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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谋划检务公开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王玉珏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04-19 17:14:04 本文摘自:光明网

“大数据”时代来临,全社会的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对于同样产生大量信息数据的检察机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也对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挑战。检务公开的理念,不能仅停留在嘴边,还需要渗透至每一个检察干警头脑中,成为内心自觉。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新渠道,成为我们在大数据时代推进检务公开的必然选择。

发挥信息功能深化“阳光检务”。 近年来,宜兴市检察院先后开通并灵活利用自身官方网站、微博、微信、QQ群和手机报等服务平台,实现了检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大拓展。成立于2012年的宜兴检察官方微博目前已有粉丝5.3万人,通过同步直播新闻发布会、重要案件庭审等,官方微博已成为宜兴检察对外发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官方门户网站发挥集约化平台的作用,提供各类检察的查询、申诉和预约登记服务,2014年1月,网站还增设了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查询栏目,所有可以公开的法律文书在生效后7日内必须上网对外公开,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点刑事案件信息都同步在网上显示,检察工作从神秘的幕后走向台前,提高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院官方微信设置了“检情发布、检务大厅、检民互动”三大板块,订阅用户除可第一时间掌握新鲜检察资讯和检察院相关联系方式外,还能通过点击检务大厅使用六项对外查询、预约功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每月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手机报,使代表委员第一时间掌握检察动态,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受到广泛好评和兄弟单位的观摩学习。除全院性的官方自媒体外,各重点业务部门也陆续跟上,院未检科和预防科相继开通“明天,你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QQ群、职务犯罪行贿档案查询QQ群,以此为载体,一举推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帮教辅导以及行贿档案查询、咨询、临时通知等特色服务,为特殊群众提供“一对一”便捷服务。2014年,我院成为江苏省检察机关首批检务公开试点单位。

发挥互动功能体现“检察温度”。官方自媒体,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成为宣传检察好声音的重要渠道;用得不好,也容易被网民推动而成为舆论漩涡。我院官方微博有序运行近5年来,除了普及法律知识,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相关查询咨询等作用外,在接受网上举报申诉、发现冤假错案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一名网友在我们官方微博中咨询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如若检察机关不予处理将赴京上访。网络管理员在简要回答法律问题的同时,建议对方赴该院民行科进行申诉。民行科在审阅了来访人员提交的申诉材料后,第二天即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并最终将该案提请上级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外,近年来,通过各类自媒体平台,我院已搜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159件,有力助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发挥“倒逼作用”力促规范公正。我院平均每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00余件,移送审查起诉1500余起,每年仅作出的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5大类8种文书也有将近100余份。利用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文书上网,案件上网,就等于将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晒在社会各界的目光下,扩展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同时也倒逼办案检察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能,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不仅要做到无重大瑕疵,小差错也必须尽量避免。为此,我院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检察官自觉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2014年以来,我院在门户网站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2000余份,至今未接到群众的申诉或举报。

关键字:检务公开我院检察工作

本文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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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谋划检务公开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王玉珏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04-19 17:14:04 本文摘自:光明网

“大数据”时代来临,全社会的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对于同样产生大量信息数据的检察机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也对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挑战。检务公开的理念,不能仅停留在嘴边,还需要渗透至每一个检察干警头脑中,成为内心自觉。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新渠道,成为我们在大数据时代推进检务公开的必然选择。

发挥信息功能深化“阳光检务”。 近年来,宜兴市检察院先后开通并灵活利用自身官方网站、微博、微信、QQ群和手机报等服务平台,实现了检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大拓展。成立于2012年的宜兴检察官方微博目前已有粉丝5.3万人,通过同步直播新闻发布会、重要案件庭审等,官方微博已成为宜兴检察对外发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官方门户网站发挥集约化平台的作用,提供各类检察的查询、申诉和预约登记服务,2014年1月,网站还增设了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查询栏目,所有可以公开的法律文书在生效后7日内必须上网对外公开,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点刑事案件信息都同步在网上显示,检察工作从神秘的幕后走向台前,提高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院官方微信设置了“检情发布、检务大厅、检民互动”三大板块,订阅用户除可第一时间掌握新鲜检察资讯和检察院相关联系方式外,还能通过点击检务大厅使用六项对外查询、预约功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每月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手机报,使代表委员第一时间掌握检察动态,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受到广泛好评和兄弟单位的观摩学习。除全院性的官方自媒体外,各重点业务部门也陆续跟上,院未检科和预防科相继开通“明天,你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QQ群、职务犯罪行贿档案查询QQ群,以此为载体,一举推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帮教辅导以及行贿档案查询、咨询、临时通知等特色服务,为特殊群众提供“一对一”便捷服务。2014年,我院成为江苏省检察机关首批检务公开试点单位。

发挥互动功能体现“检察温度”。官方自媒体,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成为宣传检察好声音的重要渠道;用得不好,也容易被网民推动而成为舆论漩涡。我院官方微博有序运行近5年来,除了普及法律知识,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相关查询咨询等作用外,在接受网上举报申诉、发现冤假错案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一名网友在我们官方微博中咨询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如若检察机关不予处理将赴京上访。网络管理员在简要回答法律问题的同时,建议对方赴该院民行科进行申诉。民行科在审阅了来访人员提交的申诉材料后,第二天即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并最终将该案提请上级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外,近年来,通过各类自媒体平台,我院已搜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159件,有力助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发挥“倒逼作用”力促规范公正。我院平均每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00余件,移送审查起诉1500余起,每年仅作出的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5大类8种文书也有将近100余份。利用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文书上网,案件上网,就等于将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晒在社会各界的目光下,扩展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同时也倒逼办案检察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能,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不仅要做到无重大瑕疵,小差错也必须尽量避免。为此,我院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检察官自觉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2014年以来,我院在门户网站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2000余份,至今未接到群众的申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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