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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叁寿谈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发展三要素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0-20 12:12:22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数据交易正以杠杆作用撬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跨地域、跨行业的碰撞与融合。王叁寿提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健康发展的三要素。

《2016年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白皮书》显示,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预计2016年末将达2485亿元,2020年或达13626亿元。其中,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预计2016年末将达62.12亿元,2020年或达545亿元。数据交易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不可小觑。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执行总裁王叁寿认为,数据交易是整个大数据产业皇冠上的明珠;数据没有交易就没有价值。作为新兴业态,中国大数据交易市场亟待完善,王叁寿提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大数据交易市场的三大要素。

交易系统:数据交易的安全基石

要将大数据转换为真正意义的资产,让其在全球范围流通,并产生价值,需要通过交易行为来实现。但是,中国的数据交易市场亟待规范,一些公司化行为、“地下交易”依然存在。要让数据在阳光下,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交易,需要安全可靠的交易系统来支撑。

如果说航空发动机是航空业的“心脏”,那么交易系统就是数据交易产业的“心脏”。中国自主研发的数据交易系统更能够保证数据交易的安全性。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自主研发了大数据交易系统,据了解,交易系统的建设基于Hadoop生态系统的分布式存储与计算平台,提供离线数据融合计算和实时会员交易服务,提供实时的订单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实时进行登记结算和交收服务。

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二次进入交易市场的数据源如何追溯?王叁寿称,交易所正在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进行数据源及交易过程的可追溯体系建设,研究探索支持数据交易的新模式。

除了实现数据交易功能之外,这套交易系统还能够基于数据服务,支持自身和第三方研发各行业的智能服务系统,形成基于大数据交易所的生态系统。新版交易系统开放了企业用户自主注册,新增数据定制、数据托管以及数据清洗等定制化服务窗口,新增“我的收藏”、“我的关注”功能,便利交易会员精准聚焦所需领域内的数据。

据了解,这套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实现了365天,7*24小时不休市的大数据交易市场。交易系统设计峰值处理能力支持每秒钟处理10万笔交易,结算速度小于0.01毫秒(ms),并且分布并行的技术架构使系统总容量和总性能指标具有近似线性的扩展能力。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指出,“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大数据产业发展。”沈昌祥院士将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创建我国大数据领域第一个院士工作站,助力提升大数据交易系统安全等级。

交易规则:数据交易的路径指向灯

如果说确保交易系统稳定安全,是发展数据交易的“硬件”,那么制定好交易规则,就是不可或缺的“软件”建设。数据交易规则如同路径指示灯,为数据交易市场行为指明方向,使之有章可循。

明确数据交易规则,是开展数据交易必做的前期准备。而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尚属于起步阶段,数据交易平台设计、运营体系、数据定价和交易模式、交易准入机制等一系列必要环节,在国际范围内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都需要在中国本土语境下自主创新。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完善交易规则,推出数据格式标准化、数据质量认证体系、数据交易定价体系、数据衍生金融数据、数据安全防范体系、数据交易监管体系等十大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易。

规则尊重了大数据价值的实现路径,买方在交易所购买的数据是融合了众多数据卖方的数据源,通过数据之间的碰撞和融合产生核聚变的效果;同时,也秉承交易平台的市场化属性,尊重了不同大数据交易个案的差异性,实时价格主要取决于数据的样本量和单一样本的数据指标项价值,而后通过交易系统自动定价,价格实时浮动。数据交易的最终价格,由交易所撮合数据买卖双方,价格由卖方与交易所最终确定。

2016年4月24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宣布取消会员佣金制,改为增值式交易服务模式,对此,王叁寿表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一年多的运营中,走了一些弯路,一直采用佣金制,在AB交易中收取一些佣金,后来发现,佣金制不成立,因为AB可以直接交易,但这不符合交易平台价值产生的自身规律,大数据交易所真正的价值在于聚合ABC的数据,使其在交易所碰撞、融合,再交易给D,生成全新价值。

交易监管:数据交易风险的达摩之剑

利用数据交易,可以实现对农资、工商、环境治理、质检、金融风险等众多领域的监管监察,而数据交易本身,亦需要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方能保障大数据上述功能价值的实现。

监管如同达摩之剑,保障风险警钟长鸣,避免交易风险带来的商业危机。王叁寿表示,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风险,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根据各阶段交易系统运营、数据交易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管控工作融入到交易平台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构建风险控制的防线。

王叁寿强调,对大数据交易做好监管,是保障大数据交易市场环境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不容有失。

具体而言,在对人的监管方面,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先对交易所从业人员入场资格进行了七项严格限定。在数据交易经营机构或金融机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因违法违纪被解职的人员,曾经因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破产的企业法人、相关负责人,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内不考虑其就职申请。

在交易所从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要求其负有高度诚信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篡改交易数据的真实性,离职时交易所理事会应当聘请地方审计局或具有从事数据交易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重视在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上严加管控,对与数据交易和清算业务有关的会员内部监督、风险控制、电脑系统的标准及维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会员数据交易自营业务、会员代理客户买卖数据交易业务理出监管清单,明确了大数据交易所对会员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裁。

在对会员交易行为的监管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对数据源审核、交易协议的订立内容、数据交易对象信息统计系统等层面要求进一步细化,更将自身置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行为,履行五项重大事项的汇报义务。

王叁寿在多个场合强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经验显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大数据交易市场的三大要素,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三大要素各自完善又相互促进协调,创造了大数据交易平稳健康发展的生态。

关键字:交易系统数据清洗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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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叁寿谈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发展三要素

责任编辑:editor004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6-10-20 12:12:22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数据交易正以杠杆作用撬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跨地域、跨行业的碰撞与融合。王叁寿提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健康发展的三要素。

《2016年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白皮书》显示,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预计2016年末将达2485亿元,2020年或达13626亿元。其中,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预计2016年末将达62.12亿元,2020年或达545亿元。数据交易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不可小觑。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执行总裁王叁寿认为,数据交易是整个大数据产业皇冠上的明珠;数据没有交易就没有价值。作为新兴业态,中国大数据交易市场亟待完善,王叁寿提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大数据交易市场的三大要素。

交易系统:数据交易的安全基石

要将大数据转换为真正意义的资产,让其在全球范围流通,并产生价值,需要通过交易行为来实现。但是,中国的数据交易市场亟待规范,一些公司化行为、“地下交易”依然存在。要让数据在阳光下,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交易,需要安全可靠的交易系统来支撑。

如果说航空发动机是航空业的“心脏”,那么交易系统就是数据交易产业的“心脏”。中国自主研发的数据交易系统更能够保证数据交易的安全性。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自主研发了大数据交易系统,据了解,交易系统的建设基于Hadoop生态系统的分布式存储与计算平台,提供离线数据融合计算和实时会员交易服务,提供实时的订单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实时进行登记结算和交收服务。

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二次进入交易市场的数据源如何追溯?王叁寿称,交易所正在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进行数据源及交易过程的可追溯体系建设,研究探索支持数据交易的新模式。

除了实现数据交易功能之外,这套交易系统还能够基于数据服务,支持自身和第三方研发各行业的智能服务系统,形成基于大数据交易所的生态系统。新版交易系统开放了企业用户自主注册,新增数据定制、数据托管以及数据清洗等定制化服务窗口,新增“我的收藏”、“我的关注”功能,便利交易会员精准聚焦所需领域内的数据。

据了解,这套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实现了365天,7*24小时不休市的大数据交易市场。交易系统设计峰值处理能力支持每秒钟处理10万笔交易,结算速度小于0.01毫秒(ms),并且分布并行的技术架构使系统总容量和总性能指标具有近似线性的扩展能力。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指出,“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大数据产业发展。”沈昌祥院士将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创建我国大数据领域第一个院士工作站,助力提升大数据交易系统安全等级。

交易规则:数据交易的路径指向灯

如果说确保交易系统稳定安全,是发展数据交易的“硬件”,那么制定好交易规则,就是不可或缺的“软件”建设。数据交易规则如同路径指示灯,为数据交易市场行为指明方向,使之有章可循。

明确数据交易规则,是开展数据交易必做的前期准备。而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尚属于起步阶段,数据交易平台设计、运营体系、数据定价和交易模式、交易准入机制等一系列必要环节,在国际范围内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都需要在中国本土语境下自主创新。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完善交易规则,推出数据格式标准化、数据质量认证体系、数据交易定价体系、数据衍生金融数据、数据安全防范体系、数据交易监管体系等十大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易。

规则尊重了大数据价值的实现路径,买方在交易所购买的数据是融合了众多数据卖方的数据源,通过数据之间的碰撞和融合产生核聚变的效果;同时,也秉承交易平台的市场化属性,尊重了不同大数据交易个案的差异性,实时价格主要取决于数据的样本量和单一样本的数据指标项价值,而后通过交易系统自动定价,价格实时浮动。数据交易的最终价格,由交易所撮合数据买卖双方,价格由卖方与交易所最终确定。

2016年4月24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宣布取消会员佣金制,改为增值式交易服务模式,对此,王叁寿表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一年多的运营中,走了一些弯路,一直采用佣金制,在AB交易中收取一些佣金,后来发现,佣金制不成立,因为AB可以直接交易,但这不符合交易平台价值产生的自身规律,大数据交易所真正的价值在于聚合ABC的数据,使其在交易所碰撞、融合,再交易给D,生成全新价值。

交易监管:数据交易风险的达摩之剑

利用数据交易,可以实现对农资、工商、环境治理、质检、金融风险等众多领域的监管监察,而数据交易本身,亦需要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方能保障大数据上述功能价值的实现。

监管如同达摩之剑,保障风险警钟长鸣,避免交易风险带来的商业危机。王叁寿表示,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风险,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根据各阶段交易系统运营、数据交易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管控工作融入到交易平台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构建风险控制的防线。

王叁寿强调,对大数据交易做好监管,是保障大数据交易市场环境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不容有失。

具体而言,在对人的监管方面,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先对交易所从业人员入场资格进行了七项严格限定。在数据交易经营机构或金融机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因违法违纪被解职的人员,曾经因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破产的企业法人、相关负责人,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内不考虑其就职申请。

在交易所从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要求其负有高度诚信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篡改交易数据的真实性,离职时交易所理事会应当聘请地方审计局或具有从事数据交易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重视在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上严加管控,对与数据交易和清算业务有关的会员内部监督、风险控制、电脑系统的标准及维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会员数据交易自营业务、会员代理客户买卖数据交易业务理出监管清单,明确了大数据交易所对会员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裁。

在对会员交易行为的监管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对数据源审核、交易协议的订立内容、数据交易对象信息统计系统等层面要求进一步细化,更将自身置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行为,履行五项重大事项的汇报义务。

王叁寿在多个场合强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经验显示,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交易监管是大数据交易市场的三大要素,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三大要素各自完善又相互促进协调,创造了大数据交易平稳健康发展的生态。

关键字:交易系统数据清洗

本文摘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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