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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的“六结合”与“三必须”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周宏春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0-09 12:18:55 本文摘自:智慧城市头条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需要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数据是基础,安全是保障。目标明确,路径对头,措施得当,才能使智慧城市发展收到预期效果。

第一,应坚持全球视野与立足实际相结合。顺应信息化的国际潮流,在互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上引领国际潮流,并形成专利和知识产权。智慧城市建设也应从当地实际出发,依据地理区位、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信息化等条件,创新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避免重建设、轻实效,使公众公平地分享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的成果。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驱动相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拉动、注重实效,做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避免技术导向、项目驱动,更不能以申请项目、技术攻关为重点,而要采用系统规划、设计的理论和方法,避免用小系统的思维做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应统筹资源配置、条块衔接联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智慧社保、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的智慧化管理与服务。

第三,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政府应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提升政府的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推动部门、行业、群体、系统间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服务。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避免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形成可持续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第四,精明管理与便民惠民兼顾。智慧城市建设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握信息时代的特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动协调;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如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人口网格化管理,不仅可以直观了解辖区内的交通状况、建筑分布等全局信息,还能对民情进行精准定位和及时调度,实现社情民意“早知道、早化解、早回复”,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存量挖潜与增量准入相结合。挖掘已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等潜力,让GIS在城市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城市管理从经验型向智能型转变。新建系统应具备国际视野,高起点地科学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以宜居宜业为主线,发展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服务业,降低服务消费成本。

第六,信息透明与确保安全相结合。应当尽可能披露公众关注的公共信息,既要发挥披露公共信息对扭转不正风气的警示、教育作用和处罚依据,也应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避免新的信息孤岛出现,实现城市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避免失密对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

当然,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基础,扎牢篱笆,十分必要。公共信息尽可能开发,必须保密的信息则必须保密。如果不解决系统设计、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等问题,智慧城市建设会得不偿失,甚至出现事倍功半的后果。

1、顶层设计与系统推进同步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同布局,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战略的更大格局上建设智慧城市群、城市带,从局部最优扩展到全局最优。

从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入手,建设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破解复杂的系统设计难题。通过优化整合城市规划、疾控、安监、城管、交通、水务、环保、气象、应急等委办局业务信息和实时数据,为综合决策、运营管理等提供支持,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效率。

智慧城市建设不能求大求全,既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体现顶层设计与系统设计同步推进的要求。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科学设计大城市管理系统,或将所有子系统建在一个管理平台上难度较大,可以在中小城市或区、县、镇层次上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行推广。从试点申报情况看,上海、北京等城市由区、县、镇分别申请建设,市一级负责重点领域;广州以城市群方式申报,各区分别建设再加以集成;深圳以市为主建设若干智能化系统。从投资看,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等地名列前茅,与GDP、财税额度等成正比。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也应当探索多样化的模式。

总结已有智慧城市的软件系统,加以优化形成升级版。神州数码从消息层、工作层和数据层搭建“互联网+智慧城市”的系统架构,可以实现市民与政府的C2G、G2C、C2C的双向互动,市民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足不出户办理多种业务。习近平总书记参观的镇江市“低碳云”,整合了多方面的信息,可以为节能减排决策提供支撑。类似的系统设计和建设众多,需要总结经验,并在推广运用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升级版”。

2、重视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基于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我国已是数据大国;数据中心建设极大提升了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4G移动的推广应用为智慧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互联网成为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平台。到2015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48.8%,网站总数约400万;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亿,8M以上带宽占比超过53%,移动用户6.74亿,其中4G用户达2.25亿;经营性互联网数据中心超过1000个,CDN覆盖网络节点数超过2000个。在领域细分、经营分析、反欺诈、征信等方面,形成了大数据应用氛围。电信、金融等信息化基础好的领域在积极推进数据整合,IBM、阿里巴巴等加大了大数据的投资力度。

应在打通存量信息孤岛和增量信息共享上下功夫。在打通信息孤岛方面,应加大力度解决标准化问题,逐步实现利用公共财政建立的数据库的开放和共享;同时应推动纸质资料的数据化。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按“增量先行”思路,加强部门数据的统筹管理,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明确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数据资源,以及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3、扎牢篱笆确保信息安全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更加关注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作为支撑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信息安全综合监控平台,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应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重点。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缺位,适应大数据发展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资产保护等体系还没有建立;政府因而应该着力将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继续深化在网络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方面的安全防护;企业应该加强产业合作,形成合力,带动安全信息产业的发展。

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研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政府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逐步开放手中掌控的价值巨大的资源和数据,为互联网的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应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关键字:城市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系统

本文摘自:智慧城市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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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的“六结合”与“三必须”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周宏春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0-09 12:18:55 本文摘自:智慧城市头条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需要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数据是基础,安全是保障。目标明确,路径对头,措施得当,才能使智慧城市发展收到预期效果。

第一,应坚持全球视野与立足实际相结合。顺应信息化的国际潮流,在互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上引领国际潮流,并形成专利和知识产权。智慧城市建设也应从当地实际出发,依据地理区位、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信息化等条件,创新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避免重建设、轻实效,使公众公平地分享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的成果。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驱动相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拉动、注重实效,做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避免技术导向、项目驱动,更不能以申请项目、技术攻关为重点,而要采用系统规划、设计的理论和方法,避免用小系统的思维做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应统筹资源配置、条块衔接联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智慧社保、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的智慧化管理与服务。

第三,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政府应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提升政府的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推动部门、行业、群体、系统间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服务。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避免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形成可持续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第四,精明管理与便民惠民兼顾。智慧城市建设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握信息时代的特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动协调;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如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人口网格化管理,不仅可以直观了解辖区内的交通状况、建筑分布等全局信息,还能对民情进行精准定位和及时调度,实现社情民意“早知道、早化解、早回复”,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存量挖潜与增量准入相结合。挖掘已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等潜力,让GIS在城市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城市管理从经验型向智能型转变。新建系统应具备国际视野,高起点地科学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以宜居宜业为主线,发展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服务业,降低服务消费成本。

第六,信息透明与确保安全相结合。应当尽可能披露公众关注的公共信息,既要发挥披露公共信息对扭转不正风气的警示、教育作用和处罚依据,也应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避免新的信息孤岛出现,实现城市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避免失密对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

当然,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基础,扎牢篱笆,十分必要。公共信息尽可能开发,必须保密的信息则必须保密。如果不解决系统设计、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等问题,智慧城市建设会得不偿失,甚至出现事倍功半的后果。

1、顶层设计与系统推进同步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同布局,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战略的更大格局上建设智慧城市群、城市带,从局部最优扩展到全局最优。

从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入手,建设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破解复杂的系统设计难题。通过优化整合城市规划、疾控、安监、城管、交通、水务、环保、气象、应急等委办局业务信息和实时数据,为综合决策、运营管理等提供支持,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效率。

智慧城市建设不能求大求全,既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体现顶层设计与系统设计同步推进的要求。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科学设计大城市管理系统,或将所有子系统建在一个管理平台上难度较大,可以在中小城市或区、县、镇层次上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行推广。从试点申报情况看,上海、北京等城市由区、县、镇分别申请建设,市一级负责重点领域;广州以城市群方式申报,各区分别建设再加以集成;深圳以市为主建设若干智能化系统。从投资看,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等地名列前茅,与GDP、财税额度等成正比。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也应当探索多样化的模式。

总结已有智慧城市的软件系统,加以优化形成升级版。神州数码从消息层、工作层和数据层搭建“互联网+智慧城市”的系统架构,可以实现市民与政府的C2G、G2C、C2C的双向互动,市民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足不出户办理多种业务。习近平总书记参观的镇江市“低碳云”,整合了多方面的信息,可以为节能减排决策提供支撑。类似的系统设计和建设众多,需要总结经验,并在推广运用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升级版”。

2、重视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基于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我国已是数据大国;数据中心建设极大提升了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4G移动的推广应用为智慧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互联网成为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平台。到2015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48.8%,网站总数约400万;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亿,8M以上带宽占比超过53%,移动用户6.74亿,其中4G用户达2.25亿;经营性互联网数据中心超过1000个,CDN覆盖网络节点数超过2000个。在领域细分、经营分析、反欺诈、征信等方面,形成了大数据应用氛围。电信、金融等信息化基础好的领域在积极推进数据整合,IBM、阿里巴巴等加大了大数据的投资力度。

应在打通存量信息孤岛和增量信息共享上下功夫。在打通信息孤岛方面,应加大力度解决标准化问题,逐步实现利用公共财政建立的数据库的开放和共享;同时应推动纸质资料的数据化。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按“增量先行”思路,加强部门数据的统筹管理,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明确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数据资源,以及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3、扎牢篱笆确保信息安全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更加关注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作为支撑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信息安全综合监控平台,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应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重点。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缺位,适应大数据发展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资产保护等体系还没有建立;政府因而应该着力将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继续深化在网络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方面的安全防护;企业应该加强产业合作,形成合力,带动安全信息产业的发展。

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研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政府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逐步开放手中掌控的价值巨大的资源和数据,为互联网的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应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关键字:城市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系统

本文摘自:智慧城市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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