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智慧城市的解读各异,但概括起来无外乎两个关联要素,一是技术层面,二是人的层面。技术要服务于人的生产生活需求,并要把技术双刃剑负的方面尽可能前瞻到位。
第一,要规划好引导好,避免千城一面。要有分层、有系统的规划设计,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而不是包办包揽全部。国家要有最高层设计,各省、市、县要在这个顶层设计指导之下,结合各地发达程度、民生需要,确定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和切入口,不能按照一个模子搞成一个面目。
第二,要用好管好大数据,确保信息安全。很大意义上,智慧城市建设的前提条件,在于对经济、社会各条线、各部门、各行业数据的统筹和此基础上的科学开发、运用,如果这一点没有做到或没有做好,仓促上马赶时髦,容易造成投入浪费甚至面子工程。同时,智慧城市建设既要开放市场,也要严格规制管理。对与外企的合作要慎重把关,慎用国外的智慧城市应用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要有科学评价机制,提升民生福祉。智慧城市建设的初始方案、阶段进展、终期评估,不仅要有政府部门、学术机构来考评度量,还必须有科学的民意参与,而且这个参与的权重要适当加大。道理很简单,智慧城市建设的绩效性和获得感,最权威的评判还是公众切身感受和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