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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发展驱动力——技术与创新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王广斌、崔庆宏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5-22 13:20:37 本文摘自:《国家治理》周刊

2015年4月,国家住建部、科技部联合公布了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北京市门口沟区等84个城市(区、县、镇)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新增试点。智慧城市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方面,均被寄予厚望。

智慧城市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笔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能够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参与式治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的有效程度,增加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开放、公正与透明度,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

其次,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创新公众参与模式。例如,公众通过随身携带的移动智能传感器设备,可以对城市空气质量的相关参数(包括污染物、温度、湿度等)进行感知,并收集实时数据。公众之间还可以通过智慧城市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技能以及知识的共享,用于更好地分享城市生活经验与解决城市生活所面临的问题。

第三,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技术进步对城市公共服务创新提供的支持,表现在对既有问题更好的技术解决方案上,落脚在城市服务水平的提高上。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不仅使城市系统的运行更加高效,同时使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更高。比如在服务的生产与消耗过程中,通过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对城市系统做进一步的再造与优化,着重突出对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和生产能耗的降低,能够有效减轻城市环境压力。

现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难点与国外借鉴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277个城市(区、县、镇)列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智慧城市虽然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建设中仍面临着技术、资金、信息安全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难题。

技术架构“排他性”与“自然垄断”风险

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技术风险突出表现在不同技术架构间的“排他性”与容易形成的“自然垄断”两方面:“排他性”风险主要是由于技术标准的缺乏或者不完善,导致在不同技术解决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面临平台异构、应用程序和服务的信息共享困难、缺乏互操作性等“排他性”的问题;“自然垄断”风险主要存在于不同技术解决方案间的兼容性、维护、更新以及替换为其它解决方案的代价等。通过定义和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框架(基本技术标准、应用程序标准以及安全标准),有助于避免专有解决方案的“自然垄断”,并为实现不同解决方案之间的相互操作性提供可能与依据。

信息孤岛与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在不同的城市部门和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以求更合理地利用资源,做出更好的城市运行和管理决策,从而及时预测和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信息孤岛问题的产生不仅源于传统部门间所存在的壁垒,还源于重复建设与冗余建设。跨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缺乏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更多地受制于理念思维的导向性约束,责任权利不清晰与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共享动力不足以及激励程度不够等因素。

开放数据的存在为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提供了可能。开放数据的概念源于政府数据的公开,其价值体现在可以免费访问各种官方文件,促进公众社会参与程度,这些为更好地解决公众诉求创造了条件。而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开放数据运用旨在增强发布数据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透明度与社会责任意识,改进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开放数据已经成为其智慧城市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开放数据通过创建传感器通信网络,确定基于开放标准的框架,开发适用于城市的平台和适当的服务,实现了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有效提高了城市的公共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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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目标与需求导向的错位与缺失

智慧城市的建设应与城市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城市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要达成的目标以及满足城市居民的各种需求出发,避免重复建设与同质化现象的出现。而生活实验室的出现,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参考。

生活实验室最早用于观察智能家庭用户的生活模式,现已发展为能够促进信息与通讯技术和其应用程序在社会中成为具有创新性、包容性、实用性和更大规模可用性的项目。生活实验室关注基于合作的开放式创新,多应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研发、设计和测试,以实际生活问题为导向,不断创造性地提供新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在芬兰赫尔辛基,生活实验室的所有功能都是在用户驱动创新原则的基础上所进行研发的,通过将用户的知识、创意和经验与新服务和产品的开发相结合,能有效地提高新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可用性。

有限预算及融资模式创新

在相对有限的资金预算下,保证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更加完善的配套措施,来吸引和鼓励非政府资金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公私合营(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以下简称PPP模式)模式则为智慧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或公共产品提供的资金问题开辟了解决渠道。在美国旧金山,有超过50%的智慧城市服务是由不同的PPP模式所提供的,比如“511交通信息系统”,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线和无线电话信息服务,由当地运营部门负责成本回收,由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信息类型。

PPPP(Public Private People Partnerships)模式与PPP模式相比,更加突出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公众参与可以吸引有相关利益和需求的人群参与到决策制定的过程中来,能够使决策更好地满足相应人群的诉求和需要。公众参与通过信息的交流也可以使权益得到平衡和再分配,相应的政策制定、发布与具体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得到更多市民的支持。例如荷兰阿姆斯特丹在进行用于开发和节能相关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时,就特别强调“政府—企业—市民”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智慧城市情境下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隐私问题主要涉及面向数据的隐私、面向内容的隐私和面向行为的隐私,隐私保护问题涉及到数据收集、加工、存储和处理的各个环节。而数据安全的风险恰恰在于通过数据的使用可以潜在地识别出用户的许多隐私,进而可能损害用户权益。因此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密切相关。

在这方面,芬兰奥卢地区在开展智慧城市服务项目“和我们一起跑步”中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解决用户担心的“自己不在跑步时,服务系统还会跟踪自己”的问题,该系统会通过特定程序来激活和停止跟踪服务。考虑到用户可能会忘记停止跟踪服务,因此系统在开始服务时会要求使用者设定跑步时长,从而通过计时器来停止跟踪服务。为了防止对注册用户隐私的侵犯,未注册用户在使用软件时,只能得到谁正在跑步或给定时间内哪条路线更受欢迎等信息。

技术与创新驱动智慧城市发展

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持续改进需要新的理念指导,并将其落实在对生产或者服务效率的提升上和对资源或能源的使用效率的提高上。将创造力作为“创新引擎”并持续地对技术设备在精度、细度等方面进行改造,通过“人—机”的结合,能够解决当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智慧城市的发展需要技术进步的持续驱动。从技术进步的视角来看,城市形态相继经历了信息化城市、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到智慧城市的发展阶段。新的城市形态将会对城市系统做出进一步的改造与优化,使城市系统的运行更加精细化、“投入—产出”的效率更高,使发展对于资源的消耗以及城市环境的负荷持续降低。而受智慧城市理念与技术进步的双重影响,未来在更广阔的区域内所形成的“智慧城市群”,将进一步促进城市间的协调发展。

智慧城市的发展需要创意引擎的驱动。新的理念和创意的产生需要有目标、问题的导向与需求的激发,随着城市系统在技术创新的不断驱动下更加有效的运行,将会进一步推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与理念的提出。采用更加有效的工具、方式与方法对城市的各项活动进行持续不断的改造、优化及重塑,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促进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

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与技术进步的结合,是问题、目标、功能与技术优势的结合,实现技术对城市各项活动的不断改造与持续优化,能够使其更加精确化、流程化、科学化与标准化。比如,技术在颗粒度与精度上更为微小与准确,能够更好地进行精细化管理与控制,能够较好地完成对例行事务的处理以及对海量城市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等。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解放不同的创新人群,使其作为“创意引擎”不断地对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思维上、理念上以及处理方式上进行创新。创新使得在满足特定功能与需求并提供既定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减少发展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字:智慧城市系统城市形态

本文摘自:《国家治理》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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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发展驱动力——技术与创新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王广斌、崔庆宏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5-22 13:20:37 本文摘自:《国家治理》周刊

2015年4月,国家住建部、科技部联合公布了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北京市门口沟区等84个城市(区、县、镇)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新增试点。智慧城市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方面,均被寄予厚望。

智慧城市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笔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能够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参与式治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的有效程度,增加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开放、公正与透明度,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

其次,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创新公众参与模式。例如,公众通过随身携带的移动智能传感器设备,可以对城市空气质量的相关参数(包括污染物、温度、湿度等)进行感知,并收集实时数据。公众之间还可以通过智慧城市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技能以及知识的共享,用于更好地分享城市生活经验与解决城市生活所面临的问题。

第三,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技术进步对城市公共服务创新提供的支持,表现在对既有问题更好的技术解决方案上,落脚在城市服务水平的提高上。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不仅使城市系统的运行更加高效,同时使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更高。比如在服务的生产与消耗过程中,通过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对城市系统做进一步的再造与优化,着重突出对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和生产能耗的降低,能够有效减轻城市环境压力。

现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难点与国外借鉴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277个城市(区、县、镇)列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智慧城市虽然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建设中仍面临着技术、资金、信息安全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难题。

技术架构“排他性”与“自然垄断”风险

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技术风险突出表现在不同技术架构间的“排他性”与容易形成的“自然垄断”两方面:“排他性”风险主要是由于技术标准的缺乏或者不完善,导致在不同技术解决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面临平台异构、应用程序和服务的信息共享困难、缺乏互操作性等“排他性”的问题;“自然垄断”风险主要存在于不同技术解决方案间的兼容性、维护、更新以及替换为其它解决方案的代价等。通过定义和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框架(基本技术标准、应用程序标准以及安全标准),有助于避免专有解决方案的“自然垄断”,并为实现不同解决方案之间的相互操作性提供可能与依据。

信息孤岛与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在不同的城市部门和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以求更合理地利用资源,做出更好的城市运行和管理决策,从而及时预测和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信息孤岛问题的产生不仅源于传统部门间所存在的壁垒,还源于重复建设与冗余建设。跨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缺乏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更多地受制于理念思维的导向性约束,责任权利不清晰与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共享动力不足以及激励程度不够等因素。

开放数据的存在为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提供了可能。开放数据的概念源于政府数据的公开,其价值体现在可以免费访问各种官方文件,促进公众社会参与程度,这些为更好地解决公众诉求创造了条件。而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开放数据运用旨在增强发布数据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透明度与社会责任意识,改进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开放数据已经成为其智慧城市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开放数据通过创建传感器通信网络,确定基于开放标准的框架,开发适用于城市的平台和适当的服务,实现了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有效提高了城市的公共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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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目标与需求导向的错位与缺失

智慧城市的建设应与城市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城市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要达成的目标以及满足城市居民的各种需求出发,避免重复建设与同质化现象的出现。而生活实验室的出现,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参考。

生活实验室最早用于观察智能家庭用户的生活模式,现已发展为能够促进信息与通讯技术和其应用程序在社会中成为具有创新性、包容性、实用性和更大规模可用性的项目。生活实验室关注基于合作的开放式创新,多应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研发、设计和测试,以实际生活问题为导向,不断创造性地提供新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在芬兰赫尔辛基,生活实验室的所有功能都是在用户驱动创新原则的基础上所进行研发的,通过将用户的知识、创意和经验与新服务和产品的开发相结合,能有效地提高新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可用性。

有限预算及融资模式创新

在相对有限的资金预算下,保证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更加完善的配套措施,来吸引和鼓励非政府资金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公私合营(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以下简称PPP模式)模式则为智慧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或公共产品提供的资金问题开辟了解决渠道。在美国旧金山,有超过50%的智慧城市服务是由不同的PPP模式所提供的,比如“511交通信息系统”,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线和无线电话信息服务,由当地运营部门负责成本回收,由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信息类型。

PPPP(Public Private People Partnerships)模式与PPP模式相比,更加突出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公众参与可以吸引有相关利益和需求的人群参与到决策制定的过程中来,能够使决策更好地满足相应人群的诉求和需要。公众参与通过信息的交流也可以使权益得到平衡和再分配,相应的政策制定、发布与具体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得到更多市民的支持。例如荷兰阿姆斯特丹在进行用于开发和节能相关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时,就特别强调“政府—企业—市民”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智慧城市情境下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隐私问题主要涉及面向数据的隐私、面向内容的隐私和面向行为的隐私,隐私保护问题涉及到数据收集、加工、存储和处理的各个环节。而数据安全的风险恰恰在于通过数据的使用可以潜在地识别出用户的许多隐私,进而可能损害用户权益。因此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密切相关。

在这方面,芬兰奥卢地区在开展智慧城市服务项目“和我们一起跑步”中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解决用户担心的“自己不在跑步时,服务系统还会跟踪自己”的问题,该系统会通过特定程序来激活和停止跟踪服务。考虑到用户可能会忘记停止跟踪服务,因此系统在开始服务时会要求使用者设定跑步时长,从而通过计时器来停止跟踪服务。为了防止对注册用户隐私的侵犯,未注册用户在使用软件时,只能得到谁正在跑步或给定时间内哪条路线更受欢迎等信息。

技术与创新驱动智慧城市发展

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持续改进需要新的理念指导,并将其落实在对生产或者服务效率的提升上和对资源或能源的使用效率的提高上。将创造力作为“创新引擎”并持续地对技术设备在精度、细度等方面进行改造,通过“人—机”的结合,能够解决当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智慧城市的发展需要技术进步的持续驱动。从技术进步的视角来看,城市形态相继经历了信息化城市、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到智慧城市的发展阶段。新的城市形态将会对城市系统做出进一步的改造与优化,使城市系统的运行更加精细化、“投入—产出”的效率更高,使发展对于资源的消耗以及城市环境的负荷持续降低。而受智慧城市理念与技术进步的双重影响,未来在更广阔的区域内所形成的“智慧城市群”,将进一步促进城市间的协调发展。

智慧城市的发展需要创意引擎的驱动。新的理念和创意的产生需要有目标、问题的导向与需求的激发,随着城市系统在技术创新的不断驱动下更加有效的运行,将会进一步推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与理念的提出。采用更加有效的工具、方式与方法对城市的各项活动进行持续不断的改造、优化及重塑,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促进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

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与技术进步的结合,是问题、目标、功能与技术优势的结合,实现技术对城市各项活动的不断改造与持续优化,能够使其更加精确化、流程化、科学化与标准化。比如,技术在颗粒度与精度上更为微小与准确,能够更好地进行精细化管理与控制,能够较好地完成对例行事务的处理以及对海量城市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等。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解放不同的创新人群,使其作为“创意引擎”不断地对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思维上、理念上以及处理方式上进行创新。创新使得在满足特定功能与需求并提供既定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减少发展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字:智慧城市系统城市形态

本文摘自:《国家治理》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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