13694号行政命令)。

奥巴马于2017年1月卸任总统,但在卸任前一个月,突然宣布对俄罗斯启动上述制裁令,缘由是俄罗斯的黑客干扰了美国大选,最终,包括俄罗斯籍网络罪犯Bogachev和Belan、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情报总局等个人与组织受到了制裁。

此外,更需注意的是,美国会还计划通过立法为CFIUS的扩权,其目的是为了覆盖中国等其他国家的合资企业在美直接投资。

Heath Tarbert表示,CFIUS扩权是其“现代化”的一部分,“我们认为,CFIUS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规来完成,并且应该以一种深思熟虑的方式进行。”

CFIUS成立于1975年,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随着美国国对潜在国家安全问题的担忧加剧、跨境交易相关的威胁增多以及经济保护主义抬头 ,美国两党都有议员提议来更新CFIUS。

促进CFIUS的现代化的主要手段就是立法,其中某些提案已经体现在美国国会目前正在考虑拟议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中。

FIRRMA规定CFIUS可以管辖非美国人在某些美国公司的任何投资。这些公司包括被认为涉及国家安全相关业务的公司,或拥有、运营、提供关键基础设施服务的公司。

CFIUS扩权以后,管辖范围甚至包括非控制性投资,但不包括被动投资(基本上是那些无法获得非公开/技术信息的投资,而且不授予投资者权力)。关键技术的具体参数/基础设施将在规定划定后公布,但很可能包含化学、核能和国防工业相关的公司。

FIRRMA得到了两党的广泛支持,更重要的,它受到了特朗普的重视,并且预计将在2018年成为正式法律。

中国在美投资热度下降,一季度CFIUS仅批准一起半导体收购案

根据彭博此前发布的数据,中资企业在美国的收购交易额从2016年的530亿美元降至2017年的318亿美元。这种情况一方面跟中国实施外汇管制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特朗普上台后对中资企业的投资限制有关。

自特朗普上台后,截至目前,已经下令阻止了10起外资企业在美的收购案,其中8起与中资企业直接相关,这些企业包括蚂蚁金服、海航集团、四维图新(002405,股吧)、TCL工业、湖北鑫炎等,涉及交易规模达59.62亿美元。

唯一一起中资企业收购案——北方华创微电子收购美国半导体设备生产商Akrion Systems,这笔交易价值仅1500万美元。

随着美国不断加大对外资特别是中国在其科技领域投资的限制,中国的风险资本开始从美国回流亚洲。

腾讯科技援引《华尔街日报》对风险融资数据的分析称,去年,亚洲投资者对初创公司的投资几乎与美国投资者相当,前者占全球1540亿美元创纪录的风险投资额的40%,后者占44%。就在10年之前,来自亚洲的风险投资额尚不足全球风险投资总额的5%。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投资者逐渐在西方公司觊觎的市场上赢得了份额,但也引发了对国家安全的顾虑,美国政府就对中国在人工智能等主要技术领域的进步越来越感到不安,它们认为,与大多数西方风险投资追求良好的回报这一目的不同,许多中国投资都是受到战略利益驱动,其中一些似乎是受政府影响。

关键字:云计算半导体中国

本文摘自:和讯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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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或使用紧急权力法:中国半导体、5G、云计算等成重灾区

责任编辑:zsheng 作者:黄风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8-04-22 21:41:59 本文摘自:和讯名家

最近,美国财政部正在考虑通过动用“紧急权力法”来给特朗普总统扩权,重点限制中国在美国半导体、5G等领域的投资,并且还将“现代化”CFIUS,扩大其审查中国等国家的企业在美直接投资。中美贸易战,进入了更激烈的阶段。

根本停不下来。

中美贸易战,半导体和5G领域成了重灾区:美国财政部一位高级官员周四透露,美国财政部正在考虑通过动用“紧急权力法”来限制中国在美国敏感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半导体和5G相关的领域。

上个月底,特朗普公布了对中国“301调查”结果后,要求财政部长Steven Mnuchin在60天内给出行政提议,以便让特朗普能够对中国进行惩罚。

于是,就有了上述财政官员透露出的狠招:

动用“紧急权力法”

“紧急权利法”是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通常和《全国紧急状态法》(The National Emergencies Act)双管齐下。这两部法律规定总统可以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以应对“不寻常的威胁”,允许总统阻止交易并扣押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1年“911”事件后,这两部法案经常被用来冻结敌对国家和恐怖组织的资产。

特朗普要“动用特权”:限制中国半导体和5G投资,新一轮“301调查”或瞄准中国云计算公司

今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公布对中国的“301调查”结果,总统备忘录显示,财政部长Mnuchin需要在60天后的5月21日左右,给总统行政建议,以解决对美国投资的担忧。

本周,美国财政部国际市场和投资事务助理部长Heath Tarbert在国际金融论坛(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Forum)上表示,特朗普政府“301调查”对中国的惩罚措施,包括对中国在美国特有的投资进行限制,这些敏感领域领域包括半导体和5G。

并且,财政部计划将这些限制措施形成法案,法案将为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扩权。

立法需要时日,但现成的两部法案十分具有杀伤力。

1976 年《全国紧急状态法》和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核心内容是,当美国的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遭受严重外来威胁时,总统有权针对有关外国或外国人采取各种经济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与其进行外汇交易、禁止任何金融机构向其实行支付或者信贷等。

因此,一旦动用,将赋予特朗普总统广泛的权力,让其对中国在敏感领域的投资施加更严格的限制,并宣布与此类投资有关的国家紧急情况。

另据《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可能再次动用“301调查”发起新一轮贸易攻势,目标主要对准的是中国的云计算及其他高科技公司。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为,中国在高科技服务领域对美国企业设置了所谓的“不公平”的限制,比如如要求亚马逊和微软公司与中国公司形成联营,并将其技术授权给中国合作伙伴。

美国贸易代表在有关中国贸易的报告中称,北京方面禁止美国公司在中国独立经营。因此,美国公司不能在中国推广其云计算服务或直接向客户注册。但中国公司,如阿里巴巴则被允许在美国运作而不受限制。

以对待敌对分子的手段来对待中国科技公司?CFIUS扩权更应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和《全国紧急状态法》这两部法案经常被用来冻结敌对国家和恐怖组织的资产。

例如,2015年4月1日,奥巴马政府批准对针对美国进行重大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人和组织实施制裁(第13694号行政命令)。

奥巴马于2017年1月卸任总统,但在卸任前一个月,突然宣布对俄罗斯启动上述制裁令,缘由是俄罗斯的黑客干扰了美国大选,最终,包括俄罗斯籍网络罪犯Bogachev和Belan、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情报总局等个人与组织受到了制裁。

此外,更需注意的是,美国会还计划通过立法为CFIUS的扩权,其目的是为了覆盖中国等其他国家的合资企业在美直接投资。

Heath Tarbert表示,CFIUS扩权是其“现代化”的一部分,“我们认为,CFIUS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规来完成,并且应该以一种深思熟虑的方式进行。”

CFIUS成立于1975年,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随着美国国对潜在国家安全问题的担忧加剧、跨境交易相关的威胁增多以及经济保护主义抬头 ,美国两党都有议员提议来更新CFIUS。

促进CFIUS的现代化的主要手段就是立法,其中某些提案已经体现在美国国会目前正在考虑拟议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中。

FIRRMA规定CFIUS可以管辖非美国人在某些美国公司的任何投资。这些公司包括被认为涉及国家安全相关业务的公司,或拥有、运营、提供关键基础设施服务的公司。

CFIUS扩权以后,管辖范围甚至包括非控制性投资,但不包括被动投资(基本上是那些无法获得非公开/技术信息的投资,而且不授予投资者权力)。关键技术的具体参数/基础设施将在规定划定后公布,但很可能包含化学、核能和国防工业相关的公司。

FIRRMA得到了两党的广泛支持,更重要的,它受到了特朗普的重视,并且预计将在2018年成为正式法律。

中国在美投资热度下降,一季度CFIUS仅批准一起半导体收购案

根据彭博此前发布的数据,中资企业在美国的收购交易额从2016年的530亿美元降至2017年的318亿美元。这种情况一方面跟中国实施外汇管制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特朗普上台后对中资企业的投资限制有关。

自特朗普上台后,截至目前,已经下令阻止了10起外资企业在美的收购案,其中8起与中资企业直接相关,这些企业包括蚂蚁金服、海航集团、四维图新(002405,股吧)、TCL工业、湖北鑫炎等,涉及交易规模达59.62亿美元。

唯一一起中资企业收购案——北方华创微电子收购美国半导体设备生产商Akrion Systems,这笔交易价值仅1500万美元。

随着美国不断加大对外资特别是中国在其科技领域投资的限制,中国的风险资本开始从美国回流亚洲。

腾讯科技援引《华尔街日报》对风险融资数据的分析称,去年,亚洲投资者对初创公司的投资几乎与美国投资者相当,前者占全球1540亿美元创纪录的风险投资额的40%,后者占44%。就在10年之前,来自亚洲的风险投资额尚不足全球风险投资总额的5%。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投资者逐渐在西方公司觊觎的市场上赢得了份额,但也引发了对国家安全的顾虑,美国政府就对中国在人工智能等主要技术领域的进步越来越感到不安,它们认为,与大多数西方风险投资追求良好的回报这一目的不同,许多中国投资都是受到战略利益驱动,其中一些似乎是受政府影响。

关键字:云计算半导体中国

本文摘自:和讯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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