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
主要以市民主观感知性的指标为主,采取抽样调研的形式,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重要方面进行评价和衡量(采用主观打分的方式,非常满意为10分,非常不满意为0分)。主要包括2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
5.3 生活的便捷感。指市民在出行、就医、教育等各方面办事的便捷程度。包含5个三级指标。
5.3.1 网络资费满意度。用户对缴纳的网络资费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网络资费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3.2 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主要指市民日常出行过程中对交通信息获取的便捷程度。智慧城市市民对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的满意程度应在8分以上。
5.3.3 城市就医方便程度。主要指市民在就医过程中,对时间花费、医院态度、医疗手段和效果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市民对就医方便程度的主观感受应在8分以上。
5.3.4 政府服务的便捷程度。指市民在办理和政府管理和服务相关事项时的便捷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政府服务便捷度的感知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3.5 获取教育资源的便捷程度。指市民在就学、再教育等方面的便捷感知程度。智慧城市市民对便捷获取教育资源的感知度应在8分以上。
5.4 生活的安全感。主要指市民在城市生活中,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防控犯罪安全等方面安全满意度。包括4个三级指标。
5.4.1 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程度应在8分以上。
5.4.2 环境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的及时响应和处理等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环境安全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4.3 交通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交通安全(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轨道航空交通安全等)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交通安全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4.4 防控犯罪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的犯罪行为发生率以及相应的监控、预警和处理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防控犯罪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