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12月29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笔者认为,如果说是漫游费使得电信运营企业能够获得超额利润的话,我国就没有理由在漫游费降低到一定程度之前“引进来”,国外电信运营商和国外资本没有理由分享我国政策和体制等方面原因所造成的超额利润。
虽然我国电信产业发展逐渐步入平稳期,国内电信市场利润率逐渐下降,并日渐趋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但引入国际资本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依然存在。从某种角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只要电信业垄断经营的现状不尽快被打破,其利润率一定会高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只有在资本盈利率逐渐降低的情况下,让海外运营商来华经营才不会得到太大便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信业现行体制所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漫游费问题长时间悬而未决,直接导致移动运营商可以长期获得巨额利润。事实上,随着移动通信本地电话费和长途的日益降低,漫游费已经成为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获得超额利润的主要来源,动辄几百亿元的漫游费收入让很多行业羡慕不已,使得电信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大高于我国的平均商业利润率。
笔者一直认为,在适当的情况下,电信行业引进外资既会对我国信息产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也会对我国遵守WTO承诺,树立良好的经济大国乃至强国形象大有帮助。但是,笔者也一再提出,在电信行业引进来有个前提,那就是,电信业的竞争程度和市场公平程度要符合正常的市场情况,不能在“暴利”的行业引进来,否则就是引狼入室。
需要指出的是,一旦时机成熟,在我国电信运营商一直希望走出去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应该开放思路,积极倡导引进来,“引狼入室”能够刺激我国电信运营商练好本领,否则,从未经历过残酷国际电信竞争的运营商贸然到国外参与全球竞争,很可能只能是羊入虎口。从这个角度来说,通过本重组方案引进国际电信运营商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解决漫游费的时间问题上,从目前的政策、市场和舆论形式来看,除了奥运会以外,降低甚至取消漫游费的问题必将成为公众和业界关注的一大热点,有望得到解决。就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今年3月22日,信产部在罗列今年部清算司工作要点时,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了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中的第三项。这几年,几大电信运营商说重组就重组,老总说更换就更换,笔者坚持认为,政府下决心“动刀”的事儿,在中国的电信业就一定能够解决。