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百视通和微软处以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editor007

2015-09-29 20:13:08

摘自:IT之家

中国商务部在9月2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等法规,对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微软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中国商务部在9月2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等法规,对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微软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2013年9月17日,百视通与微软在上海签署合资合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营企业百家合。商务部查明,此举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的规定。

考虑到百视通和微软在被举报后进行了补报,且能积极配合商务部的调查工作,商务部对百视通和微软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其中百视通于今年6月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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