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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应兼顾用户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徐晓琴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1-25 17:02:36 本文摘自:中国法院网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这将是今年11月实施“实名制”以来对快递行业的一次全面规范。

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行业年均增长率高达40.4%,2014年我国快递邮件量跃居世界第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暴露出相关配套制度的短缺,首当其冲的便是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特别是“实名制”的实施,用户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大量个人身份信息面临安全考验。

“实名制”的推行意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理所应当严格执行,然而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也不容忽视。快递行业经营混乱、准入门槛较低、人员流动性大以及传统的投递方式等等,都可能威胁到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此,《条例》规定快递网点须在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并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快递企业应立即补救,并向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等,从市场准入、服务流程、人员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无疑对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也必将促进快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在实施过程中,笔者认为,还应建立快递行业“诚信名册”。管理部门可通过向用户提供统一的查询投诉平台,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用户的反馈定期对快递企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快递企业才能入选“诚信名册”,以此督促快递企业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上做到自觉自律。另一方面,应逐步改变传统的投递方式,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多的在社区公共场所设立快递自取柜,避免快递邮件随地堆放、随意翻找等不规范情形导致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

关键字:实名制快递服务用户提供

本文摘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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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应兼顾用户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徐晓琴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5-11-25 17:02:36 本文摘自:中国法院网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这将是今年11月实施“实名制”以来对快递行业的一次全面规范。

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行业年均增长率高达40.4%,2014年我国快递邮件量跃居世界第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暴露出相关配套制度的短缺,首当其冲的便是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特别是“实名制”的实施,用户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大量个人身份信息面临安全考验。

“实名制”的推行意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理所应当严格执行,然而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也不容忽视。快递行业经营混乱、准入门槛较低、人员流动性大以及传统的投递方式等等,都可能威胁到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此,《条例》规定快递网点须在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并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快递企业应立即补救,并向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等,从市场准入、服务流程、人员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无疑对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也必将促进快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在实施过程中,笔者认为,还应建立快递行业“诚信名册”。管理部门可通过向用户提供统一的查询投诉平台,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用户的反馈定期对快递企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快递企业才能入选“诚信名册”,以此督促快递企业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上做到自觉自律。另一方面,应逐步改变传统的投递方式,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多的在社区公共场所设立快递自取柜,避免快递邮件随地堆放、随意翻找等不规范情形导致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

关键字:实名制快递服务用户提供

本文摘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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