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智慧城市产业动态 → 正文

通过智慧城市建设解决政府存量工程

责任编辑:王李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6-16 09:12:56 本文摘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作为发展智慧城市的应有之义,城市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现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受政策驱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加速披露。

清华同方智慧城市泛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夏宗春表示,建设智慧城市需要大量资金,这样的投入对任何地方政府都是。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对于建设智慧城市来说是杯水车薪。在政府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成了老大难。

PPP模式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资金压力,现在由中立的SPV公司来承担。SPV作为一个项目公司,它主要两个任务,第一是组织建设,第二要进行项目的运营。另外,SPV公司他本身也具备一定融资的职能。

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出现的资金问题,夏宗春提出,“无论是PPP模式,还是融资租赁模式,都一定要着眼增量的同时兼顾存量,保持增量。”也就是说建设方企业一定要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卸下包袱。“比如给政府牵线搭桥去做一些回租赁”,或者“把政府原有的一些存量项目,包装到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存量增量项目都放到PPP方案里面去”,用这些方法以此帮助政府用长周期、低利率的资金来置换地方债务中短周期、高成本的部分,来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在解除企业顾虑方面,夏宗春建议制定收益标准和收益细则。这方面首先要明确验收标准,避免政府和企业就验收细节纠缠不清,其次要明确收益细则,比如,“如果收益达不到约定的情况,政府负责兜底。”

PPP模式推行雷声大雨点小

既然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中央又支持,地方又欢迎,企业大家也纷纷投入,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哪个地方成功,即使听到成功的案例,更多的也只是基础设施建设。

夏宗春认为,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雷声大雨点小。

首先,政府部门动力不强,没有紧迫性。为什么咱们政府没有紧迫性,动力不强?“只有解决存量问题政府才有兴趣。智慧城市建设开始争取试点资源,最后落不下来,为什么?因为资金没法解决,因为有更多的存量问题没法解决,想让地方政府马上解决智慧城市落地,确实压力太大。”

另外,PPP模式下的智慧城市收益问题需要一个认证标准。城市建设的收益是长期的,动态的,并非立竿见影。所以PPP模式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制定机构,或者是验收机构,专门针对PPP模式。

PPP模式并非单纯为融资

夏宗春表示,PPP模式的优势显著,首先,PPP模式可以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情况下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需求;其次,PPP模式结合了政府和社会资源的优势,有助于引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目前地方政府对PPP模式的反应迅速,很多把PPP模式当作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来替代城投债等传统融资方式。这是对PPP模式的极大误解。PPP更加强调一种发展模式,其侧重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分工协作。“术业有专攻,各机构明确职能,减轻政府压力,给政府省钱是PPP模式的主要功能。融资职能是次要的、附加的功能。”夏宗春表示。

关键字:PPP模式存量城市建设

本文摘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x 通过智慧城市建设解决政府存量工程 扫一扫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产业动态 → 正文

通过智慧城市建设解决政府存量工程

责任编辑:王李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06-16 09:12:56 本文摘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作为发展智慧城市的应有之义,城市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现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受政策驱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加速披露。

清华同方智慧城市泛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夏宗春表示,建设智慧城市需要大量资金,这样的投入对任何地方政府都是。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对于建设智慧城市来说是杯水车薪。在政府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成了老大难。

PPP模式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成立SPV公司,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资金压力,现在由中立的SPV公司来承担。SPV作为一个项目公司,它主要两个任务,第一是组织建设,第二要进行项目的运营。另外,SPV公司他本身也具备一定融资的职能。

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出现的资金问题,夏宗春提出,“无论是PPP模式,还是融资租赁模式,都一定要着眼增量的同时兼顾存量,保持增量。”也就是说建设方企业一定要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卸下包袱。“比如给政府牵线搭桥去做一些回租赁”,或者“把政府原有的一些存量项目,包装到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存量增量项目都放到PPP方案里面去”,用这些方法以此帮助政府用长周期、低利率的资金来置换地方债务中短周期、高成本的部分,来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在解除企业顾虑方面,夏宗春建议制定收益标准和收益细则。这方面首先要明确验收标准,避免政府和企业就验收细节纠缠不清,其次要明确收益细则,比如,“如果收益达不到约定的情况,政府负责兜底。”

PPP模式推行雷声大雨点小

既然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中央又支持,地方又欢迎,企业大家也纷纷投入,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哪个地方成功,即使听到成功的案例,更多的也只是基础设施建设。

夏宗春认为,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雷声大雨点小。

首先,政府部门动力不强,没有紧迫性。为什么咱们政府没有紧迫性,动力不强?“只有解决存量问题政府才有兴趣。智慧城市建设开始争取试点资源,最后落不下来,为什么?因为资金没法解决,因为有更多的存量问题没法解决,想让地方政府马上解决智慧城市落地,确实压力太大。”

另外,PPP模式下的智慧城市收益问题需要一个认证标准。城市建设的收益是长期的,动态的,并非立竿见影。所以PPP模式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制定机构,或者是验收机构,专门针对PPP模式。

PPP模式并非单纯为融资

夏宗春表示,PPP模式的优势显著,首先,PPP模式可以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情况下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需求;其次,PPP模式结合了政府和社会资源的优势,有助于引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目前地方政府对PPP模式的反应迅速,很多把PPP模式当作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来替代城投债等传统融资方式。这是对PPP模式的极大误解。PPP更加强调一种发展模式,其侧重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分工协作。“术业有专攻,各机构明确职能,减轻政府压力,给政府省钱是PPP模式的主要功能。融资职能是次要的、附加的功能。”夏宗春表示。

关键字:PPP模式存量城市建设

本文摘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电子周刊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条款广告服务友情链接投稿中心招贤纳士

企业网版权所有 ©2010-2024 京ICP备09108050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