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 利好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editor004

2013-11-20 11:06:18

摘自:重庆商报

工信部和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试点期间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相关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另一企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业务资费肯定会比运营商的资费更灵活,但实际资费水平和运营商不会有太大差别。

工信部和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试点期间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相关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通告称,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的企业(即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经营的移动本地、长途、漫游通话、短信、彩信和数据等转售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转售企业取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限制。昨日,业内人士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意味着转售业务价格将由供需关系、进货渠道等市场因素影响,将鼓励更多民营企业进入电信行业。

尽管虚拟运营商牌照尚未发放,但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对于申请牌照十分热衷。日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确定了14家和16家业务合作伙伴,包括国美、苏宁、迪信通、爱施德、三五互联等在内的首批“虚拟运营商”成员浮出水面,涵盖终端零售、增值服务、网络运营等三类企业。

昨日,上述企业之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告》中的“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意味着虚拟运营商在业务定价上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可以结合自己的成本、用户、目标来确定业务资费。“市场调节定价能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对我们而言是利好消息。可以刺激企业结合既有资源进行产品创新。”该负责人表示。

另一企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业务资费肯定会比运营商的资费更灵活,但实际资费水平和运营商不会有太大差别。毕竟业务是从运营商处批发来的,企业肯定不会亏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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