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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应用助推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editor004 作者:郭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7-13 11:35:38 本文摘自:金沙县检察院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逐步运用,金沙县检察院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检察大数据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切实助推法治金沙建设。

一、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抓取案件,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中开展评查工作,是大数据应用的又一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水平,金沙县检察院组织由该院案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结合上级院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充分运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按照“一案一评查”要求集中开展评查活动,并逐一收集汇总分析,对执法办案中的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质量不规范等问题向办案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案件信息公开是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执法办案相关信息通过刻录导出的方式,上传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并接受监督。案件信息公开增强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了执法办案的规范性、透明度,增强和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满意度。近年来,该院通过查看系统案件基本情况信息填录,促执法办案程序性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案件捆绑准确 ;查生效判决,促法律文书公开及时、高效和查文书公开进度,促信息公开持续、全面开展“三查三促”方式推动案件信息公开。2015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10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3件,开展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77件,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1593件(次)。进一步推进了阳光检务,深化司法改革,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高检院、省检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各级院涉案财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院组织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研讨和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研究制定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具体职责,从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环节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同时金沙县检察院明确案件管理部门在业务办案系统中录入涉案财物时必须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和监督管理,要坚持确保应有程序不省略、必备文书不缺失,杜绝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四、升级律师接待服务,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增强司法为民、司法惠民能力。

“金沙案管”微信公众号,是金沙县检察院打造律师接待的创新举措。2013年以来,金沙县检察院的律师接待工作每年均达100多件次。为了能让律师感受到贴心热情又便捷的服务,金沙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了“金沙案管”微信公众号,为律师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预约阅卷提供便利服务,成为了全市及至全省首家利用微信公众号专门为律师服务的基层检察院。运用微信号提供网上预约查询申请服务,有效缩短了律师等待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能力。

关键字:金沙县办案涉案财物

本文摘自:金沙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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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应用助推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editor004 作者:郭岚 |来源:企业网D1Net  2017-07-13 11:35:38 本文摘自:金沙县检察院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逐步运用,金沙县检察院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检察大数据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切实助推法治金沙建设。

一、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抓取案件,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中开展评查工作,是大数据应用的又一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水平,金沙县检察院组织由该院案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结合上级院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充分运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按照“一案一评查”要求集中开展评查活动,并逐一收集汇总分析,对执法办案中的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质量不规范等问题向办案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案件信息公开是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执法办案相关信息通过刻录导出的方式,上传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并接受监督。案件信息公开增强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了执法办案的规范性、透明度,增强和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满意度。近年来,该院通过查看系统案件基本情况信息填录,促执法办案程序性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案件捆绑准确 ;查生效判决,促法律文书公开及时、高效和查文书公开进度,促信息公开持续、全面开展“三查三促”方式推动案件信息公开。2015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10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3件,开展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77件,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1593件(次)。进一步推进了阳光检务,深化司法改革,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高检院、省检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各级院涉案财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院组织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研讨和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研究制定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具体职责,从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环节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同时金沙县检察院明确案件管理部门在业务办案系统中录入涉案财物时必须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和监督管理,要坚持确保应有程序不省略、必备文书不缺失,杜绝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四、升级律师接待服务,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增强司法为民、司法惠民能力。

“金沙案管”微信公众号,是金沙县检察院打造律师接待的创新举措。2013年以来,金沙县检察院的律师接待工作每年均达100多件次。为了能让律师感受到贴心热情又便捷的服务,金沙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了“金沙案管”微信公众号,为律师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预约阅卷提供便利服务,成为了全市及至全省首家利用微信公众号专门为律师服务的基层检察院。运用微信号提供网上预约查询申请服务,有效缩短了律师等待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能力。

关键字:金沙县办案涉案财物

本文摘自:金沙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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